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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記者陳明安攝)

鄧惠文/不要將婚姻,當作愛情來經營

婚姻和愛情本質上是有衝突的。在婚姻裡,我們最怕的就是意料之外的事;可是在愛情裡,我們期待的是有驚喜的事。

 

我同意,婚姻和愛情本質上是有衝突的。

婚姻追求的是安全、穩定、避風港的感覺;而愛情追求的是刺激、興奮、讓人不斷發掘以前沒有的東西。從心理學來看,人需要一種穩定安全、依附的感覺,在這裡我們覺得可以休息,不用再往前進、再變得更好,也不用擔心還有什麼意料之外的事。其實在婚姻裡,我們最怕的就是意料之外的事;可是在愛情裡,我們期待的是有驚喜的事。

而戀愛時,都希望對方說一些我們從沒聽過的,會想要有創意的愛。譬如過去大家都說你很隨和,而男朋友竟然對你說:「我發現在你隨和的外表下,其實很有個性。」你立刻被感動,有一塊不曾被看見的自己,現在被看到了,會覺得好像自己被激勵了。

我覺得人生本來就需要這兩個不一樣的部分,所以我並不會說出「把婚姻當成愛情經營」這種建議。

比較真實的是去了解:在婚姻裡面,階段性的追求本來就跟愛情時期的興奮是不一樣的。在婚姻中,我可以保有一些最重要的東西,但像激情或興奮這種東西,沒有也可以過日子。婚姻中需要保有「你非我不可、不可替代,我跟你在一起的位置不會動搖」的安全感,這種感覺非常要緊。人們並不是一定要在婚姻裡面,用新鮮的招式做愛,或使用奇怪迷人的言語,這些對很多夫妻都不是必要的。必要的是在人生當中,很多小地方,你願意用行動或言語去表達、也去「接收」 ─ 接收的意思是,相信對方的好意與肯定。這種表達和接收,可以讓夫妻之間穩定,感受到的雖非激烈的電流,卻是恆常的一股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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