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微博的時候,我看到一個話題:「男生做出什麼表現說明他不愛妳?」底下討論得如火如荼,好幾則留言都直戳心臟:
「如果妳不確定他喜不喜歡妳,那他就是不喜歡妳。」
「妳不找他,他就不會找妳。」
「聊天永遠都是妳主動開頭,最後妳結尾。」
媽呀,看完簡直被暴擊一萬次。妳委屈得不得了,想著:「可我真的好喜歡他,喜歡到無法自拔,他就不能喜歡我一點點嗎?」當然不能,又不是在菜市場買菜,還可以討價還價。
愛情從來不是乞討與施捨,不是種花得花,更不是付出了時間及精力,就能換來那個人的全部注意和愛。很多時候,在愛情裡,那個先愛上對方的人,一定得承受更多──因為喜歡一個人,就賦予了他傷害妳的權力。
我想起一個朋友,蔣蔣。她是我大學同學蚊子的女朋友……雖說是女朋友,但又有點奇怪。蚊子總是對她愛理不理的,不回她訊息、不接她電話已成常態,就算蚊子和我們出去吃飯、喝酒,也不會叫上她;有時他們甚至半個月也見不到幾次面,蚊子又總是搞失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