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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不滿三個月,不能說?

台灣人有個不成文的習慣,那就是什麼事情「沒滿三個月之前,不能講」。這習慣其實是從懷孕來的。女人懷孕前三個月,因為胎還不穩,要是有什麼萬一,期待太高的父母會受傷太重。所以才「不能說」。不說,就沒人知道,沒人知道的話,就算胎死腹中,也不會招致什麼奇怪的流言。

 

但其實就算說了,胎兒也可以健康成長。畢竟人的一張嘴,是不可能講死一個嬰兒的。但當這習慣延伸到談戀愛上頭,那可就不一定了。人講不死一條未出生的人命,卻很有潛力把一段剛萌芽的感情給講死。因為愛情是一段兩人關係,關係是無形的,不像胎兒有條臍帶緊緊的把命給勾住。人的關係最禁不起人講。兩個人在一起,只要旁人的一張嘴想講,要成要壞,他們掌握了很大的關鍵。不然你說狗仔隊成天跟拍那些影視名人是怎麼一回事?不就是要集結這麼多張嘴,把流言講成一股壓力,壓得戀人喘不過氣來,只好分手做收。

 

所以,談戀愛也流行起了「沒滿三個月,不能說」。可是,戀愛的前三個月明明就是最甜蜜的時候。自己沈浸在幸福裡,卻不能跟全世界分享,「有甜不能享」的痛苦程度,其實完全不輸給「有苦說不出」。可是這「不能說的三個月」,其實也只是避免戀愛中的兩人過度放閃,閃到旁人眼睛痛脖子痠,人家不詛咒他們分手才怪。低調中穩定前進,其實戀人彼此間的動作與眼神,旁人都看在眼裡,無須大肆張揚,大夥就知道是怎麼回事了。所以不必特別說,其實愛情早已好事傳千里。

 

不過有種情況是這樣的。妳剛跟一個男人在一起,他慎重地跟妳說:「我們先低調點,別公開。」妳當然能理解他這樣說的原因,傻傻答應。但是你發現,他所謂的「別公開」,真的就是「一點都不公開」:約會只找遇不到任何人的汽車旅館或是彼此住處、牽手逛街遇上熟人馬上把你手一甩假裝只是朋友、在別人面前還說自己是單身、就連妳跟閨密透露你倆熱戀也會被他責備、規定你別人問起一定要澄清「其實你們沒有在一起」……。你們倆的戀情被他埋得密不通風,他可以說出一大籮筐的理由。但他不想大聲張揚可以理解,完全不想透露究竟是為了什麼?

 

男人不想承認一個女人,原因有很多:或許他還沒認定妳,想再多觀察一段時間;或者他其實沒那麼喜歡妳,只是把妳當成空窗期的備胎,騎驢找馬四處觀察,萬一有什麼他更想要的妹來找他,反正除了你們倆沒人知道你們在一起過,他可以毫無包袱地甩掉你。而你呢,就這樣啞巴吃黃蓮,被甩了還沒法大聲指責他。因為既然沒人知道你們在一起過,你對他的所有指控都不會成立,最後反而把自己搞成了神經病,根本得不償失;再說,就算你跳出來指控他,別人也相信了,但他們也會怪妳:「妳怎麼會這麼傻?人家怎麼說你就怎麼做呢?」

 

那都還不是最慘的,有時他不想說的主因,是因為你根本就是第三者,傻傻地被埋在真相背後。所以什麼沒滿三個月不能說?就算滿三年他都不會說!因為他根本沒那麼喜歡妳,所以不想說;因為他家裡還有正宮女友要報備,所以不能說。

 

「沒滿三個月,不能說。」對,也不對。不能說跟別大聲張揚之間,除了態度的差異外,看待對方的認真程度上也有差異。真的在戀愛狀態,就算不張揚,愛情的閃光還是藏不住;真的要埋到密不透風,肯定有什麼不能說的秘密。不想懷疑他,就好好跟他談談吧!的確,就算愛情會把人沖昏頭,女人在這方面,腦筋還是得放明白點。萬一發現真有什麼不能說的秘密,除非真心甘情願粉身碎骨,否則還是多想想,是否要跟他繼續走下去,比較妥當吧!

 

 

部落格KK有話要說

粉絲團凱西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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