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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為荷爾蒙付出代價

文 / 吳淡如 


越想得到愛情的空虛的心,越容易被愛情捨棄。

好聚好散是風度。愛永遠無法強求是真理。

千萬別愛得死去活來。那麼,愛真的會很快死去。

 

廣播直播中。

 

塔羅名師小孟坐在我對面,這是我們節目中的「塔羅時間」。

 

「我想要問的是,最近有兩個男人在追求我。我不知道哪一個好,我好困擾……」

「說說看,形容一下……」

「一個比較大方,一個比較溫柔……」

 

有點抽象。這樣很難選,又不是在選冰箱,一個容量大,一個省電。乾脆直接問:

 

「你喜歡哪一個呀?」

「我喜歡……我也不知道……」

不過,聽她的聲音……好像不是很年輕……

「你今年幾歲?」雖說年齡是祕密,反正廣播裡只聽得到聲音。

「五十二……」

 

***

 

「我想請問的是,我將來還有沒有機會找到好歸宿?」

「你要什麼樣的歸宿?」

「一個可以相伴到老的好男人……」

「你空窗期多久了?」

「三年了,我先生三年前去世。」

「不好意思,請問你幾歲?」

「五十多一點……」她說。

 

***

 

我真是忍不住想說點話。

 

是的,不管什麼年齡,愛仍有它的吸引力。不管你有多大事業,若無人愛你,生命畢竟是有缺憾的。

 

我都明白。

 

我很佩服女人在活了一大半之後仍有對愛情的渴望。但是……但是她們的聲音仍然如此無助。人生走到了一半了啊──這個時候,應該有比愛情更值得我們投注熱情的東西吧?

 

我們可不可以不要只做一個「等愛的女人」?

 

可不可以,至少,不要再為愛那麼混亂?至少應該能夠看得懂,什麼樣的人適合自己?

 

***

 

我的確看過,中年之後才終於找到彼此的人:兩個人經歷許多風風雨雨,或者曾有各自的家庭,最後,終於找到人生中最適合自己的人。在「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時,還是決定在一起了,也過得很幸福。

 

成熟的人,會有成熟的幸福。

 

但我也看過許多到了中年,在感情上還和年輕時一樣「殺氣騰騰」的人。

 

在本地什麼事都不算太怪的事。前一段日子有這樣的實際案例:八十歲老翁在妻子去世後交了四十多歲的女友,每個月給予豐厚生活費。女友出國時炫耀有男人對她多好,老人越想越生氣,於是行兇,執行「如果你有別的男人,我就讓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殘酷計劃……

 

另一則是一對男女朋友,女友要分手,男人不甘心,尾隨女友,要同歸於盡……這男人想要強迫女友喝掉殺蟲劑,所幸後來女友奮力脫困。

 

讓人驚訝的還是年齡,男人已六十多,女友也差不多,都是後中年期了。

 

當然我們都看過,世界上還是不缺這樣的母親:遇人不淑或變成單親後一直找「依託」,但太急著找對的人總又遇到錯的人;不管兒女如何受虐,她一定要跟一個對她十分粗暴的同居人在一起,到老更分不開。後來兒子長大了,終有一天對抗起讓他的母親一直受苦又走不開的男人,於是……

 

這些故事的社會新聞原版都比我描述的更駭人聽聞,我不忍詳述。

 

我總會想,這一些過了中年期,理智應該有所體悟,而「荷爾蒙應該漸漸作用沒那麼強」的人,為什麼對感情的依賴仍然如此強大?

 

讓愛和嫉妒在生命中還占著百分之百的上風?讓衝動還像一股強大焦急的風?動不動就吹垮自己不堅不穩的人生?

 

年輕時「愛情至上」的勇氣無論如何可以寫成文藝愛情小說。

 

中年時還用如此毫不理性的方法談情說愛,實在沒有美感可言。

 

 

我們在很年輕的時候,都是從文藝小說或電視劇裡學愛情。

 

越瘋狂好像越精采,我大概可以歸出幾大「愚愛原則」:

 

一、  男人要用盡手段追求女人。女人用盡方法整男人。男人克服萬難沒被整跑,就是真愛。

 

二、  沒有人阻撓的愛情不精采,最好還有情敵。情敵通常是富貴人家品格不高的子弟(類似《梁山伯與祝英台》的馬文才)。所以如果沒有真正的情敵,女人也愛自己製造幾個:那個誰誰誰也對我有意思喔,彷彿掀起男人的嫉妒心才能證明自己有身價。

 

三、平淡很無聊。要有大大的誤會,大吵大鬧後才復合,才是轟轟烈烈的

愛情。

 

四、愛一個人,一定要愛到沒有自己,捨身為他,才是真愛。

 

五、如果一個人真的愛你,就會為你完全改變。像毛毛蟲變蝴蝶一樣完全變態。呵,年輕時讀了太多文藝愛情小說,談不好戀愛是應該的。

 

六、然而年歲漸長,如果沒有悟得教訓,那麼一輩子恐怕都耗在非理性的痛苦裡,浪費了一生。齒搖髮白,還在夢想羅密歐的女人大有人在,還在追尋「夢中女神」的男人也不少。一再陷入感情的漩渦,並沒有享受到愛的甜蜜溫暖,只有煩惱與互相折騰。

 

可不可以從夢中醒來,正視自己所剩的時光中,是不是有比較有趣、自己可以決定的事情做呢?

 

把人生的圓滿與否完全依託在另一個人身上,其實是一種推卸責任的行為。

 

到老還幸福的戀人,絕對不是渴望轟轟烈烈愛情的人。

 

要長久相處,畢竟還是:嘴下多留情,沒事別激怒對方,大事都化小,小事就算了,過去事不再提……改變他不如改變自己,再愛一個人都得愛自己。

 

越想得到愛情的空虛的心,越容易被愛情捨棄。

 

好聚好散是風度。愛永遠無法強求是真理。

 

千萬別愛得死去活來。那麼,愛真的會很快死去。

 

我是這麼認為的:固然最可貴的是到老還有追求愛情的勇氣,但真的不值得再為了愛情投注所有力氣。

 

除了愛情之外,此生如果沒有所愛的事情可以點燃我們眼中的火焰,那麼,就算是天上掉下來的美好情人,也沒有能力填得了心的空虛。

 

 

本文出自《從此,不再勉強自己》時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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