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希望在第一次戀愛的時候就遇見「真愛」,但事實是我們還是經過了一些人,他們帶給妳的快樂和傷心,都不一樣。一樣的是,他們最後都沒有成為妳的「真愛」。
那是妳在某一次的痛徹心肺後,給他的一個冠名,妳把他放在「最愛」的那個位置,都已經那麼傷心,卻還要賭氣地恐嚇自己說:「我已經無法再愛了!」後來,我們才發現自己當時的倉促,因為只要夠愛,我們還是可以再愛上另外一個人。沒有人會要求我們必須為說過的話負責,所以我們當然也可以在後來再把那個「最愛」的頭銜,送給另一個,讓我們更心痛的人。
當我們真的走了一段感情路,當妳終於可以把那些記憶攤開,就像股票線性圖那樣把時間軸拉長,妳才真的看清楚了:嗯!妳沒有偏頗,是真的持平而論,他是妳的「最愛」。妳這一生曾經為愛瘋狂的事情很多,可是裡面的經典之作幾乎都是因為他,直到今天想起來妳還是會忍不住微笑,伴隨著那股微微的心痛……妳終於可以確定他是妳的「最愛」,是因為直到今天妳想起他,妳發現自己雖然有怨,但卻依然無悔。
妳呢?哪一個是妳的「最愛」呢?
如果妳也真的回首了,開啟了那場「最愛」的選拔賽,也許妳馬上就有答案,也許妳還在回憶裡踱步著不想回頭……請問妳最後是不是也跟我一樣發現了:「最愛」的,經常就是給妳最少的那個,他給妳的,並不是愛,而是意料之外,所以才被妳深深記得;「最愛」的,都是愛不到的,總是倉促到我們都還來不及去發現它的瑕疵,就已經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