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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不是名詞,是動詞

文/上田太太 

 

 

晚上十點多我在洗碗時,阿桃跑來我旁邊問說他可不可以先睡?我還來不及說好,就聽到他的打呼聲了。等我全部整理完已經十一點多,回房間看到他躺在靠往我的方向而且睡得很熟。我也躺好時,發現他的右手伸過來示意要我牽。牽著他的手,看著他熟睡的臉,回想起了很多事。

 

在這之前,我曾以為所謂的愛,就是只要用力地愛、盡力地愛,成為對方認為最好的,希望對方變成自己認為最好的,但總是累了對方,也苦了自己。

 

對自己不夠好的人,就無法去了解對方所需要的是什麼,因為連自己本身都不知道自己真正的需要。不夠疼惜自己、好好傾聽自己心裡的聲音,又怎麼能知道是否已將自己打理到最佳狀態,隨時能付出愛人的能力?

 

攝影/梨寶

 

難怪有人說,愛情就像跳舞,你一前,我就一後,一起左,一起右,才能完整一支舞,而那默契卻是要時間去累積得來的。

 

兩個人的愛情裡,除了喜怒哀樂、轟轟烈烈之外,有趣的是,可以一起去體驗品嚐平凡無奇,以及不需言語的默契。

 

我還不夠好,總還是動不動就耍任性,但努力改變學習,多善待自己,以隨時準備好能夠支持對方的自己,去面對這位共度一生的伴侶,努力學著愛自己,以及對於得到的一切都好好珍惜。

 

常在想,如果前世要回眸五百次,才可以換到今生一次的擦肩而過,那我們要相遇相知相惜,是得累積多少次的回眸(脖子都快扭到了)。所以,感謝對方為彼此作伴的每一天。

 

雖然我們相處起來像一般老夫老妻,但生活上的幸福小點滴,有時是碰巧迸發,有時是特意製造出來的。因為偶爾三三八八,可以讓兩個人都笑得開心,也是種樂趣。愛不是名詞,是動詞,因為要一起經營,才會完整。

 

本文出自《上田太太不上班:從台灣女兒到日本人妻的(辛酸血淚史)幸福之道 》遠流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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