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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定義的愛只有一種模式,那會永遠都在找愛。(圖/Shutterstock)

愛情會客室/感覺只剩責任沒有愛 那該不該分手?

責任算是一種愛嗎?

有沒有人遇過或身邊有這種狀況的情侶或夫妻,兩個人因為互相喜歡在一起,但日子久了有一方只因為責任,不是因為愛。
但另一半是愛他的,沒有熱戀就是平平淡淡的這樣,因為覺得在一起久了所以需要對另外一半負責,不會主動提分手,凡事遷就順著另一半該做的都會做,但也不會主動想為另一半做些什麼,然後因為責任而結婚,就這樣過下半輩子。

會這樣說是覺得,如果是因為責任而覺得需要對另一半負責,不就錯過了可以遇到自己真正愛的機會了嗎?
且這樣對另一半是不是也不公平……。

By 還在整理花瓣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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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妳好,我是小生,偶爾客串回文,點綴妳的人生。
從妳的文字我猜想妳應該是感覺到平淡的那一半。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妳應該問問自己,什麼是愛?妳心裡以為的那個愛是什麼樣子?
以前去修孔子的課,他老人家就說過: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從這段話妳就可以知道,人是會變的。
每個階段的想法和眼界乃至於需求都不相同。
一個人如此,更何況兩個人之間的關係。

二十歲的愛,是風是火,是願意把自己燒成灰燼成為他的生命。
三十歲的愛,是一彎溪流,有波折的溪石,也有絕美的景色,但總能夠找到流向。
四十歲的愛,是一幢小屋,擋風遮雨,也能坐看天晴。
五十歲的愛,是在日落黃昏後,顧盼牽手走過的曾經。
六十歲的愛,是在歲月靜好的星夜,期待明天的早晨。
愛從來不會消失,而是妳願不願意接受它是會演進的。

愛會隨著妳和他的成長與改變,而有所不同。在四十歲的小屋裡找二十歲的愛,那不把屋子燒了才怪。
很多婚外情不就是如此嗎?在該坐看星夜的年紀還在勉力維持一幢家居,這不是累壞自己的身心嗎?

姑娘,想要和需要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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