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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女王》的真實人生超精彩!「為妳所在乎的事情而戰,但必須讓別人能加入妳!」

電影《法律女王》改編自真人實事,由《愛的萬物論》女主角費莉絲蒂瓊斯主演,講述美國當今最高法院唯二的女大法官:露絲拜德金斯伯格,在踏出法學院校門後,如何在男性至上、女性不被重視的工作環境中,力爭上游成為律師,為兩性爭取平權,成為美國史上最有影響力的法官之一,現在仍任職於最高法院大法官。

 

 

觀賞電影前,先與大家科普一下露絲拜德金斯伯格的真實人生。自學生時代起,金斯伯格就是個很有想法的女性,且不斷致力於女權倡導,像是夫妻財產劃定,以及職場上男女同工不同酬的狀況,都是靠著金斯伯格努力發聲,世界才一點一滴地產生改變。

 

1963年,金斯伯格在羅格斯大學法學院任教,她發現學校教職員男女薪資不平等,當時她向校方提出抗議,卻遭到校長漠視。於是,金斯伯格聯合其他女性職員據理力爭,逼得校方不得不正視問題,並賦予她們應有的薪資待遇。

 

 

此外,在好萊塢演藝圈爆發「#MeToo」運動時,84歲的金斯伯格也起身響應,並分享自己學生時期遭受教授性騷擾,卻勇敢反擊的故事。

 

她回憶1950年在康乃爾大學就讀時,跑去找教授請教化學問題,結果教授交給她一份練習題。事後正式考試,金斯伯格發現考題竟與教授當初給她的練習題一模一樣,「那時候我就明白,他要我給他『某種」回報。」

 

金斯伯格哪能嚥下這口氣?她跑去教授辦公室大聲怒罵:「你哪來的膽子,竟然這樣對我!」嚇得教授趕緊出來安撫,之後便沒有再對她做出這種「暗示」的行為。

 

出社會後的金斯伯格先是當律師,她初次在最高法院辯論的案件是「弗朗蒂羅訴理察森案」,案情主要是講一位名叫莎朗弗朗蒂羅的女性空軍中尉,她想替她的丈夫申請住房和醫療福利,並稱丈夫是她的「被贍養人」。

 

然而,根據當時的法律規定,只有男性職員可以主張妻子是他們的被贍養人,但女性卻不能說她們的丈夫是靠她們贍養。

 

在法庭上,金斯伯格援引了著名廢奴主義者莎拉‧格里姆凱的話,她說:「我不要求性別給予我特權,我要求的是人們將他們的腳,從我們的脖子上拿開。」

 

最後,最高法院在弗朗蒂羅訴理察森案中,以8∶1的投票支持金斯伯格,也讓她的性別平權理念得到聲張。

 

 

金斯伯格從踏入律政界後,便不斷公開響應男女平權、墮胎權、同性婚姻等議題,屢屢發表演說,被外界冠上了「聲名狼藉的金斯伯格」(The Notorious R.B.G.)

 

在民風保守的年代,外界總認為她離經叛道,但金斯柏格的想法很簡單,就是「平等」。

 

每次訪談,金斯伯格都不斷強調自己並非「女權主義者」,其所盼望的,只是每個人在憲法的保障下,都能享有平等的權利,她表示:「為你所在乎的事而戰,但以讓他人加入你的方式去實踐它。」就算遭受質疑,但她仍身體力行,改變需要勇氣和號召力,她願意去當那位跨出第一步的人。

 

金斯柏格的率直敢言,使她收穫不少年輕人喜愛,為她出版傳記電影和書籍,還有一系列以她人像為圖案的T恤、馬克杯等周邊商品,堪稱是「網紅級」大法官。

 

想知道金斯伯格的更多經典事蹟嗎?那就趕緊等到2月27日《法律女王》上映,速速去看吧! 

 

圖:CatchPlay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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