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件事情是這樣的。
男人有個難忘的初戀女友,那是中學時候的事,兩人也只是純純的愛,後來因為女方出國念書,兩人就分手了,然後十數年過去,女方即將回國,很想見見老朋友。
可是男人現在並非單身。
你覺得,男人該怎麼做?
有一種表面上看起來完全沒錯、但卻讓女人吃盡啞巴悶虧的做法是,直接將事實告訴女友,然後說:「妳覺得可以去我就去,妳要是會生氣,那我就不去,交給妳決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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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很多人之所以把決定權交給他人,並不是出於尊重,而只是害怕被抓住把柄。
有許多事情,重點不在於你怎麼做,而是你的態度,如果和初戀女友見面會使現任女友沒有安全感,你可以決定以「不去」的方式使現任女友感到安全,你也可以決定去了之後,再用其他方式補足女友的安全感,可重點是,你必須要有所作為。
因為你有經營這一段感情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