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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不要住在一起?】

不是我要誇自己,我打包技術非常的好,一個箱子,我可以裝到99.99分滿,只剩下風可以稍稍透過的空隙,上次新聞有個女孩利用幫人收納的小技巧,每個月多賺一萬塊,朋友都叫我去搶生意,因為他們用過的都說讚。

 

出國玩的時候,我的另一個角色就是幫忙裝行李箱,朋友就是負責幫忙壓行李箱,我的最高記錄是冬天用了20吋的行李箱,裝了三件厚外套、八件上衣、五件褲子、十包面膜各10入、幾瓶保養品、藥妝盥洗用具、奈米水離子吹風機,還有一個鍋子,上下層闔上的同時,再順便塞了六包泡麵,回到台灣,泡麵還沒有碎。

 

不要迷戀我。

 

所以我的才能,在朋友們搬家的時候,總是盡情的被他們利用,雖然說是搬家,但還是有分別的,有的朋友高高興興買新家,當然我們就有很多時間可以好好打包,邊包邊吃鹽酥雞配啤酒,但有的朋友是傷心痛苦的和另一半分居,就要趁對方不在的時候,潛入打包,用最快的速度,從客廳到臥室,再到浴室還有廚房,把所有的東西全部帶走,連衛生棉都不能留,然後把鑰匙輕輕的放在客廳桌上,關上門前再不捨的看上一眼,好當作紀念,這才是完美的結尾。

 

上星期好友A打電話給我,問我星期六下午一點到三點有沒有空,我以為她要約我吃飯,但不是,她請我幫她搬家,和男友同居快二年,最近因為某些原因分手鬧的非常不愉快,兩個人到了一見面就會失手打對方的程度,所以她想要趁他不在家的時候,把她全部的東西都搬走,只好請我幫忙,二話不說連午餐都沒有吃就去了。

 

我們把車停在巷口,看到她男友的車子開走後,馬上衝進屋子裡,很快速的把她的東西裝箱打包,總共花了五十分鐘,帶走了五大袋,四大箱,七小箱,她連剩十幾根的棉花棒,吃一半的樂事海苔口味,都不放過。

 

我:這些可以丟了吧!

 

好友A:我為什麼要便宜他?

 

OK,FINE!我只能立刻要她吞下那一半的樂事,不要來給我占位置添麻煩,順便要她把喝一半還想帶上車的紅茶,馬上給我灌下去,雙手給我空出來好好搬東西。

 

我搬到腰都歪了。

把行李都搬到她新找的住屋,陪她一起整理東西時,她卻突然哭了。

 

我:剛剛樂事沒有吃飽?妳還喝了半瓶紅茶。(我什麼都沒有吃我什麼都沒有吃我什麼都沒有吃我什麼都沒有吃我什麼都沒有吃我什麼都沒有吃!那天忙完回家我吃了十二吋subway和一瓶無糖豆漿)

 

好友A:(一陣髒話)我XXX在這裡發誓,我下次交男朋友,絕對不會再同居了,同居根本就是戀愛的伊波拉。(滿臉嚴肅)

 

當她說出這句話的時候,我腦中馬上閃過幾個上次跟我講這句話的朋友們,他們現在有一半以上的人,還是跟另一半同居中,一點都不怕伊波拉,所以說啊,做得到的事,幹嘛需要發誓?

 

其實同居也沒有那麼嚴重,也是有很多好友,跟另一半同居,過著非常開心的生活。

 

重點是在於,你有沒有檢視過自己,適不適合同居,而你的另一半,適不適合和你一起生活而已。

 

我年紀小的時候,和一任男友同居過,當他對我說,「我們一起住好不好?」的時候,那一瞬間,我高興的好像以為他在跟我求婚,差點大喊我願意,但我沒有,我只是暗爽的點了點頭,開始跟好友們宣傳,欸~有個男人願意放棄自由,跟我住在一起,每天都想要看到我,他真的好愛我喔!

 

當然,被潑了不少冷水,但我一點都不怕冷,很快的搬進去他家,用心佈置我們的房間,早上一睜開眼就可以看到對方,有時他買早餐、有時我做早餐,晚上下班後,還可以一起吃飯,一起在家看電視、聊天、說話,整個就是八百萬顆方糖一起融化,甜蜜蜜。

 

那時覺得同居根本就是戀人的天堂。

 

但是時間一長,甜到味覺麻痺,各自想要有自由的空間,各自有限制對方的理由,開始有了摩擦,再加上可以每天見到面,心態就會變的隨便,不像一開始戀愛,就算忙到十二點,也一定要抽個空見面,越來越像夫妻的生活,女生越來越像黃臉婆,男生越來越像只會上班的老公,我在擦地板,他在打電動。

 

一切好像走山一樣,整個山崩。

 

但磨擦不是我們主要分手的原因,而是劈腿,那時候真的很疑惑,每天都見面的兩個人,他怎麼有時間應付另一個女人?所以老人家常勸我們的,「是你的就是你的。」這句話,絕對要放入戀愛指南第一冊的第一條,戀愛的人每天都要唸頌七七四十九遍。

 

跟他分手之後,趁他和家人不在的時候,我事先做好了功課,知道自己有什麼東西,買好大袋子和箱子,還在上面貼了要裝什麼的標籤,用三十分鐘,徹底結束我和那間房間的聯結,像電影一樣,嘆了口氣,把回憶一起帶走,可能是那時候才發現,原來我很有快速打包的天賦。

 

但當然也有些朋友不建議把東西都帶走,好友B就是那種,把自己會用到的帶走外,其他的就留在那裡。

 

好友B:我怎麼可以便宜他?我和他住的時候,都是我在打掃房間,這次他自己掃,要不然叫新女友掃啊!新女友最愛丟前女友的東西了,而且會丟的非常乾淨,比我媽還會掃。

 

這是另一種不可以便宜對方的做法,青菜蘿蔔,大家各取所好。

 

從那次之後,關於要不要住在一起,我總是會想很久,因為我徹底的檢視過自己,有沒有和人同居的潛質。

 

第一其實我很孤僻,我很享受自己一個佔用房間的感覺,我可以大挖鼻孔、邊整理房間邊瘋狂亂跳少女時代、放肆大唱阿妹然後破音、盡情的放屁不用跑去廁所想辦法消音,我需要一個地方可以放空我自己,充電我自己。

 

另一半,會願意給我一個屬於我的空間嗎?慾望城市2裡,大人物和凱莉商量,願不願意讓他在婚姻裡面放幾天假?卻引來凱莉對婚姻的不安,戀愛也是一樣,「我每天都想看到妳,難道妳不想每天看到我嗎?」好大一頂帽子,就這樣扣在頭上,都沒有想過我的頭已經很大了,於是這場戀愛重心失去平衡,我們還是分手了。

 

第二是你有多愛好自由?很多人都會認為,又還沒有結婚只是住在一起,大家還是可以擁有各自的生活和世界,我當初也這樣認為過,但住在一起後,這樣的想法就馬上大翻盤,還沒有同居前,另一半和朋友出去,事先告知你,你覺得他很尊重你,連回到家都半夜了,還打電話或傳簡訊報平安,你覺得他so sweet,好貼心。

但當住在一起時,他跟朋友玩到半夜,你在家沒事做,就會開始想,平常叫他幫忙晾個衣服就說累,打個籃球有需要打到四個小時嗎?跟朋友吃個飯要花三個小時,是吃到北極順便看極光嗎?跟同事去唱歌唱到天亮是打算參加我是歌手8好準備出道嗎?

 

現實真的很不浪漫。

 

你以為可以像方韋德惹家妮不開心,就飛到上海,帶DVD就算了,連播放器都帶去陪她一起看嗎?人家有十六個夏天,你有幾個冬天?

 

好友C常為了男友和朋友出去玩,把她自己一個人丟在家,就開始不高興,我只能常勸她,「妳可以做自己的事啊~她:我沒什麼事好做啊!」「妳也可以找我們出去吃飯唱歌啊~她:我一個星期跟妳們吃飯的次數比他還多。」「妳也可以去運動跑步啊~她:下班之後我什麼都不想動。」「那妳可以看書啊~她:妳最近又沒有出新書!」

 

……我好無辜。

 

然後男友玩的開開心心回來,一開始還能好脾氣哄她,但一般男生的耐心最多十分鐘,但大部分年紀越大等級越高,超過十分鐘,他就覺得好友C很盧,兩個人就大吵,然後冷戰,然後再和好,一直到現在,平均每個星期吵一到二次,不停的重複循環,唯一沒有吵架的時候,不是她到外地出差,就是男友出國出差,有這種正常理由的離開,就沒有被丟下的感覺,沒有架好吵。

 

問她要不要先搬回家住,好減少摩擦,她又不願意,她不懂為什麼他不能為了她減少和朋友見面的次數,他不懂他只是跟朋友和同事正常的社交,她每次都要生氣,每次溝通,各自要求對方站在自己立場,卻每次都無解。

 

當你要對方為你著想的時候,其實你已經沒為對方著想了。

 

很多時候,就是取捨的問題,任何事沒有兩全其美,如果你無法取捨,那就別把自己丟在需要選擇的困境裡,我一直覺得同居跟婚姻,是成熟到可以接受任何一種現實狀況,是穩重到可以正視兩人相處問題並願意解決的人,才能夠做的事。

 

不是男生為了上床方便又可以省飯店錢,女生為了就近掌握另一半行蹤好讓自己安心,就可以跟對方說,「我們一起住好不好?」

 

一起住,不只是東西搬進來這麼簡單,相處才是最大的問題,一起住看起來萬分美好,不用害怕孤單,不用面對滿室冷清,但對方也是和自己一樣,有各種情緒、各種生理心理上會面臨到的挫折,你願意在享受美好的時候,也包容另一半的不完美嗎?你願意讓自己最真實的一面,完全毫無保留的曝露在另一半的面前嗎?

 

來,拿出紙跟筆,把你和另一半可能會面臨的好跟壞都列出來,你自然就會知道,你現在到底適不適合和另一半同居。

 

 

本文出自SHARON.WORD.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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