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乾姐姐乾妹妹……,有些人堅持不必劃清界線的理由是:「我們像親人一樣。」
以前我一直覺得這是屁,但這種各自表述的觀念,除非對方真做出了不軌的舉動,否則也無從證明起。
可我最近突然驚覺一件事,那就是:如果你的另一半,真的將他的某些異性朋友當成「親人」般的存在,或許,那是遠比搞曖昧更可怕的事。
足夠長久的愛情,終將慢慢揉合親情在裏頭。我的意思不是說在一起久了就沒有激情、只像家人的意思,而是說,你會越來越覺得,對方是你生命裡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是一種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感覺,如果你的另一半認為,因為他與前任的感情已經昇華成親情,所以理直氣壯,那麼,若你們有幸進入婚姻,十年、二十年後,你們的愛情也昇華為親情了,那你跟前任的差別是什麼?難道差別在於你是通過婚姻而被法律認定的親人,而前任是他心底認定的親人?
說老實話,年輕時很難以接受另一半對其他異性有遐想,因為那好像暗示了我的不足,才讓他還對別人懷有想望,但是,現在反倒慢慢覺得這不是大事了,本來就沒有一個人可以百分之百的滿足另一個人的,某種層面上來說,對前任有遐想、跟對彭于晏有遐想,在本質上並沒有太大的差別,只不過一個有機會、一個沒機會而已。
但親人是生命中不可分割的部分,若另一半將其他異性視為生命中不可分割的部分,這才是最詭異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