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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一個人能夠喜歡你,但他不一定能夠把你當成人在尊重。(圖/Shutterstock)

把別人當人看,就是愛人的能力

愛的形式有三種,第一種是物質的愛,第二種是自由的愛,第三種是猶如菩薩一般的愛。

第一種愛,容易產生嫉妒、占有、控制、與試圖改變對方的狀況發生。比較偏激的說法,是把人「物化」,但實際上物化是很正常的,物化是人性,是一般的狀況,能夠有較高自我察覺與較大包容心的人,才能夠把「物化」別人的習慣拿掉。

人容易把自己喜歡的對象當成一種「角色」或是「貼上一種標籤」,然後就用自己給對方的「定義」去對待彼此。

最常見的例子,是父母對孩子的愛,很多時候就是第一種物質的愛,希望孩子照自己的方向走,把自己的想法與框架加諸在孩子身上,而用「我為你好」的方式去包裝自己想要「控制」的心態。然而這種心態要是太超過,那麼就會演變成社會事件,例如幾年前有個人考上了醫學院,然後就自殺了,留下一張這樣的字條給爸媽:「我完成你們的心願了,現在可以放我自由了嗎?」父母會去投射,希望孩子去完成自己沒完成的事,而不是把他們當做一個完整的「人」去對待,而是「兒子、女兒」的角色,因為你身為這樣的角色,所以你要聽我的話、你要對我孝順、你不可以對我翻臉、所以你應該…你應該…你應該等等。但是這樣用控制、用「規範」並無法讓人真的打從心底產生愛。

如果挪移到兩性關係上面,同樣的道理,你會不會用自己「對於男/女人、男/女朋友、老公/老婆」的角色期待來對待對方,而不是一個完整而自由的人?這世界上為什麼會有這麼多有權有勢的男人,女朋友一個換一個,除了因為他們有能力之外,另外他們仍然把女人當成「女人」,而不是一個「人」,「女人」是可以跟我做愛的角色、是「愛我」、「陪伴我」的角色,他們從來不會把對待自己的女人當成對待自己一樣,因為他不覺得這個女人擁有跟自己一樣的位階,不待自己愛的人猶如對待自己,因為他不把女人當成跟自己一樣,當人看。而是像是女人收集的名牌包一樣,一個接一個,我想占有,我不想給別人,因為帶出去很好看,但我要不要拿美工刀刮它是我家的事。或是我要不要把它丟在家完全不鳥它或是不用它,塵封在櫃子裡,也是我家的事。不曉得你們有沒有遇過,有很愛你、把你當成寶貝在看的另一半,但卻完全不想了解你,不想給你自由,甚至掛著一個「男/女朋友」的名,然後對妳/你一點也不好?

這就是物質的愛,也可以說是「嬰兒的愛」,是索求的、交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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