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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就照著男人的喜好來打扮自己吧。

文/路嘉怡

從小到大,每一個小女孩在成為女人的過程中,我們總是盡力的打扮著自己。閱讀流行雜誌,關心流行訊息,模仿偶像穿著,在一次一次的失敗或勝利當中,找到一個最美最自在的方式。

突然30幾年過去,我發現我犯了個天大錯誤。
男人愛的打扮跟我喜歡的自己樣貌,竟然大相逕庭。
還是得歸咎於我交了個很代表普羅大眾大男人眼光的大男人男朋友。
從剛開始的隱忍,到漸漸發現他逛街時候總是會“建議”我,“你穿這件會很可愛唷”,到後來他直接的要求,“可不可以把頭髮留長啊,把我的長髮寶貝還給我!”。
原來是這樣的啊。
乖巧貓咪如我,決定在接下來的人生的一半時間裡,表面上會按照男人的喜好來打扮自己,(當然我還是會保留私底下很自我的一半時間,用特立獨行的造型來討好自己),至於時不時尚,教不教主,管他的咧,有人愛還是比較重要。
 
我的大男人他說,
 
1.女生穿白背心最性感了。
我的大男人每次看到白背心女,就會兩眼發直,不論是電影裡的,雜誌上的,還是馬路上擦身而過的。白背心一定要緊繃,後面挖背正面有點低胸,最好材質也不要太厚,流了汗會變得有些透明的為上選。當然,我的衣櫃裡現在理所當然的堆上了數十件白背心,每當男人意興闌珊時,白背心絕對是最便宜簡單又好用的戀愛必勝服。
2.女生穿短裙最可愛了。
我的大男人很愛我穿短裙,注意,是短裙不是短褲也不是褲裙喔。每次我穿上短裙,他就會用非常欣賞的口氣說,“怎麼那麼可愛啊今天?”其實我真的不懂,短裙難穿死了,穿了短裙,走姿坐姿站姿通通要注意,天氣一熱還得給蚊子咬個紅豆冰,但男人就是愛,能怎麼辦呢。
3.女生穿白襯衫好性感啊。
白襯衫,通常是OL女性的代名詞,我不是OL,但我卻為了他穿上白襯衫。他說,“你不懂,那扣子跟扣子之間,有種快要繃開的緊張感,搭配襯衫代表的拘謹感,成為了非常矛盾的拉扯,男人看了,可是會血脈噴張的喔!”“嗯哼…”我深深地吸了一口煙。
4.女生穿垮褲好好看喔。
我的男人喜歡垮褲,就是那種好像快要掉了,剛好掛在兩邊胯骨上的垮褲。穿著垮褲,自然會在舉手投足之間,露出平日苦練的平坦小腹。講到這,我其實有真心建議我的男人,“你要不要去找個嘻哈派dancer交往啊?因為你喜歡的打扮搭配起來,我覺得我根本就變成一個dancer了啊。“真是苦了我這個自以為很有個性的搖滾妹。
5.女生的高跟鞋鞋跟一定要細,最好腳踝那邊還有繞一圈的那種。
我的男人最討厭楔型跟了,他總是說“醜死了,那是甚麼鬼鞋!“他說,高跟鞋的鞋跟一定要細細的,而且啊,有的高跟鞋,腳脖子那兒還有繞一圈皮帶叩著,配合著高跟鞋的鞋型,會有一種丁字褲的感覺。因為這樣,他在我試穿Christian Louboutin的紅底高跟鞋時,眉頭皺都沒皺的,把他的卡大方的拿出來刷了買單。
6.女生的毛衣最好是大翻領的。
這是他在我們剛交往的第二個冬天提出來的理論,而那時後根本不流行大翻領毛衣這種鬼東西。“為甚麼?“我嬌嗔的抗議,他說,“冬天毛衣雖然厚重,但大翻領翻開就會看到女生肩頸漂亮的線條,很有女人味。”所以我穿了一整個冬天的大翻領毛衣,而感冒從沒好轉過。
7.女生穿長馬靴好辣。
不好意思,我的男人到現在,還在使用“馬靴”這兩個字。短裙配馬靴,這種在我們女生私底下討論被歸類於“很台中恰恰”的穿著,卻是普羅大眾男性無法招架的最愛。我只好挑個確定不會遇到認識的人的日子,或者要去台中玩的時候,穿了短裙配馬靴,天哪,我真的不敢面對自己的樣子。
8.女生化淡妝最美了。
我的男人那天氣急敗壞的跟我說,“現在路上的妹是怎麼了,每一個都給我化黑眼妝,一團黑黑的,每個人看起來都一樣,醜死了!”男人愛的妝,可不是我們自以為的走在時代尖端的煙薰妝。他們喜歡乾乾淨淨,不留痕跡,最好也不要有什麼新奇色彩(譬如藍色綠色紫色眼影)的,裸妝。好讓他們欺騙自己,我的妹,天生就長得這麼正,羨慕吧。之類的。
9.女生沒別的選擇,就是要留長直髮。
關於這點,我的男人真是很堅持。曾經一度我剪了俏麗短髮,他嘴上說好看,偶爾夜深人靜時,他會摸著我的頭說,“甚麼時候會留長啊?”眼裡盡是無盡的哀傷。後來,我又去燙了個卷髮,他也說可愛,但三不五時卻會說,“下次去離子燙好不好呀?”露出近似求饒的臉龐。所以很簡單,別管那些髮型師告訴你現在流行甚麼頭,也千萬別學黑澀會妹妹那種又厚又重的瀏海,男人愛的,就是最簡單也最飄逸,王祖賢啦林青霞啦的那種長直髮。想當張曼玉,先把到個法國男友再說。
10.女生的指甲塗法式指甲最優了。
我身旁的男生都恨透了水晶指甲,不知為何,他們都說很噁心很像虎姑婆。還有還有,我們覺得很正的香奈兒紅色或是黑色,他們也覺得很噁。更別說是blingbling的亮片了,只會讓他們倒退三尺。我的男人說,“你不覺得擦法式指甲的女生看起來就很乾淨很優雅嗎?”這時候又要求優雅了,真搞不懂男人在想些甚麼。
 
所以綜合以上所述,除了長直髮,淡妝和法式指甲之外,我應該要穿白背心配垮褲,翻領毛衣配短裙再配上馬靴,還是乾脆甚麼都不穿,只穿丁字褲配雙黑色細跟高跟鞋呢?
相信我,為了愛,我願意這麼穿,把從小到大所吸收的流行概念拋之九霄雲外,把設計師每一季絞盡腦汁的創新想法收進自己衣櫃深處,單純為男人很感官的喜好而打扮。
 
而且,你怎麼知道我沒這麼穿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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