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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以後還可不可以是朋友?

文/冒牌生

 

 

了解自己還有「去愛」另一個人的能力,再承認自己「愛過」吧。

 

        我收過數百封失戀朋友的來信,除了充斥著低落的情緒外,這些信的內容還有一個共同點,就是不希望分手後就再也沒有機會聯繫。講白一點,大部分的人,都希望分手以後還可以做朋友。

 

曾經有位讀者告訴我,他跟女友交往了一年半,一個月前分手了,女生說:「不是不愛了,只是覺得累了,也覺得彼此不適合。」分手後就與男生漸行漸遠,但男生仍然放不下,不曉得該在心裡痛苦地繼續愛她,還是該恨她的狠心。

 

他寫信問我:「分手之後有沒有可能繼續當朋友?」

有一句話這麼說,離開一個地方,風景就不再屬於你;承認一段感情的結束,接受不再相愛的事實,比我們想像中的困難太多,不是每個人都有足夠的智慧選擇放手讓自己自由。愛情無法勉強,試圖去挽留一顆已經離開的心,就別再說是愛情不肯放過你,是你不肯放過自己。

 

要如何學著放手,坦然面對愛情的結束呢?

 

首先,應該先釐清「失去」和「去愛」的概念是不一樣的,不必把兩件事綁在一起。失去一段愛情,不代表你沒有能力找到下一份感情。了解自己還有「去愛」另一個人的能力,再承認自己「愛過」吧。認清曾經愛過不代表依然「相愛」這個事實,接下來才有可能坦然放手,尋找下一個幸福來敲門的機會。

 

至於分手以後可不可以當朋友?當然可以,但絕對不是馬上就能做到的事。畢竟彼此費過心思在一起,如果分開後不用冷靜一段時間,釐清那些紛擾,怎麼對得起曾經付出過的那顆心。

 

曾經有對朋友愛情長跑十年,他們是班對,從十七歲開始談戀愛,二十二歲那一年討論結婚,雙方決定先工作存點錢再說;後來男孩出國進修,希望女孩等他回國。他們通過遠距離的考驗,出社會的改變,但一等再等,等到男生真的學成歸國,事業略有小成,存了一筆錢以後,女孩還是沒有等到自己想要的──一個家庭。

 

最後兩人協議分手,女孩身旁很多朋友都認為,男孩對不起她,讓她等了十年,卻還不給名份,實在太過分,浪費了女孩最寶貴的十年青春。但女孩不這麼認為,從十七歲就開始的愛情到了二十七歲依然刻骨銘心,可是整個過程沒有誰對不起誰,真的要說,只是因為彼此對未來有著不同的追求。

 

他們分手以後還是朋友,平常也有聯絡。

 

兩年後,女孩找到了新的對象要結婚了。男孩收到女孩寄來的喜帖卻沒有前往祝賀。就因為是朋友,所以他考慮到對方的感受更勝過自己,怕老情人的身份敏感,怕太多的關心只會干擾對方未來的生活,於是他決定不出席,僅以一個大紅包表示心意。

 

不是每一段感情用盡全力就能永遠在一起,可是沒有關係,就算分開了,至少搞清楚了什麼是我們不想要的。「分手後還是朋友」,這句愛情經典語錄,就讓它存在於放手之後吧。不管是友情還是愛情,你來,我熱情相擁。你走,我坦然放手。

 

 

 

本文出自《成年禮》時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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