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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與情人之間,有分別?(圖/Shutterstock)

作家H:家人與情人之間,是否真的有分別!?

致H。我是個與初戀結婚的人,從二十歲至今,倆人相處了十年,彼此之間沒有什麼異狀,對彼此也無任何怨言,仍然將彼此視作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直到如今三十歲,突然對於「被追求」有種渴求,於是開啟了匿名聊天的生活篇章,陸續穩定地與一名(也有伴的)男子連上、撩上、聊上。

三個月過去,在無名、無臉、無聲,純文字的狀態下,竟也能在無形中塑造了一種特殊的關係,如同一般情侶,談情說愛、鬧鬧脾氣,盡情讓曖昧充斥該氛圍,漸漸地,一種彼此想約見的欲望也隨之而來。

我不懂,在雙方與元配皆相處和諧的狀態之下,彼此皆不希望影響原生活,更不希望破壞原生活,為什麼還會對彼此生「好感」?為什麼還會對「不該」的東西有所渴求?

十年的相處,不會再有當初的悸動,這是事實,但不代表倆人之間沒有一絲愛,只是這份愛已昇華,成為家人。是否因為如此,才總有尋「新」的案件發生? 你認為,佔著配偶,也同時擁有情人,是否不堪?抑或是人之常情?如同電影「5 to 7」中,坦蕩地承認,家人與情人之間,有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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