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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順利脫單!找對象的五個必看步驟

文/蘇珊•佩琦譯/林雨蒨

 

良緣並非可遇而不可求。這跟已經沒有可以邂逅的對象一樣不正確。人多的是,認識他們的方法也多的是。你可以選擇任何「方法」。但你不能只是用讀的,不能只是做計劃。方法要能發揮效用,你就必須真的行動。

 

當然,我意識到行動不一定是簡單的事。所以我給你一個包含認識新對象的地點和方法的名單,一共分成五步驟的傻瓜公式。我將它命名為:「一邊逛伴侶大街,一邊讀史詩小說的方法。」這個名字的靈感來自於珍,她告訴我:

 

我很喜歡在家度過舒適的夜晚,爐中有柴火在燒,還有一杯雪莉酒和一本好小說。但我的腦中總有個聲音跟我說:「你應該出門去可以認識新對象的地方。去看電影,上酒吧,去吃甜點。」我變得無法享受這些夜晚。每翻一頁書,那個聲音就說:「好了,現在,給我出門。」

 

大多數單身男女對約會都抱持著一種反覆在暴飲暴食和斷食之間來回的心態。三十二歲的預算分析師黛博拉便是如此:

 

我無法從我的生活中抽離,一切都進行得很順利,但突然間我意識到自己已經六個月沒約會了。我慌了起來,開始一週參加三場單身活動,一次回應十則徵友廣告……四週後,我精疲力竭,我只想放棄計劃,然後什麼都沒做又過了六個月。

 

接下來我要提出的五步公式有一個重點,那就是在「什麼都不做」和「受制於認識新對象」之間,可以維持生活的平衡。只取兩個極端都沒有用,中庸才是關鍵。

 

那麼,以下,就是我親身試驗過,真正有效的找對象五步公式:

1.要有逛伴侶大街不見得是樂趣的認知

2.擬定一個主要計劃

3.大量運用的原則

4.只約會兩小時

5.以「情感關係型態偏好」為優先進行篩選

 

第一步:要有逛伴侶大街不見得是樂趣的認知

一般人的想法是,你應該選擇做自己喜歡的活動,一邊進行活動、一邊物色新對象。不要讓生活規劃繞著這件事打轉。喜歡健行就去健行。喜歡打保齡球就去打保齡球。喜歡跳舞就去跳舞。這樣你會更享受生活,認識的對象也可能與你興趣相投。

 

這個方法絕對沒錯,前提是,你要真的去做。短視的指導方針常讓你待在老習慣中。

 

在一個完美的世界裡,我們可以一邊進行日常的例行事項,一邊認識夠多可以約出去的朋友。可是這個世界並不完美,我們也無法從中逃離。所以,如果你想要有一位親密伴侶,就必須出去找一個回來。尋找的過程通常不是太愉快,但這不是不去找的理由。

逛伴侶大街和找工作有一些相似,這很不幸,但也是無可否認的事實。你會花時間找工作,有條不紊且按部就班的找;你會替自己送履歷,也會回應公司的徵才廣告;你會接受可能令你害怕、膽怯或失望的面試;你可能會被拒絕,又因為沒工作,原本自尊就不高,現在更是降到了谷底。然而,求職成功的人根本不被這些事情阻礙。即使自覺悲慘,他們仍裝扮好自己,擺出一副好表情去參加面試。

 

這一切,至少有些應用到對愛和親密關係的尋覓上也無不可。我的意思不是暗示這一定是討人厭的。但太多單身男女一如他們自己所說的,因為﹁這讓人厭倦﹂,就放棄了整個計劃。很多時候,的確令人厭倦。把這一點納入考量,不過別被它阻礙。倘若每一段尋找正確對象的插曲都必須是討人喜歡的,你將付出一個很大的代價:大量減少認識新對象的機會。

 

許多單身人士任由寂寞、憂鬱和低自尊,阻止他們在社會上當一個活躍分子。但是你不會覺得自己很爛就取消工作面試。不幸又諷刺的是,當你失業或失戀,最需要自我感覺良好的時候,這些感覺有可能棄你而去。但是考慮一下吧:如果還能強迫自己動起來,你可能因此得到一個正面的經驗,感覺也隨之好轉許多。

 

如果不用做什麼聽起來或後來證實會很累的事,又能積極尋覓,那真是太讚了!做吧。試著把逛伴侶大街看成一場冒險,一個認識新朋友、發展新興趣的機會。但是還是要講實際。刻意且有方法地尋覓夢想中的愛情,遠比享受尋覓的過程更重要。不要有悲慘的預期心理,也不要有過不好的經驗就放棄。

 

第二步:擬定一個主要計劃

首先,列出十個認識新對象的活動。本章最後附上建議名單可供參考,但不要受到侷限。要有想像力。你可以找朋友談談,看他們都參加什麼活動,一起創造出新穎的方式。

 

試著選出你認為自己可能真心喜歡的活動。若找不到,就列出你願意去做的事,同時永遠放棄逛伴侶大街一定愉快的想法。不要因為別人的壞經驗就刪除一個點子。要先試過再做決定。

 

現在你有一張十項或更多活動的名單,接下來選幾個你喜歡的活動,排入你的行事曆。

 

安排一個對你來說應付得來又自在的步調。你可以一週、一個月、或每兩到三個月安排一個活動。在行事曆上排定活動的好處是,排完你就輕鬆了。這是借自時間管理專家的老把戲,事先規劃能解除你不夠努力去認識新對象的焦慮。所以,當腦中的聲音趕你出門,你可以告訴自己,等行事曆上排定的日子到了就去。當然,計劃是執行方向,不是綁死你的東西。當行事曆上的活動日期到來,還是盡可能付諸實現吧。

 

就看你願不願意做個實驗,略略跨出自己的界線。舉例來說,假設你從不去書店找有趣的書和有意思的人,假設在你聽來這是荒謬可笑的點子,太工於心計,令你反感,不論如何,還是要試一試。在大力抨擊一個點子以前,要先實際體驗看看。只要願意探索新的管道,你不曉得自己會有什麼發現。

 

第三步:大量運用的原則

在逛伴侶大街時,要懷抱充裕而非匱乏的感覺。刻意增加生活中往來的人數。

 

如果你在尋找完美的壁紙,你不會帶一個樣本回家生活個半年,然後再拿回去退,花六個月試另一款。偏偏許多人就是這樣對待找伴侶。好不容易有了一次約會,有點喜歡那個人,就開始用高標準評估對方,同時死撐活撐也要讓這段感情走下去,就好像這是認識對象的最後機會。可能和那個人約會了半年,才認清對方離自己的理想差距甚遠。

 

對一位想當祕書的人,我們會建議她先接受二十次面試,然後從中挑選一家公司,或是再面試二十次。她知道自己想在工作中得到什麼,不找到絕不罷休。除非面試的第一個工作就符合理想,否則立刻上班並非明智之舉。

 

倘若你生活在都會區,不論是大都會還是小城鎮,只要讀完本章後能擺脫姻緣可遇而不可求的錯誤觀念,那麼你會有無限多的類型對象可以挑選,何須留戀相處起來不甚愉快的人呢。

高中老師艾莉絲在年滿四十那年,意識到自己最大的渴望就是能與另一個人共度餘生。她想有個丈夫。她認為開學之後,不會有時間和能力為這個目標努力,於是她用整個夏天來進行此事。每週,她都在數本刊物上刊登徵友廣告,使用幾種不同的徵友廣告,積極參加有興趣的活動。她發現這件事比固定旅行更重要,於是兩年的夏季都投入做這件事。她告訴我:「我跟六十八個男人見面,然後嫁給了第六十八個,現在我們很幸福。我們是彼此夢寐以求的對象。」

 

艾莉絲懂得大量運用的原則。大多數人不像她這麼有進取精神,我們一個夏天能認識十個人可能就心滿意足。即使如此,這個原則仍然適用。

 

我也曾請一個男人告訴我,為何他反對徵婚啟事。他解釋:「我試過一次,收到十五封信,決定和其中五個女人見面,可是她們都好無趣。那個感覺很糟。我不想再經歷同樣的事。」

 

假設這個男人每次都花一個小時和這些女人喝咖啡。如果他願意再經歷可能不太愉快的五個小時,或許就找到親密伴侶。我的意思不是要游說你把徵友廣告當作辦法,但你必須認識很多人,我建議你把特定的尷尬或無聊時數納入尋愛過程的考量之中。

 

讓我們運用一點邏輯。假設你想找的伴侶是一個遵從一夫一妻、不要孩子(也沒有孩子)、有相同的政治觀點、有自知之明、和你一樣討厭旅行的人,那麼你會感興趣的對象不會太多。你每增加一個標準,人數就變得更加稀少。

 

總的來說,我們想找的伴侶是一個在情感和智性上與我們相配的對象。如果你是在某領域登上高峰的人,或已是某個智性、情感或靈性領域的高手,那麼你大概想要有類似成就或能力的伴侶。

 

諷刺的是,你努力登上情感的小三角形的頂端,在那裡尋找伴侶,你的情況會比其他人困難。但不要灰心,你只是需要意識到你必須篩選很多人才能找到理想伴侶。所以,你想要的人若是百中選一,就要在一百個人中篩選。

 

在一個締結美好的情感關係有許多障礙需要克服的年代,你認識的人越多,找到適合對象的機會越大。這非常合乎邏輯。換句話說,如果你必須親吻很多隻青蛙才能遇到你的王子或公主,那麼開始和青蛙接吻就很有道理了。

 

第四步:只約會兩小時

大量運用的整套作業仰賴於兩小時約會的寶貴直覺。

 

第一次約會的新對象,絕對不要約會超過兩小時。一個小時比較好。你也不用說明你的時間限制,只要安排就是了。例如:上班前與對方碰個面,或是一起喝杯雞尾酒,但清楚說明晚餐時你另有安排。如果你八點有個會議,一起吃晚餐也無妨。兩小時約會的好處顯而易見。你無須經歷十分鐘便認定對方不是你的菜,卻還要相處一整晚的可怕經驗。

 

當然,如果兩小時的約會十分快活,你永遠都可選擇放棄不去開會,或者很快安排第二次的約會。兩小時可能不足以說明你是否找到了靈魂伴侶,但常能揭示相反的情況。當你只承諾約會兩小時,要拒絕第二次的約會是相對容易的。

 

兩小時約會比較不那麼明顯的好處是,如果你們享受彼此的陪伴,短時間的約會能維持雙方的興奮感,建立戲劇張力,讓你們進入最陶然的戀愛初期。

 

假使你不確定對新認識的對象有什麼感覺,安排兩小時的第二次約會。第一印象有可能是誤導。你要給任何激起你一點興趣的人第二次機會,當然對方必須也有這個意思才行。

 

不要太有效率或防禦心態。

 

第五步:以「情感關係型態偏好」為優先進行篩選

我發現伴侶的一大問題是,對情感關係本身應該如何發表歧見,困擾不已,每每令我詫異。「為什麼?」我自問:「交往的第一個月不講清楚,一旦發現彼此差異這麼多就分手?」

 

當然,我知道原因。愛情是盲目的。熱戀時,不契合的部分往往會被略而不看。我們都相信對方會改變。此外,單身的人大多活在一種匱乏的心態之中,認為:「我最好抓住這個人,整個宇宙就剩下最後這個人適合當我的伴侶了。」若明知人生的目標是什麼,卻在約會時隱匿這個資訊,在我看來是愚不可及。

 

本文出自《我們那麼渴望愛情,為何卻無法好好愛?在一起是需要練習的,學習突破一個人的困境,陪伴你再次遇見愛情》采實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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