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這單身的日子,在下周即將滿三年,就好比像懵懂無知的學生,開始進入青春期的尾巴,高一到高三…我都猶豫要不要幫自己慶祝。我常自朝著自己,是天生感情運很差的34歲男子。
但,老天爺天生比較憐憫這樣的人,賜下「工作運順遂」的祝福與駭人聽聞的「工作狂大王」頭銜。
好難搞?WHAT!! 跟自己相處了30多年,我憑什麼一夕全都要改變?
身邊朋友老是告訴我,有了另一半為什麼還不開心,生活與節奏也似乎沒有像以前輕鬆自如、甚至更不行滔滔不絕做自己;有些話也不能和另一半說,只怕他們會生氣抓狂、一說又要吵個兩天、冷戰至多也要長達一週、疙瘩會持續半年。
我心想:「如果你一開始約會到正式交往,你的角色設定就是做作,你就得只好形象不要落差太大,以免感情告吹,當然,這過程一定辛苦,因為是你表裡不一;換言之,如果一開始你就是以自然大方,誠實面對彼此,在正式交往到往後開始,你就會落得自然沒差!沒什麼,這就是你自己,沒必要演戲給誰看!」。這,人力成本投資太大,兩人相處演戲是要演給誰看?彼此?彼此朋友?還是彼此的父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