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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博物館:插曲

小秋其實一開始不是我的朋友。

 

第一次見到她是透過孟修,他向大家介紹,說這是小秋,我同鄉,剛從老家搬來這裡。一張清秀的臉隨即從孟修的身後出現,溫柔地彎起嘴角,與我們點頭。

 

可能是因為還陌生,那次吃飯小秋的話不多,但臉上一直掛著輕淺的笑容,眼神緊緊跟隨孟修的一舉一動,適時在他需要的時候遞上杯子湯匙紙巾,因此我們都默認,這是孟修的女朋友。

 

大家逗她說話,得知小秋原來是孟修的大學學妹,畢業後做了幾年事,上個月才決定改變環境。她原本工作的地方挺好的,也很穩定,於是有人隨口問,怎麼會想搬來這裡啊?

 

她一時回答不出來,臉紅了,我連忙打圓場,說這裡有什麼不好,地方小交通爛空氣差東西貴,人家想來和我們共體時艱,實踐生活。

 

小秋笑了,在桌子底下,我撇見孟修捏了捏她的手。不知道為什麼,我突然有點感動,舉起杯子向她示意。小秋連忙雙手端著小小的酒杯回敬我,從我的笑容裡,她明白我剛剛看見了,於是俏臉更像一朵半透明的山茶花,白皙中浮現一抹粉紅。

 

後來我才知道,孟修不但是小秋搬來這裡的原因,更是她過去七年來的座標。

 

大學時代,她暗戀了這位帥氣學長兩年,畢業後孟修已經開始做事,小秋努力進了同一間公司,成功與男神每天共處八小時。對於她的感情,孟修隱約是知道的,就算原來不懂,前幾年決定搬來這裡的時候,送別會上小秋哭得泣不成聲,也讓人了然於心。

 

於是他們開始聯繫,從學長同事變成朋友,又從朋友變成曖昧對象。小秋的溫柔體貼漸漸打動孟修,於是幾個月前,在她又被上司刁難得欲哭無淚的時候,他半開玩笑地問,要不要換個環境試試看?

 

小秋錯愕,一時之間不知道孟修的意思。

 

「我是說,反正妳在那裡也沒什麼發展,」他解釋:「不如來我這裡,雖然競爭大,生活水平也比較高,但我覺得以妳的能力,一定沒問題。」

 

「而且,」孟修帶著靦腆,使出殺手鐧:「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強。」

 

一擊必中。

 

幾個月後,小秋辭了工作,搭了三小時的飛機,搬進孟修的家。初見面那晚,我為她解圍的話只對了一半;她的確是來體驗生活的,不過體驗的是與孟修的生活。

 

我後來明白,為什麼那次自己會感動得向小秋舉杯。我是個死要面子的人,絕不會為了一個男人離鄉背井,但這也可能只是我慫,愛自己更多。

 

所以我欽佩小秋,因為她比我勇敢。

 

她很快找到工作,和孟修不同公司,不過沒關係,她想,留點空間也好,兩個人住在一起,每天一樣有很多時間相處。搬來之前,孟修說會陪她看書散步,煮飯買花,以後說不定還能一起養隻狗或貓。小秋堅持不要在店裡買,最好在路上看哪隻毛孩子無家可歸,就把牠撿回來,孟修笑了,說好好好,只要妳開心我都無所謂。

 

他以兩個人為中心,描繪了一張美好的藍圖,不過這張支票並沒有兌現。

 

同住幾個月之後,孟修開始忙,一開始是說加班,後來又說有應酬,回來的時間越來越晚,說好的看書散步的確有,不過都是小秋一個人默默執行,她常常照著精心研究的食譜煮飯,只是等不到孟修回來吃。

 

有天他半夜進門,看見小秋捲著毯子窩在沙發上,等他等到睡著了,孟修把她搖醒,小秋揉著惺忪的睡眼,說今天這麼晚,很累吧?鍋子裡燉著湯,要不要喝一碗?

 

大約是體力實在支持不下去,抑或扛不住罪惡感,坐在餐桌前的孟修突然崩潰開口:「其實,我在這裡有個女朋友。」

 

在狹窄廚房舀湯的小秋,停下手邊的動作。

 

孟修繃緊神經,準備對付一場哭鬧,沒想到過了幾秒,小秋不疾不徐端著湯走出來。

 

「我知道,」她輕聲說,一邊將餐盤放在他面前,上面端端正正放著餐具,熱湯和小菜。

 

 

 

這反應太出乎孟修的意料之外,他盯著眼前的食物,心想剛剛沒被湯燙毀容,現在該不會被毒死吧?

 

他抬起頭,看見小秋清澈哀傷的眼睛,於是默默端起碗,知道自己想多了。猶豫再三,孟修終於開口,雖然萬分艱難,但他明白小秋有權知道。

 

他欠她,起碼這麼多。

 

這個女孩子是孟修搬來這裡認識的,兩人在同一間公司。和小秋不一樣,她的個性大膽直爽,脾氣不算好,因此兩個人常常吵架,分分合合無數次。雖然顯得蒼白無力,可孟修還是掙扎解釋,說自己問小秋要不要搬來的時候,他們確實是分手的。

 

她默默聽完,沒發脾氣也沒吵,只問他打算怎麼辦。

 

「我其實和她個性不合,沒有妳也會分開的,」孟修急切地說:「妳再給我一點時間,我們是同事,狀況複雜一點…..」

 

「你要多久?」小秋打斷他。

 

「一個月…不,兩個禮拜,」孟修怯怯地,但聲音是誠懇的:「這些日子,我知道你受委屈了,我一定會給妳一個交代,妳等我。」

 

小秋終於還是哭了,她想起那些形隻影單的日子,那些說好但從未到達的未來,應該不遠了吧?

 

後來的幾天,孟修刻意提早回家陪她,兩個人並沒有什麼特別節目,可在家常烟火裡,小秋卻感到深刻的幸福,她願意就這樣守著心愛的人一輩子,哪裡也不去。

 

直到某天晚上,孟修下班後沒回來,她怎麼發訊息打電話都聯繫不上,天快亮的時候,大門終於打開了。

 

小秋驚醒,孟修蹲在她的面前,臉上滿是為難與羞愧。

 

「她…知道妳的事了,」他期期艾艾地開口:「現在人在門口,想和妳談談。」

 

門被推開,進來一個很漂亮的女孩子。

 

深夜裡,三個人坐在客廳喝著小秋倒的茶,不約而同一語不發,最後還是那個女孩開的口。

 

「現在你想怎麼樣?」她鎮靜地問。

 

「我想過了,我愛的還是妳,我知道我意志不堅定,但以後不會了,」孟修立刻回答,不敢看小秋的眼睛:「我會盡快讓她搬出去的。」

 

小秋還沒機會說話,那個女孩子就砰一聲拍桌:「我問的不是你!是她!現在還有你發言的餘地嗎?」

 

接著她轉過頭,懇切地問小秋:「聽說妳喜歡孟修七年?妳如果真的這麼愛他,我願意退出,妳留下。」

 

這一次,小秋又來不及反應,只見孟修撲通跪下,握著那個女孩的手:「妳不要這樣,我知道錯了,求妳再給我一次機會,妳別走。」

 

小秋愣在一邊,至始至終都沒有開口的機會。

 

她終於明白了,自己老被插話不是因為反應慢,而是因為在這段感情裡,她一直是多餘的。

 

這個時候,小秋突然一陣噁心,她猛地站起來往廁所衝,回來的時候,客廳裡的兩張臉,比她的還要慘白。

 

小秋鎮定而小聲說:「我要去醫院。」

 

走出居住的小區,孟修緊緊牽著那女孩的手,像是深怕她跑走。小秋跟在後面看著他們,老實說,還真的挺般配,兩個影子被拉得很長,靠在一起就像一個人。

 

好巧哦,她想,我也是。

 

她想流淚,卻感覺整個人是乾枯的,擠不出一滴水。同樣的一條路,幾個月前還天真爛漫的小秋,能與喜歡的人並肩而行,已經是最大的滿足。當時她的心隨著喜歡的人而動,隨時都會漏跳一拍,可那個晚上,走到路盡頭的那一刻,她悄悄瞞過了世界,在月光下變成一個不動聲色的大人。

 

 

 

我們都有世故與孩子氣的一面,以哪一副面孔示人,就看遇到誰。

 

醫生診斷出小秋懷孕兩個多月,她本人很冷靜,應該是早就知道了。手術安排在一周後,小秋打電話給我,問我那個時間有沒有空。

 

我當然驚訝,不過立刻說好。

 

手術那天我趕到醫院,孟修坐在病房外的椅子上,雙手抱頭,一副末日來得太快就像龍捲風的模樣,旁邊挨著一個長髮的女孩子。我沒等他介紹,就往房間裡衝,反正無論他女友叫什麼,在我心裡的代號都是聖母。

 

一進去,小秋就對我微笑:「真抱歉,才見過幾次面,就麻煩妳這種事。」

 

我握著她的手,拼命搖頭。

 

「記得第一次見面的時候,妳敬我的那杯酒嗎?」她輕聲問我。

 

「大概是從那一刻開始,我覺得這個城市除了孟修,還有人與我同一陣線。」

 

我忍不住哭了,小秋抓著我的手輕搖。

 

「別這樣,過了這一關,我又是新的人了。」

 

出院後,我陪她去收拾東西,小秋已經辭了工作,準備回家重新開始。我看著她一點點把破碎收拾起來,將希望打包,仔仔細細,連門縫牆角都不放過。最後,她把小小的地方打掃乾淨,我們坐在客廳裡等車去機場。

 

「這陣子辛苦妳了,」我打量著消瘦的她,忍不住心疼。

 

「妳真的做得很好,很爭氣不糾纏,絕對能引以為傲。」

 

小秋看看自己瘦得露出骨節的手,搖頭苦笑:「大家都這樣說,其實不是的。你們不知道,那天手術完,孟修進來看我,他女友在外面等。我終於還是忍不住,問他到底有沒有愛過我。」

 

「孟修很為難,最後終於說,他很喜歡我,可真正愛的是她。沒有比較就沒有傷害,與我相處之後,他才發現喜歡愛和愛的差別。」

 

「那時候他已經知道我會走,事實上也沒有我棲身的地方了,孟修大可隨便說愛過,讓我感覺好一點,從此天各一方,誰也不怪誰。」

 

「可是他不願意,就算背著女朋友,他也不願意說謊敷衍,他是真愛她啊!我是到那個時候才徹底死心的。」

 

「很沒出息,對不對?」她自嘲,不知道是問自己,還是問我。

 

車來了,我幫她提箱子下樓,小秋轉身看著曾經生活了大半年的房間,眼神溫柔,最後輕輕帶上門,沒有再回頭。

 

後來我得知,她把這個城市認識的人都刪了,唯獨留下我。我把這項優待當作一種讚美和紀念,可也沒有主動和小秋聯繫。這感覺有點像,你親眼看過一隻折翼的鳥如何在泥地裡掙扎,就不願意再打擾牠舔傷。

 

不過我總是努力在她的動態下點讚,希望小秋知道,某個角落還有看好她的人,在奮力揮旗吶喊。

 

直到我收到一張喜帖,小秋要結婚了,在她老家舉行婚禮。雖然有點遠,但我還是決定參加。出發前幾天她親自打電話來,她很開心地說,這麼多人,我就特別希望妳能來,好讓妳知道,我沒有辜負妳。

 

我猛點頭,雖然電話那頭的她看不見。

 

「妳忍著眼淚,在那裡點頭對吧?」她輕笑:「一點都沒變。」

 

沒想到的是,到了婚禮現場,小秋居然安排我坐在主桌,雖然很感謝她的誠意,可環顧四週,身邊都是年紀大我兩倍以上的長者,一桌人加起來大概有八百歲。我感覺自己身分曖昧,看上去不是覬覦某位叔伯遺產的續絃,就是誰拉了皮的太婆。

 

小秋很快進場了,一身白紗,臉上都是笑容,她的先生我沒仔細打量,就只顧著看她。我本來帶著相機,想施展一下自己得意的攝影技術,替她拍幾張照片,卻淚流滿面,連焦距都對不準,視線和拍出來的照片一樣模糊不清。

 

眾人恍然大悟,哭得這麼慘烈的我,絕對是她先生的前女友無誤。

 

看小秋走在短短的紅地毯上,我不禁想起幾年前,那個在月光下一夜長大的女孩子。她心酸地看著喜歡的人挽著喜歡的人的手,自顧自在小路前頭越走越遠,連影子都不讓她碰。

 

妳委屈隱忍,做了別人這麼久的插曲,現在終於有自己的歌了。

 

答應我,一定要理直氣壯地唱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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