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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愛,難道就不能結婚嗎?(圖/阿嬌ig)

阿嬌離婚有感:沒有愛難道就不能有婚嗎?

港星阿嬌在上週被爆出在三月已寄出分居協議給擁有「醫界王陽明」之稱的台灣老公賴弘國,婚姻僅維持14個月,原本兩人打算在幾個月後才視情況公佈消息,但沒想到被人爆料,只能承認離婚。阿嬌經紀人霍汶希則澄清:阿嬌及賴弘國簽的只是分居協議,並非立即離婚,「大家都希望有幾個月的緩衝期及冷靜期,希望令雙方的感情回溫,或許有機會挽回婚姻」。

然而隨著消息走漏,阿嬌沒說什麼,前夫賴弘國倒已經先在自己IG上來個千字文,裡頭細數兩人交往時的甜蜜回憶,然後左一句:「妳沒有很愛我」,右一句:「妳以為會慢慢愛上我,但真的沒辦法」,似乎暗示自己對阿嬌仍舊情深意重,一副多情總被無情傷的模樣。這篇文乍看是男生真心被辜負,但認真細看,似乎也有些先聲奪人的用意在,趁女方公開說什麼前先帶一波風向,說明自己有情有義,外加衝著夫人說「我不希望拿錢把自己嫁出去」砸錢辦婚禮,結果錢砸了夫人卻跑了,也許吃瓜群眾看到的是可憐和同情,我卻嗅到了些許報復意味和當事人的不甘心。

你問我如此深情款款的文字下怎麼會是報復?我覺得如果是出於真心,這些文字私底下寫給阿嬌就好,公開說不但幫自己博取同情,也有把離婚責任全推到阿嬌身上的感覺,導致她形象扣分,後來又跳出來受訪,倘若目的不是報復,那也只能說他不懂和公眾人物交往的分寸。

不過,我倒想藉此帶大家討論「沒有愛,難道就不能結婚嗎?」「沒有愛,難道就必須離婚嗎?」以老娘結婚十七年,以及為許多已婚人士擔任婚姻諮詢的經驗來看,坦白講:真的未必。

我看過很多人是婚前愛得濃烈,婚姻走到後來照樣觸礁的,也看過婚前純粹因為利益而結合,結果婚後愛苗才滋長的,婚姻裡只有「愛情」,不一定同等於幸福,它也不是白頭偕老的護身符,否則就沒有愛情和麵包令人苦惱的抉擇了,很多時候,「有錢」比「有愛情」更可能使人走入婚姻,也更可能讓婚姻持久,否則你以為相敬如「冰」的夫妻從何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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