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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了又買

文/個人意見

任何有個夠了解你的逛街同伴的人,一定常常聽到這句話「那個你已經有好幾百件了」,我發現,很多人在購物上都有個無法抗拒的東西,有人是黑洋裝,有人是白襯衫,有人喜歡某個顏色,有人喜歡某種感覺(破爛、誇張或簡單。)

不過那是在別人的眼裡,在你自己的眼裡,保證件件不同,從剪裁甚而一點邊邊的細節處理,到「反正就是不一樣」,因為人的品味其實就是那樣,穿衣的經驗多了,會發現自己穿起來好看的樣式就是那些,所以這也是我們的長輩,通常感覺起來都從他們人生的某一年之後再也沒買過時新款式的原因。

就連明星或名媛也有跡可循,比如孫芸芸的衣櫃裡應該有數萬件色彩鮮豔的小洋裝,或者阿妹對厚底高跟鞋的熱愛也遠近馳名,由此可見,每個人在購物上都有一個死穴,看見中意的就非買不可。

以我自己來說,是圍巾,我對圍巾的熱愛簡直到達一種不理智的程度,不只所有的顏色都蒐齊,從長條型的,方型的,作成連帽的帽子型的,到粗針織的,細針織的,毛絨絨的,有流蘇的,皮革的,絲的,混紡的,有圖案的,素面的,刺繡的,我通通都齊備(寫出來才知道有這麼多!)當然,絲巾有個實用的理由,冬衣大多沉悶無聊,三件毛衣加上不同圍巾的搭配,我就可以度過整個冬天。

當然,這還算是合理的買東西,畢竟都是用得上的,但除此之外,我還有一個陌名其妙的購物習慣,就是我很喜歡買靴子,也是黑的咖啡的,綁鞋帶的不綁鞋帶的通通齊備,但不管是我的穿著風格,或體型,其實似乎也沒那麼適合穿那些靴子,所以倒有一大半是從來沒穿過的全新品,只有半夜在家裡對著更衣室的鏡子嘗試搭配好造型,但卻缺乏真正的勇氣(或有足夠的自知之明),沒有把那樣的造型真正的穿出門去。

同樣的東西買了又買,其實是一種很省力的方法,你確定這適合你(或不知怎的你就是想買這樣東西),而且我們總是容易被熟悉的東西吸引,我以前覺得同款買好幾件不同色的人很瘋狂,但不知不覺我也加入同款買好幾件不同色的那個行列了,因為如果一個單品穿起來好看,價格合適,在茫茫衣海中要再找到一樣的,其實沒那麼容易,在初看到的時候就屯貨屯起來,其實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那麼,最後這文章要導致什麼樣的結論呢?買類似的東西是一種執迷,其實也是一種偷懶,此時必不可或缺得當然就是最開始提過的那個朋友,他會冷眼告訴你「這你有好幾百件了」,讓你暫時打消那個念頭(不過結尾往往是你回家以後輾轉反側,自己還是偷偷跑去買那樣東西)如果在比較好的店,則不妨聽聽店員有什麼建議,有時候從客觀的眼光看來,也許可以發現一個新天新地也說不定,至於那些明明不適合卻硬要一買再買的人(比如我與我全新的靴子們),只能說希望他們能有足夠的儲物空間,和有一天能不能忽然悔悟良心發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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