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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的不多,遠距離戀愛就剛好

「遠距離,很難啦,時差12小時耶,太陽哪裡趕得上月亮?」他這樣告訴我。

 

一年前,他念完書,得回台灣,跟在紐約的女朋友開始了相隔兩地的日子,女友送他到機場的那天,他的胸口像是梗著什麼似的,倒是女友笑笑地跟他說,「現在科技那麼發達,用Skype就好啦,哪有那麼難?」他們約好了每半年至少見一次面,一次她來台灣,一次他回紐約。

 

四個月後,他們分手了,她另外交了一個男朋友,那個男人住在離她家車程20分鐘的距離。

 

原本說好的天天視訊,最後只執行了頭兩天,後來發現,相差10幾個小時,男人下班時,女友上班了,女友睡前想聊天,男友又正忙著,他們的感情與其說敗給了遠距離,正確的說,是敗給了時差,或是說,敗給了白領工作形態。如果兩個人都是自由業,或其中一人是自由業,能找出的時間也不算少,但偏偏兩個人都是朝九晚六的上班族,要聯繫可就難了。

 

我聽過太多因為遠距離而分手的感情,也聽過太多因為遠距離而不敢開始的戀情,遠距離像是傳說中的劇毒,會殺死任何一段甜蜜的火花。

 

「我光是想到我跟她在台灣一南一北,就覺得倆人無法在一起」,一個讀者來信的時候這麼提到。

 

「一南一北,高鐵不過一個半小時的車程,這樣也算遠?」我不解。

 

「是啊,想見面卻不能馬上見面,很難維持啦。」

 

「所以,兩人都在台北,想見面就馬上見面,才能維持感情嗎?」我心裡這麼質疑,但始終沒有說出口。

 

相差12小時算遠,相差1.5小時也算遠,搭飛機算遠,搭高鐵也遠,換句話說,我們不就乾脆跟隔壁鄰居交往,樂得大家天天膩在一起?

 

地理上的距離真有這麼重要嗎?

 

與其說,地理上的距離這麼重要,不如說,地理距離會影響心理距離,殺死一段感情的,從來都是心理問題而不是物理差距。

 

對於悲觀的人來說,因為地理距離,所以你覺得你們在一起必會分手,所以你覺得險阻很多,所以你覺得兩人必會漸行漸遠無法體貼彼此需求,所以你覺得想吃飯的時候沒有人陪,所以你覺得終有一天當兩人把距離問題攤開來談,一定會有爭執,所以你覺得對方需要自己的時候,自己無法馬上出現面前,會是大問題,所以你覺得用視訊聯絡畢竟虛幻不實際。

 

與其說遠距離太困難,不如說,最困難的部分來自你對這段感情,根本沒有信心。大多數人的觀念都是談戀愛就要手牽手,三不五時長相廝守,很少有人相信,其實每個人在戀情裡面都需要一段距離來營造個人空間,有的人只需要一點點,有些人則需要很多很多。

 

許多人用「需要天天相處」的標準來衡量彼此戀情的發展性,卻忘了,其實自己根本不適合天天跟別人膩在一起。

 

因著每個人的需求不同,所以每一段感情都有不同的樣貌。有些情侶喜歡天天一起吃飯一起牽手一起睡一起做愛,但有些情侶習慣各做各的事,平常靠視訊寫信,偶爾聚在一起,太多了嫌膩,太頻繁了沒有新鮮感,遠距離反而是剛好的距離。只要兩方剛好需求相同,依賴vs.依賴,獨立vs.獨立,有心分享生活,對這段感情仍樂觀以對,其實要維繫,真的沒有那麼困難。

 

距離,是毒藥也是解藥,不愛被黏的人,最怕被說「你下班那麼近,為什麼不來找我?」,那時候,你才發現,原來有一段距離,剛剛好。如果雙方個性配得好,誰規定,情侶或夫妻,非得天天黏一起?

  

御姊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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