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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與恨,請都要真

1.

朱麗前幾天找我替她出意見,要挑一雙合適的高跟鞋。

 

她是個很漂亮的女孩子,身材健美,有種熱帶風情,個性大喇喇地,很熱心。我喜歡她一身古銅色的皮膚,一直希望也可以曬黑,無奈公司和造型師都搖頭如波浪鼓,只好努力在她的照片下擦口水點讚。

 

「要配什麼衣服,先發來看看?」我是一個稱職的搭配師,得先做功課。

 

朱麗發來一張照片,是一件緞面露肩小禮服,素色,腰帶一個蝴蝶結的那種。

 

「這是伴娘服嗎?」我一看就問她。

 

「嗯,」她回答:「我女生朋友結婚,請我當伴娘。」

 

「你倆交情如何?」數字在我腦海裡跳躍,替她盤算這次人情值得花多少錢在新鞋上。

 

朱麗不說話,我奇了,這個問題很難回答嗎?

 

後來我才知道,新娘小倩是她大學四年的閨蜜,而她當時沉默,是因為這個女孩子曾和她失聯很久,最近才又恢復往來。

 

失聯的原因是朱麗的前男友,正確來說,是小倩曾搶過朱麗的前男友。

 

幾年前,這個女生搬到朱麗的城市發展,當時有男友有工作的朱麗,自然義不容辭擔當起照顧好友的責任。小倩也是個美人,不過和朱麗不同型,是身形單薄,皮膚白皙的氣質型。朱麗哪兒都捎上她,替她介紹朋友,帶她認識環境,與男友看電影吃飯也是三人行。小倩話不多,在新地方顯得有點害羞,朱麗本來就是個熱心人,更覺得她需要呵護,有時候甚至對她管接管送。

 

過了好一陣子,她才發現不對,男友漸漸找不到人,小倩也開始忙碌,原本的三人行,她居然常常落單。

 

剛開始心大的朱麗還沒想太多,直到有次大家約好下班見面,她興致勃勃地問好久不見的男友要去哪間餐廳,沒想到對方回答,「我都可以,妳問問我們的小公主想吃什麼吧!」

 

不提那聲音裡有太多不必要的寵溺,兩人在一起快三年,男友也沒這麼叫過她。

 

後來事情很迅速地被揭穿,男友坦然承認,好友痛哭流涕,兩個人都向她道歉,還不約而同表示,是自己配不上朱麗。

 

配不上她的愛情,也配不上她的友情。

 

「我記得當時一直想不通,如果我像他們說得那麼好,為什麼失去一切的人是我?」她苦笑,看來現在一樣沒搞懂。

 

我也沒搞懂;我不知道的是,為何她能和傷害自己這麼深的人恢復邦交,還能去做對方的伴娘。

 

「妳…該不會要在紅毯上絆她一跤吧?!」我驚問。

 

朱麗狠狠白我一眼:「我是那種人嗎?」

 

「如果不是,那…」我做勢在她附近探看,做尋找狀。

 

她一臉狐疑地看著我。

 

「我在找妳身後的光環,」我一本正經地回答她。

 

她給我一拳,這麼man,我感嘆,難怪當不成小公主。

 

2.

曹聰是我小學同學,最近心情很煩,他爸爸生病住院,而他一次都沒去探望。

 

他的事我知道一點,他爸爸是一間大公司的高級主管,在他小學三年級的時候因為外遇和他媽媽離婚,對象是自己的女秘書。當時離婚不如現在這麼常見,雖然有贍養費,但數目並不多,他媽媽從一個兩子之母的家庭主婦,變成要內外兼顧的上班族,頗吃了一點苦。

 

我看過他父母的照片,真是一對金童玉女,曹聰長得很帥,有六七分像他爸爸。他也給我看過父親後來再婚的女秘書照片,我很客觀地評價,無論長相氣質還是身材,真的遠不如他媽媽。

 

「我到現在都不明白那女人哪裡好,值得他拋家棄子?」他問我。

 

「被下蠱了吧?」我只能這麼回答,要不是他聲音裡不忿的比例那麼多,我還想打聽人家哪裡學的,能不能幫我問一問。

 

曹聰的父親自從離婚之後,就幾乎不曾在兒子的生活中出現,父系的幾位叔伯還偶爾關心他們母子一下,現在老先生病重,親友們紛紛規勸他,要他去醫院,不然以後必定後悔。

 

「並不會,我去了才會後悔,」他冷冷地告訴我:「我看見他就睡不著,而我痛恨失眠。」

 

我拍拍他的肩膀,什麼也沒說。

 

朱麗和曹聰這兩個朋友,我一個也沒勸。

 

 

3.

現在太多人拿著正能量的旗幟,教別人怎麼做人了。

 

我不是鼓吹負面心態,當然大家都知道活得陽光一點比較好,可是我總覺得,這得是發自內心的,是你夜深人靜的時候,拿著一面明晃晃的鏡子,然後能坦然與它對視的一件事。

 

而以旁觀者來說,真正能做到感同身受太難了,大部分的時候,我們能給的只是同情與理解;對方經歷傷痛之後,有權決定要不要讓它過去的人,只有他自己。

 

原諒很好,不與加害者和解也沒關係,但被善良或大度這種詞道德綁架是不公平的。

 

有些人對前任咬牙切齒,身邊的人往往會勸他放下,因為「愛的反面不是恨,是不在乎」,言下之意,只要你還介意,就表示還愛著對方。

 

見他的大頭鬼,別人捅了我一刀,我忘不掉,就是還把那個王八蛋放在心上?

 

什麼時候人活著連恨的權利都沒有了?

 

我不能就是單純地,因為他踩我的底線,對我的傷害而不齒一個人嗎?

 

我反而覺得,不在乎雖然是放下的最佳方法,但愛的反面的確就是恨;而且恨還挺重要的,因為沒有討厭,就顯不出喜歡。

 

而不原諒,並不是小氣的同義詞,或許只能表示,這個傷害對你來說太大,你還無法視若無睹地對它。

 

而且很有可能這輩子都沒辦法做到,但那又怎麼樣?

 

一別兩寬各生歡喜是一種理想狀態,大部分的時候,既然聚散不由人,起碼給我自由,去決定溫柔或尖刻。

 

我也不是很同意時間會治癒一切這句話,有些傷痕是永遠不會消失的,被傷害的人只能漸漸淡忘,但難免偶爾會被某個點觸動,心裡刺痛,不知道哪天才能免疫。相信我,那種感覺並不好受,如果能與往事和解,免除這種難過,我想誰都願意。

 

所以努力原諒,其實不是為了什麼高尚的理由,僅僅是為了讓自己好過,我覺得這樣的出發點才是對的。

 

能明白就明白,不原諒就繼續帶著傷疤,不是每個人都能與過往妥協,不是每件事都可以得到和解。

 

心安理得地愛與恨,別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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