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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音機頭

「Now we are one, in ever-lasting peace」Radiohead,《Exit Music (For A Film) 》

每個人都渴望愛情,不管是胖的,瘦的,對你好,對你壞的,整天找不到人,或是整天黏著你的。說不渴望愛情的人都在唬爛,或只是將這份渴望壓抑在潛意識最底層而渾然不知。愛情代表一種救贖,一種在心裡吶喊「C’est La Vie! 」的體悟。不過多年前的我曾經真不渴望愛情,倒不是在唬爛或無聊壓抑。因為我找到高於愛情的救贖,它的名字叫Radiohead。

第一次聽到他們的音樂是在Romeo & Juliet的片尾,就是李奧納多演的那部。那首歌叫「Exit Music (For A Film) 」,歌名取的恰如其分,而歌詞幾乎可說是為電影量身定製。當時我正起身隨人群散場,突然間一段深沈陰鬱的旋律自銀幕竄出,接著是那主場的聲音,慵懶,脆弱,頹喪,似乎全世界的哀傷都扛在他肩上。不知怎麼的,我愛上了這個樂團。

20出頭的我,對未來充滿想法,卻又覺得生活亂的毫無章法。我覺得自己被困在一個十字路口,隨時等著不知哪來的飛車將我撞到遠遠的,也許我就知道該往哪走。簡而言之,對於未來我無所適從。Radiohead的音樂正好填補我心靈那不小的空虛;說也奇怪,他們那種被我媽說聽了很想自殺的音樂,在我聽來反而有康貝特喝了再上那樣的振奮功效。我在他們的音樂裡找到認同,找到屬於我這世代的聲音。於是我嘗試寫歌,嘗試關注社會,嘗試在平淡無奇的生命裡找出在這世上生存的意義。Radiohead的音樂絕不是所謂療癒系,我卻在他們的音樂裡找到某種自我價值。

回台前的夏天,Radiohead造訪溫哥華。人是感官記憶的動物,當時的溫度,當時的氣味我仍猷記在心。暖場的樂團,地上微溼的草皮,四周充滿大麻的味道,然後”蹦!”,身旁一位男生直挺挺的摔在地上,臉埋入微溼草皮和泥巴裡。接著Radiohead上台,全場觀眾發了瘋似的尖叫,我也不停尖叫,然後隨著主唱一首接一首的唱著。

是該時候回台灣了,是該時候當一個為自己負責的大人。如果要為自己8年留學生涯寫下結尾,那今晚的確是最完美的句點。太陽漸漸落下,Radiohead正唱著我第一次聽到的那首「Exit Music (For A Film) 」,當主唱用他最穿透的嗓音唱著這首歌最動人的一段詞,夕陽自舞台正後方撒入,像是上天也幫忙打了一束最溫暖的光,照亮舞台上的星光點點,也照亮台下每個人溼透的眼洭。那段詞是這樣的: 「Now we are one, in everlasting peace。」。是的,那一瞬,我們在永恆的寧靜裡合而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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