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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紫棋血淚控訴10年公司 點出台灣人職場亂象!

歌手鄧紫棋7日宣布和10年合作的公司蜂鳥音樂解約,並寫下880字長文,指出在公司所遭遇到的「不公平」待遇,像是狂排表演、完全不給喘息時間,以及公司未經由她允許便幫她接代言,讓她感到不被尊重,忍無可忍後決定站出來控訴。

 

 

看完鄧紫棋在臉書發表的長文,筆者稍微理出了她指控公司的罪狀,並發現其實她所遭遇的情況,在我們的職場生活裡多多少少會遇見,那就是「超時加班」。

 

 

鄧紫棋從《我是歌手2》爆紅後,2013年便舉行個人世界演唱會,前進歐美、亞洲等地,花了3年時間,跑了73個場次,那時她才21歲。

 

等到世界巡演結束後,算一下時間2016年,公司不但沒讓鄧紫棋休息,2017年又舉行「Queen Of Hearts」巡演,期間還讓鄧紫棋接下《中國新說唱》、《下一站傳奇》等多檔選秀節目,不僅如此,鄧紫棋還得錄製單曲《倒數》、《另一個童話》。

 

扣除鄧紫棋在世界各地巡迴必須付出的路途辛勞、調整時差等生理條件,每場演出前,歌手都還要經過大量練習與前置作業,比方練舞、熟悉走位、和舞群培養默契、自發性練唱、運動等等。

 

以上前置,同樣都要花費藝人心思跟體力,前置練習的天數加上巡迴演出的天數,鄧紫棋根本沒有個人的休閒娛樂時間。更別說跑完巡迴後,休息不到一年又接下第二場巡迴,根本是折磨。

 

大家思考一下,連「五月天」目前剛結束世界巡迴演唱會,都說要休息一年以上,就知道跑巡迴有多麽刻苦,遑論鄧紫棋連續四年都在巡迴,中間還加上錄製節目和單曲。

 

這就很像我們超時加班的概念,老闆永遠給你做不完的工作。當你還在準備上一項任務時,上頭又加派下一個挑戰給你,這無形導致你會為了盡快把事情處理好,工作反而無法做仔細、草草交差。工作量大到難以負荷時,還會影響到身心健康。

 

東方文化裡頭,會加班的員工往往被視為「認真」,但這是不對的。都說領多少薪水做多少事,但台灣普遍薪水都不高,卻得超時加班或是做些職務以外的事,沒有得到應有的勞務報酬,又得損失個人生活品質,值得嗎?

 

圖:鄧紫棋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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