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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熙妍 / 英雄(1)

/穆熙妍

 

每個強大的人,背後都有值得守護的東西。軟弱誰不會,問題是誰會看透多少武裝背後的幾許溫柔,然後站出來替你堅強。

 

世界會善待英雄,縱使沒有獎盃獎狀,但它知道它欠你一個好結局。

   

 

根據維基百科:「英雄:品質優秀、做出超越常人事跡的人。」

 

這句話下面沒有貼猛哥的照片,真是維基百科的大失策。

 

猛哥其實不叫做猛哥,她叫做陳子萌。這個名字她不輕易告訴別人,因為和本人差太多了,講出來是自掘墳墓。她的外型並不男性化,事實上猛哥長得還挺漂亮,身材瘦瘦的,手長腳長。不動手的時候看不出來力氣大,不說話的時候騙騙無知少男,也能被稱為女神。

 

問題在於她嫉惡如仇的個性。她的公德心奇高,和她出入公共場合,都要有隨時抄折凳的準備。

 

大家都看衰猛哥的桃花運,覺得她的感情比股市還更一蹶不振的時候,她居然戀愛了。

 

事情是這樣子的,那天猛哥去買東西,人潮洶湧的鬧區正是扒手出沒的地點。她注意到前面有個身形矮小的男人,正伸手到一個倒楣蛋的外套口袋裡偷東西。她想都沒想就出手把男人的手臂擋開,大喝一聲「幹什麼」!

 

扒手這種生物很有趣,在某一種程度上體現了人性。他們被發現了通常會惱羞成怒,氣勢比受害者還浩蕩。那個矮個兒男人一邊往後退,一邊大呼小叫要她別走,等等就隨同千軍萬馬回來找她。

 

「我等著!」猛哥雙手扠腰。「快帶哈比人軍團跳起來打我的膝蓋!」

 

解決了扒手,她這才有空看清楚剛剛差點成為受害者的這個人,對方糊裡糊塗的,才剛剛發現自己被扒,就被她一連串迅雷不及掩耳的後續嚇得反應不過來。他叫做高賀明。

 

當他們兩個人牽手出現在我們面前的時候,大家也被嚇得不知道如何反應。

 

「男的……」大寶不可置信。

 

「活的……」大頭語無倫次。

 

「不!是!基!」Jason滿地打滾,像是親眼見到世界末日。

 

無論多麼的令人傻眼,這兩個人真的從此出雙入對,我們也鬆了一口氣,畢竟以後不需要去廟裡探望老朋友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高賀明欣賞猛哥的帥氣與直率,往往在她正義感爆棚的時候笑出來,覺得這樣的女孩子太有趣了。這個例子曾經著實地激勵了身邊包括我在內的許多女性,認為世上的另一個半圓真的存在,自己還不能放棄。

 

這大概是為什麼人喜歡英雄的原因;透過認同的價值被肯定,我們得到希望,過去的挫折彷彿都被平反,從此一筆勾銷。

 

大半年後,有一次大寶生日請在夜店。大寶的個性很爽快,對於花得起的錢從不計較,主人不說話我們也見怪不怪。直到有個高大的男生出現,大家的臉色就變了。

 

他是大寶姊姊的前男友,就是個吃她用她還慣性劈腿的無賴。他一邊和幾個朋友打招呼一邊走到桌邊,看到冰塊堆中的酒瓶,拿起來就找杯子。

 

大寶推開身邊的人就要過去,但離得比較近的猛哥搶先一步,她伸手就把酒瓶搶回來。情況迅速演變成爭執並開始推擠,最後出動了警衛,除了要留下來買單的大寶,我們好幾個人都被暫時請到外面。

 

大家面面相覷,不知道是誰先開始笑的,最後全部人捧腹成一團。

 

只有高賀明例外,這次他沒有以猛哥為傲。

 

他臉色很難看,對著她就發話:「剛剛妳為什麼要先動手?」

 

猛哥愣了一下。「你怪我?你怎麼不問那個癟三憑什麼喝我們的酒?」

 

「這根本不關妳的事。」高賀明提高了聲線。「妳能不能不要總是強出頭,像吃了炸藥一樣?」

 

「大寶是好朋友,難道我們不該保護他嗎?」猛哥的聲音也不弱。

 

「全世界的不公不義那麼多,妳保護得完嗎?」高賀明對她大吼:「我覺得妳根本就是自以為是的躁鬱症!正義感要用來保護真正值得的人!」

 

眼看大戰一觸即發,我趕緊過去拖走了猛哥。高賀明抱著頭無力地蹲下,我們不知所措,沒有人開口。

 

比眼睜睜看著自己的感情崩塌更無奈的,大概就是眼睜睜看著別人的感情崩塌。

 

兩個多星期的某天,猛哥打電話來問我有沒有空。

 

「有啊,幹麼?」我一邊看電視,一邊不經意地問。

 

「捉姦。」電話那頭傳來她簡短的回覆。

 

「什麼?」我嘴巴微張,遙控器掉到地上。

 

猛哥很冷靜地告訴我,這陣子高賀明對她的態度顯著改變,總是挑她的錯,她做的事每一件他都看不順眼。昨天她發微博圈了高賀明,只簡短地說明天要給他一個驚喜。回到首頁,新浪的「可能感興趣的人」推送了幾個陌生臉孔,她無意識地刷下去,又在萬分之一秒內刷回來。

 

有個女生頭像的背景很熟悉。

 

猛哥點進去看,赫然發現她照片的拍攝地點,是高賀明家的客廳。

 

於是她花了一整晚的時間,看遍了這個陌生女孩所有的微博內容,終於在凌晨一點,確認了她正在和自己的男友交往中,而且她知道自己的存在。凌晨兩點,猛哥已經得知她的名字叫小藍,工作地點也有了。

 

「妳想去幹麼?」我知道猛哥的脾氣,場面不會好看。

 

「妳不要管。」她的聲音聽不出情緒。「去不去?」

 

我只能說好,掛了電話立刻找到大頭,由他開車帶我們去小藍的公司。

 

「其實……」大頭有點困難地啟口,準備做點災難控制。「男人都是吃軟不吃硬的,我聽人家說,要挽回他的心得軟一點,越強勢越沒有用。」

 

猛哥看著窗外,過了一會兒才開口:「軟弱誰不會,問題在於觀眾想看的是誰。」

 

她轉過頭問我們:「現在我的溫柔,高賀明還能看得到嗎?」

 

沒有人接話,答案明顯而肯定。

 

窗外的燈光從點連成線,迅速從玻璃上掠過。或許是背景太過絢麗,猛哥的側臉變得有點透明。我這才驚覺這陣子她瘦了好多,有點看不見了。

 

一個人喜歡你,有千百種原因。可能是你的笑容,在一個冬日驅走連綿的陰雨。可能是你討厭麵裡的蔥,卻總忘記提醒老闆不要放的糊塗。他走遍四季,滿眼都是你的細節,踏不出你雙手舉起,從左手連到右手的圈。

 

而一個人不喜歡你,原因只有一個,就是不喜歡了。他並肩走在你身邊,明明距離伸手可及,卻都像是隔著整個世界。

 

 

本文出自《見過愛情的人》尖端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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