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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初戀是一齣荒謬劇

文/陳幼芳

 

我的初戀如果用戲劇來歸類,應該算得上是一齣荒謬劇。二十多歲在藝工隊,某位面貌身材都拿高分的女隊員,因為到外島演出時煞到台下的某位軍官,回到台灣就接到這位愛慕者的信,我和這位女隊員同寢室,不知是因為她收到的情書太多想要炫燿,還是可憐我這面貌身材都沒啥分數的菜鳥,她將情書與我分享,讓我過過乾癮。

 

那是一封用毛筆寫在宣紙上的情書,光是漂亮瀟灑的毛筆字,就足以讓人流口水,喔不,是眼睛一亮,加上超級誠懇的內容,要不動心都難。我猜想對方一定是個高帥又有內涵的有為青年,超羨慕高分學姊能收到這樣的情書;但高分學姊竟然說不打算回信。天啊!漂亮真的就是有資格任性啊!這種暴殄天物的行為真是太沒人性了,我賣力鼓動她一定要回信,可能吵到她有點煩了吧!她竟然要我假裝是她回信好了。

 

想像一下,一個從未戀愛過的新手,要和幻想長得像是大明星「金城武」般的對象通信,尚未下筆心中小鹿就已經開始亂撞,我開始練習把字盡量寫得漂亮一點,因為對方用的可是毛筆,用原子筆就已經失分,若是還加上字太醜,乾脆就別寫了。

 

第一封回信,就在我假扮高分學姊,小心翼翼又刻意賣弄幽默風趣之下順利過關得分,並且立即得到捲軸式的長篇毛筆宣紙回信。之後和「金城武」用書信你來我往地打情罵俏,成了當時規律制式生活中最甜蜜的時光。

 

藝工隊的未婚女隊員規定是要住宿,只有已婚者才可以每天回家。後來宿舍搬到新大樓,我被分配到和一位已婚的大姐同一間。有一天,這位大姐回家時我正在寫信給「金城武」,第二天一早她來到宿舍,我又繼續昨晚尚未寫完的情書,這位大姐驚訝地說:「天啊!妳寫信寫了一整夜嗎?」

通信通了一段時日,我確信對方已經上鉤,便將假冒高分學姊代為回信的事一五一十坦白告知,對方果然一點兒都不在乎,放心的同時也開始擔心,因為他放假回台灣想與我見面。

 

那時候我剛進藝工隊,被曹西平刺激瘦了六公斤,加上平時舞蹈課的訓練,我的外表已不是以往的壯妞了,用活潑開朗面貌姣好形容我一點兒也不為過,對於要和對方見面並不是很擔心。

 

我們相約在西門町某家西餐廳碰面。一見面我就成長了,因為「幻滅是成長的開始」。其實我並不是真的期待會有如金城武一般的王子出現,但身高一六七公分的我,見到身高一六八公分的對方,雖然長相、體格都不錯,但無法仰視而是平視對方,更別說我若穿上高跟鞋豈不是要低頭跟對方交談了?這一點我確實很在意。

 

我記得《慾望城市》有一集,莎曼珊跟一位身高矮小的男士約會,當她看到對方竟然比自己矮,掉頭就想走,但被對方的幽默風趣所吸引,決定再給對方一次機會,雙方在餐廳聊得開心之際,男方起身去洗手間,莎曼珊看到男方西裝標籤上寫的是「童裝部」,莎曼珊含淚掉頭離去,後來她和好姊妹承認自己無法和穿著童裝的人約會。我看到這一集就想起自己這段初戀。

 

初次見面就因為對方外表不符合期望而無視長久書信往來建立的情感掉頭就走,這種過於現實無情的事我做不出來,於是我忽略他的身高繼續交往。每次他放假回來,我都有種希望他最好都不要回來,只要跟我通信當筆友就好的感覺,因為寫得一手漂亮毛筆字的男人怎麼可以那麼愛喝酒?怎麼可以在回台灣的船上就將薪水全都賭輸光了?最後我在他的外套口袋內發現一張他回台的行程表,密密麻麻的行事曆,除了其中一條寫著「訪幼芳」,另外還有其他好幾個女生的名字。原來信中寫著一手漂亮毛筆字的有為青年從來都不存在。

 

我主動提出分手。

 

關於愛情,我認為一定要弄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麼,死穴在哪裡,無法將就也無須將就,委取求全的愛情是不會長久的。另外就是一定要眼見為憑,長時間一起相處才能明白清楚,隔空幻想是不夠實際的。

 

 

本文出自《哇!不會吧!》聯合文學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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