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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用別人的愛,來決定自己的價值

會讓我有媽媽的感覺,除了我的狗兒子以外,就是好友糖糖,畢竟我對任何小孩都是以姐姐自稱,就連三個月的嬰兒也不放過,只要一看到他們,就是要不停的告訴他們,「來~我是姐姐。」雖然朋友們都覺得我這種行為很下流,但我難道不能自己決定,我要成為他們的誰嗎?什麼姨姨?沒有,不好意思,我沒有想成為誰的阿姨。

我和糖糖認識了快十年,對我來說,她是個非常有魅力的女孩,因為很早就出來工作,所以見識了很多的人情冷暖,工作能力很強,非常孝順嘴又甜,知進退又懂人情事故,要我是男生,絕對娶她當老婆,可惜我不是,她只好一直單身,還單身了十年多,只在唸書的時候,交過一個男朋友,兩人在一起半年後分手。

十年空窗的這段日子,她一直非常想要談戀愛,但一直沒有對象,好像被詛咒了一樣,她看上眼的對象,沒有一個人對她有意思,要嘛就像鴨子划水,輕輕一滑,鴨過水無痕,我常常就要接受她的騷擾,沒頭沒腦就一句,「為什麼都沒有人喜歡我?」「為什麼都沒有人要看我?」(老實說,寂寞又怎樣的吳小碧,就是從她身上得來的靈感。)

她的這些疑問,我也很想問為什麼?她不是一眼就讓人驚豔的珍珠奶茶,但細細品嘗後絕對是會讓人回味無窮的阿里山冰茶,我比她更期待一個有眼光的人看上她,好好的談上一場戀愛,但這十年來只有四個字,毫無下落。

然後我就像一般的媽媽一樣,不停的鼓勵女兒,告訴女兒,在媽心中,妳最美了,是那些男人沒有眼光,我對她沒有什麼期望,唯一一個,就是不能因為遇不到對象,就覺得自己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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