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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一個人總是因為先喜歡皮囊就覺得內心也完全可以接受。(圖/Shutterstock)

喜歡是沒有道理可循的,誰年輕時不膚淺、不浮躁?

人為什麼要工作?除開為了錢,為了養家餬口,大多數人工作其實是為了打發時間吧。

不然一天二十四小時,一千四百四十分鐘,八萬六千四百秒怎麼度過?生命雖短暫,但時間也不是那麼好打發的。

不是每個人都有豐富的精神世界的。沒事做,有些人大概會無聊到崩潰吧。

所以,有時候哪怕是一份枯燥無趣的工作也好過賦閒待在家裡。同樣是無聊,工作的無聊還可以換成錢,而純正的無聊只能眼看著生命白花花地用掉。

上班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是比較好的選擇。

我就是大多數人裡的一個:害怕無聊,沒能力去賺大錢,更沒運氣中六合彩。所以我選擇上班,用自己的時間交換錢,同時把時間打發掉。

我們公司是一家很無聊的小公司,一個蘿蔔待在一個坑裡,一顆蒜待在另一個坑裡,這樣。沒有什麼行業競爭壓力,薪水也只能叫工資。

別不相信,世界上有很多我們這樣的小公司。像古時候的農耕社會,辦公室就是石頭壘的屋子,桌子就是各人的小田地,你種著蔥,我栽著水稻,年底上交,換回來一點利益。種蔥的和栽稻子的是村鄰,彼此友好,養雞的和餵豬的常常吵架。小國寡民的日子,兩耳不聞窗外事的小公司,甫一進去,會覺得這裡比時代要晚個十年八載,但是它恰合我的胃口。我這個人,說實話,也好像跟時代的連接出了點問題,比如我永遠不喜歡口紅,不管它如今怎麼流行,不管它是湯姆•福特還是聖羅蘭,白給我都不要。

按農耕辦公室的風格論,我算是一個……種香菜的吧。在古代,香菜第一次被傳進中原,那是帶著怎樣的殊榮與罪過……那奇怪的味道……居然有人喜歡!而有的人則永遠無力承受。同事們驚奇於我上班沒三天,居然敢跟前輩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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