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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熙妍 / 前任博物館:魔法男孩

夏夏是一個非常帥的女孩子。

 

這話不是我說的,我和她認識太久了,不會用這樣的詞來形容她。這種評語出自她比較新的朋友,我認為也沒錯。

 

夏夏帥的地方不是外型,她有一頭長髮,巴掌臉,細而媚的眼睛,常常不畫眼影只描眼線,一張腫而俏的紅唇,有種復古美。

 

大家說她帥的地方,是對異性的態度。

 

我們有次吃飯,在座有幾個初次見她的新朋友。夏夏的手機一直響,她忙著吃飯,沒辦法打字回復,只聽她小聲發語音給對方,雖然聲音不大,可大家距離近,還是聽得很清楚。

 

「唉,真的不用了,你忙你的吧!我自己會處理,我正在吃啊!」

 

「不要那麼麻煩,你留著用就好,我有。」

 

「你想太多了,我不是那個意思…」

 

同桌的都是女孩子,很有禮貌地無視私人對話,繼續交談,可我知道大家都在暗暗豎起耳朵聽。幾個人聊得言不及義,我不停喝水,企圖用杯子擋住嘴角的笑。

 

夏夏很快覺得不好意思,大約也是有點煩了,她將電話調成靜音模式,尷尬地向我們表示抱歉。

 

我抬起眉毛詢問,她點點頭回答。

 

「誰?是誰?」看我們鬼祟地眉來眼去,唯唯第一個忍不住,太久沒談戀愛的人比較敏感,容易嗅到故事的味道。

 

「沒有啦!」她苦笑,唯唯不放過她,轉而向我打聽。

 

「那麼好奇幹嘛,反正不是孔劉。」我取笑唯唯,她自稱孔太太不是一兩天了。

 

「唉,我和我們家孔先生最近諸多不順,」唯唯搖頭,「他拍戲太忙,幾個月都見不到一次。」

 

.....哦。

 

我不想接這種讓人智商降低的話題,夏夏大概更不願意,她迅速回答,剛剛那是我前男友。

 

大家沉默一下,不約而同發出驚嘆聲,哇~~~

 

我知道現在的夏夏看起來光芒萬丈,一副舊愛還對她餘情未了,而她波瀾不驚的模樣,彷彿任意將異性玩弄於股掌之間,讓眾女人拜服不已,簡直能開班教課,直達教授級。

 

只有我明白,不久之前,她還真不是這樣的。

 

1.

夏夏的前任叫做阿篤,住在相鄰的小區,本來是八竿子打不著的兩個人,唯一共同點是每天早上都會去附近的一家店外帶咖啡。阿篤注意這個漂亮女孩子有段時間,單做好了,店員都會叫名字,他知道她的姓很別緻。

 

有次排隊的人特別多,夏夏在他後面,兩個人之間還隔著好幾位客人。

 

眼看上班要遲到了,前面的一位不知道是幾天幾夜沒闔眼,一個人買那麼多杯。夏夏望錶興嘆,準備放棄排隊,去公司樓下買便利商店的咖啡水。

 

就在她轉身要走之際,店員和她招手:「夏小姐妳的飲料好了!」

 

她很訝異,抬頭四處看看,確定叫的是自己,她猶豫著上前:「是不是弄錯了?我還沒點啊!」

 

熟悉的店員笑著說沒錯,剛才那位先生買的單,這是妳平常喝的豆奶拿鐵。

 

她連忙轉頭,想知道是那位先生是誰,卻只看到一個推門而出的背影。

 

時間真的要來不及了,她點點頭,拿起杯子就走,店員卻叫住她,遞過一個熱呼呼的紙袋,上面寫著:「除了咖啡,也要吃早餐。」

 

裡面是一個藍莓貝果。

 

第二天,夏夏提早半個小時去咖啡店,點了一杯咖啡,內用。

 

阿篤推門進來,看見她坐在角落,他低下頭,笑了。

 

他們是這樣認識的。

 

後來發生的事很自然,直到交往一段時間,夏夏才發現,阿篤是個,怎麼說呢,比較任性的人。

 

他做的是自由業,有點藝術家脾氣,喜好非黑即白,不願意被管。可他的表現方式恰到好處,遊走在怪異與特殊的邊緣,平常還是很拿得出手的一個人。大家只覺得他有堅持,最多是自我,沒有嚴重到自私。

 

比如說阿篤不重視儀式感,覺得一切節日都是商業產物,跟著潮流的人就是傻逼,第一年夏夏生日,他就理直氣壯地忘了,第二天才祝她生日快樂。她當然生氣,兩個人隨即對於「生日是否重要」這件事展開長達兩小時的辯論,最後仍然無解。

 

於是誰也不理誰。

 

生氣這件事呢,對喜歡的人是撐不了多久的。夏夏覺得兩個人剛在一起,有什麼不同都是磨合期;她也是大女孩了,犯不著為了一個生日大動干戈。而且最主要的是,阿篤有種孩子氣的魅力,讓她氣不起來。

 

她生日後的幾天,是阿篤媽媽的生日,夏夏不知道,他突然沒頭沒腦對她說,明天是我媽生日。

 

冷戰有時候也是一種解決方式,等兩邊氣都消了,隨便找把凳子遞給對方,大家一起下台就算了,可阿篤居然還哪壺不開提哪壺,劈頭一句話就雪上加霜。

 

她心頭火起,拿起手機想回復「這次可別忘了」,正在輸入,阿篤又說「我決定也晚一天祝她生日快樂,以示公平」。

 

夏夏忍不住,噗哧一聲笑了出來。

 

怒氣毫無防備被戳了一個洞,原本就沒剩多少了,現在更是完全癟下去。她發了一連串句號表示無語,想了想又送了一個白眼的表情和三個字,你好煩。

 

那大概是世上最無力的不以為然。

 

兩人隨即恢復邦交,阿篤無疑有點幼稚,還善於避重就輕,可他就是這樣的人,並不企圖隱瞞。夏夏心底覺得太老成的男人也不夠可愛,他能逗她笑,就是難得的。

 

愛上一個人就會千方百計合理化那股喜歡,她也就是這樣的人。

 

2.

後來夏夏才知道,忘記生日真不算什麼,起碼對阿篤來說如此。他是自由業,有大把機會實現個性裡的我行我素,比如扛著一個及腰那麼高的背包出發去南美洲,一走就是一個月,夏夏要上班,不能請那麼多假,就算可以,他也沒想過要帶她去。

 

她想抗議,又找不到理由不高興;限制別人旅行的自由,怎麼看都好像有點霸道。

 

於是阿篤心安理得地上路,偶爾發給她瑰麗的風景照片,問她好不好,幾十天後帶著一身黝黑回來,牙齒都顯得白了幾號。

 

諸如此類的事還包括他避免參與社會關係的千絲萬縷,婚喪喜慶都認為沒意義,還覺得應酬女友父母是沒必要的事,不想看的電影說什麼都不去,因為不願意浪費寶貴的時間還一肚子氣。阿篤容易出手汗,因此不怎麼牽手,說濕濕黏黏的感覺他不喜歡。

 

「而且,挺肉麻的,妳不覺得嗎?」他皺著眉頭。

 

夏夏也抗議過阿篤的不合作,可她不夠他強硬,阿篤往往一句,妳不要和其他女生一樣俗氣,她就無話可說認慫。

 

每個人都有表達愛的方式,她努力成為他理想中的cool girl,希望被喜歡的人另眼相看,她縱容他做自己,雖然有點委屈。

 

所有分不開的關係裡,都有一個壞蛋和一個笨蛋;阿篤壞不壞我不知道,可夏夏是真的蠢。

 

不過她也不是沒有底線的。

 

夏夏生氣不是大吼大叫型,怒到極點的她總是一言不發轉身走,無論是吃飯吃到一半,停車在紅燈前,每當她不想再講下去,就會站起來走掉。有次阿篤在她家和一個女生講電話,聊得樂不可支,把夏夏晾在一邊。掛掉電話後兩個人吵架,他非常無辜,說對方就是工作上認識的人,也知道他在女朋友家,如果真有什麼,怎麼會在她面前露出馬腳。夏夏一聽更生氣,她認為人是怎麼認識的不重要,重點是他的態度,對方知道他的女友就在身邊,阿篤還講那麼久,簡直是連手和對方一起讓她沒臉。

 

爭了半天也沒交集,最後夏夏氣昏了,忘記兩個人站在她家的客廳,拉開門就出去。

 

阿篤有個優點,如果算是優點的話,每次吵架,他可能也知道自己有點站不住腳,總是丟下一切去拉她。我後來覺得,阿篤不是不明白夏夏的配合與忍耐,於是他用不放手來回報她的不計較。

 

他衝出來,在電梯門口截住女友,伸出手想抱她,夏夏不讓他碰。

 

阿篤站在一邊,像個犯了錯的孩子,卻嘴硬不肯道歉,只不斷重複:「好了好了,誤會一場,妳別生氣了。」

 

她正擦眼淚,突然抬頭驚叫:「你帶了鑰匙嗎?」

 

阿篤一臉茫然,兩個人空著手,誰都沒想到帶手機,夏夏只好站在家門前,讓阿篤去和鄰居借電話叫鎖匠。她衣服穿得不夠,一邊瑟縮著身體一邊等,阿篤站在一旁,試探性地想攬住她的肩膀。

 

「你幹嘛?」她瞪他一眼。

 

「妳別誤會,我沒有別的意思,」阿篤連忙搖頭,表情還有點誠懇,「我是想,天氣那麼冷,妳氣歸氣,感冒就划不來了,我身上就這一件衣服,脫下來給妳就成了暴露狂。」

 

「所以我們的首要目標是照顧健康,妳才有精神吵架,等鎖匠開了門,我們立刻解體,妳再繼續罵沒關係。」

 

夏夏不說話,雙手搓揉著自己的手臂取暖,並沒有同意阿篤的鬼邏輯,可一向自我的人體貼起來,殺傷力莫名強大。鎖匠很快來了,阿篤拉著她進去,二話不說逕自將夏夏塞到浴室,開了熱水,小小的空間很快充滿蒸氣,他示意她待在這裡別動,一頭鑽進廚房。

 

幾分鐘後,阿篤捧著一把切好的薑片回來,把薑片扔進浴缸。

 

「妳快泡澡,不要感冒了,我就在外面等,有事叫我,」他關上門。

 

夏夏脫了衣服,坐在熱水裡,卷成一團。

 

「欸,妳還好嗎?」門上傳來敲門聲,夏夏抬起頭,鼻音濃重地回答,嗯。

 

「剛剛是我不好,對不起。」

 

水蒸氣凝聚在她臉上,終於無法承重,滴在水裡。

 

3.

我們都說,人是有底線的,把對方逼到絕境,接下來的就是反撲,可其實這不是最厲害的回擊。當兩個人之間的角力,習慣了一個推一個退,讓步的那方根本不需要還手,轉身走,出力的那個人就要失重了。

 

有天夏夏吃早餐的時候瀏覽ins,心血來潮看了關注人的動向。她赫然發現阿篤前一天晚上點讚了一張照片,照片毫不特別,是一碗俯拍的,煮好的麵。沒有背景,也沒有拍到人,帳號的主人是一個陌生的女孩子。

 

區區一碗麵,就算餐具和桌面很熟悉,也不能說明任何事。可不知道為什麼,夏夏就是知道那碗家常手藝,出自一個她再熟悉不過的人。

 

她直接問阿篤,他也爽快承認,但解釋那只是一個從外地來出差的女性朋友,他懶得出門,於是朋友上門來看他。下午三點了,她還沒吃午飯,進門直喊餓,阿篤家一向沒有零食,叫外賣又沒時間,索性快手煮了一碗麵。

 

「我們是老朋友,」阿篤小心翼翼地,「她趕著開會,隨便聊幾句就走了。」

 

坐在阿篤家,夏夏撫摸著和照片上一樣的桌面,不知道該說什麼,也沒有想哭的衝動。他本能感覺出她這次的反應和以前不一樣,有點心虛,可也拿不準要用什麼態度接招。

 

最後他決定用三分妥協五分玩笑的口氣,再加上兩分不耐煩:「妳該不會為了一碗麵生氣吧?」

 

「為什麼你不先我提?」

 

阿篤顯得很為難,猶豫再三才開口:「因為…她和我在一起過。那是很多年前了,我怕妳亂想,所以沒說。」

 

明明沒有人發出聲音,可是夏夏清楚感受到耳朵傳來一陣嗡嗡聲。

 

她看著阿篤,眼神既溫柔又憐憫,好像在說,你這個耍無賴的孩子,以後沒人寵你了,怎麼辦?

 

這個表情讓阿篤心頭一驚,他不笨,知道這次無法靠避重就輕過關,立刻服軟:「對不起,我也知道不太妥當,但那天我實在好累,不想出門…」

 

夏夏無法再聽下去,倒不是生氣或什麼的,而是這麼多年,她習慣了他的嘴硬善辯,明知道很多時候他所謂的有理,不過是建築在自己的忍讓之上,可看著低聲下氣的他,她就是不忍心。

 

她拉開門走了,他就不需要再道歉解釋。

 

阿篤企圖拉住她:「我們好好談一談,妳不要走。」

 

夏夏沒有像過去那樣在盛怒下閃開,她任由阿篤握著,像是感受愛人最後的溫暖,過了一會兒,她才輕輕地,幾乎帶著一點依戀地將他的手抹掉。

 

「我不想走,真的,」她的語氣比他更遺憾,也比誰都認真。

 

「可我也是真的是,找不到留下來的理由了。」

 

 

4.

分手後,夏夏有段時間過得很慘,她喝醉過無數次,醉了吐,吐了哭,一邊哭一邊慌,把手機胡亂遞給身邊的朋友,說誰來把電話拿走,不要讓我再回去。

 

她會在失眠的夜裡發訊息給我,第一句永遠是怯生生的兩個字,在嗎?我睡得晚,有機會分享她的故事;那些情節不全是壞的,事實上很多時候回憶還很甜。

 

雖然結果同樣讓她流淚。

 

後來夏夏認識另一個人,和對方交往了一陣子,時間並不長,但足夠將她拉出來。再講到阿篤,她已經悵然,甚至可以開玩笑說,我也覺得自己以前真是傻,那些自我滿足的犧牲,簡直是行為藝術,妳怎麼不帶我去廟裡開開光。

 

故事到這裡,還沒完。

 

一個人如果不刻意隱瞞感情狀況,在社交平台上是看得出來的。夏夏有新戀情的時候,阿篤消失無蹤,最近大約是觀察出她恢復單身,於是又和她聯繫。

 

夏夏規規矩矩回復,分手的時候她都沒恨過阿篤,不覺得現在有老死不相往來的必要。

 

「我也想知道他現在要幹嘛?」她笑著說。

 

「妳要爭氣啊!」我語重心長,「妳不要忘記以前是怎麼活下來的,妳是哭著跪在地上,把被摔碎的自己,一片片拼回去的。」

 

我知道干涉別人感情不討好,可每個好了傷疤忘了疼,太輕易鼓起餘勇的人,都需要一個斬釘截鐵,提醒他曾經多狼狽的朋友。

 

「妳放心,我只是好奇而已。」

 

於是,狀況變成現在這樣,夏夏和阿篤的角色互換了。他每天對夏夏噓寒問暖,怕她睡不好吃不飽,去那裡都定位自拍;不過他的愛面子倒是和以前一樣,就算發照片,也嘴硬說沒什麼,就想給妳看看我的朋友和同事。

 

這樣的阿篤,夏夏從來不認識,她無法置之不理。就像一個卡關很久的遊戲,你曾經千方百計都過不了,終於黯然放棄,後來卻又意外展開新局面。雖說更有趣的玩意兒推陳出新,但你路過之際很難不停下來看一看。

 

眼裡不見得還帶著熱烈,可人是有感情的。

 

那天我們吃完飯就散了,之後有一天,夏夏問我在不在,我說怎麼了。手機上顯示對方正在輸入,我卻隔了很久才收到簡單幾個字。

 

可見她是糾結的。

 

「昨天晚上,阿篤來找我。」

 

這種小事她不會特別和我提,我想了想,瞬間懂了。

 

「然後…他沒走?」

 

「嗯。」夏夏簡短回答,我嘆了一口氣,她之前為他吃的苦,我都看在眼裡,實在不好苛責她。

 

夏夏說,其實她本來不想讓阿篤來的,人都有自我保護機制,她也不是真的傻,以前或許不懂,痛過總知道要防身。好不容易才冒出水面的人,實在不想再給自己機會沉下去,可那麼自我的人現在如此求全,她招架不了。

 

她不怨不恨,可想到過去的自己,極盡謙卑,只奢望被喜歡的人多在乎一點點,忍不住就覺得,你和我,都欠她。

 

那天深夜,阿篤在她身邊睡著了,這也是前所未見的。以往他總是說自己身邊有人睡不好,不是她回家,就是他叫車走。現在不但留下來一起過夜,還開放手臂胸口讓她隨便躺。睡到一半夏夏想換姿勢,都被阿篤拉回來,他睡得迷迷糊糊,還一邊摟著她說,妳別走。

 

夏夏有點茫然,以前他們就算躺在同一張床,也各睡各的,井水不犯河水。白色的床單像一個信封,她是一張小小的郵票,本分地縮在一角,在應該的地方點綴他的生活。

 

她放輕動作,慢慢起身。

 

坐在床邊,夏夏看著阿篤熟睡的臉,這一刻盼了那麼久,她想,現在有人把著她的手,說這張紙妳隨便寫隨便畫,所有的位置都可以,她應該要高興才對。

 

可她沒有,她坐在沒開燈的房間裡,心酸得哭了。

 

「妳說,為什麼回不去了啊?」她悲哀地問我,「我明明那麼喜歡過他,怎麼就不能重來一次?」

 

我無法回答,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曾經閃閃發光的他讓你仰望了那些年.此刻失去魔法,也就是一個普通的男孩。小王子住在一個不比自己大很多的星球上,妳曾拼命想成為那唯一的玫瑰,可漂浮太久了,已經找不到降落的地方。

 

我也不想這樣的。

 

我知道你不適應這個世界,那時候是真的想一心一意陪著你,在荒涼上生長。越在乎的人越彆扭忐忑,優勢都是放手後才得來的。

 

可惜遲來的糖,已經不是原來的味道了。

 

林夕在「知更」裡寫過,好比當你對偏執馴服,得體的你隨時可再撩動他心跳,但今天到你心火滅了,誰叫最愛都早到遲到。

 

打不過的遊戲,你不再想知道結局,無所謂最後勝敗與誰相守到老。

 

保重了,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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