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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什麼今生摯愛,只有今天摯愛

文/芝士就是力量 

 

最近看了不少影視作品,腦子裡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如果今生摯愛真的是在婚後才遇上,該怎麼辦?要是去追求這份摯愛,對原配該怎麼交代?

 

曾經,幼稚且幼齒的我,天真而無邪的認為,自己之所以見一個愛一個,是因為還沒有遇到傳說中,給我3顆痣(按:電影《大話西遊》中橋段)的今生摯愛。

 

這位摯愛,藏在蝌蚪文摻雜著馬雅文描述的地圖裡、藏在聖地香格里拉的懸崖下、藏在知識與財富的黃金屋中、藏在九九八十一難(按:《西遊記》中,唐僧等人取經遭受的磨難)後。

 

一旦我找到了她,第一個眼神接觸,就知道對方是那個我等待已久的人;第一次約會過後,就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辦理登記後就去見家長,告訴他們,她就是這個龐大家族繼承人的妻子,就這麼定了說什麼都沒用;第一次做愛就懷孕10個月後,產下龍鳳三胞胎,從此恩愛有加、父母安康、子女上進、朋友跪拜、買什麼漲什麼、飛黃騰達、美夢成真、童話加身。

 

但是,我漸漸發現,越是美麗的女孩,在鏡子前塗抹、描繪的時間就越長,表情就越是多變,時而繃緊嘴唇,時而鼓起腮幫;越是健談的女孩,週末可以陪我出來約會的時間就越少,分配給閱讀的,不希望被打擾的時間就越多;馬甲線越是明顯的女孩,在健身房的表情就越是猙獰;照片越是驚豔且文藝的女孩,拍過的判若兩人,或毛孔和鼻孔差不多大的照片數量就越龐大;跟我在某方面再有默契的女孩,也一定在另外一個領域,和自己分屬敵對陣營。

 

如果一個女孩,一直以來只把自己光鮮亮麗的一面展示給你看,那要麼你們不熟,要麼你特別有錢。

 

一見鍾情之後,總會有柴米油鹽,久處不厭讓你著迷的點絕對不是乍見之歡,這個道理,沒必要非得結一次婚才能弄懂吧?

 

沒開過眼界的人,才會誤認為遇到的某個人,是遠高於其他所有人的存在,做這種事沒必要區分婚前還是婚後,只需要判斷是幼稚還是愚蠢。

 

怎麼開眼界?有部電影叫《大開眼戒》(Eyes Wide Shut),去看看吧。

 

所以,沒有什麼女神、沒有誰需要你去跪舔求愛、沒有什麼遇上今生摯愛,你只有今天摯愛。

 

曾經有人給我推銷過一種直傳銷的番茄什麼素,號稱純度高達百分之百。

我問他,那我直接買番茄不好嗎?你這一小瓶子的價格我可以買幾十斤,榨汁泡澡都夠了。

 

他說,你說的不對,我們的產品純度高達百分之百,跟你吃番茄的效果是完全不同的。

 

我說,可是我又不是一個百分之百純度的番茄人,百分之百的你的這個什麼素進了我的身體,就跟清水進了染缸一樣,怎麼你這東西,還能出淤泥而變淤泥為清泉,把我給漂紅啦?

 

他想了想,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我說,一看你就剛入洗腦界,我接觸過這麼多搞直傳銷的,就你跟我講產品。你該跟我談夢想啊,來來來,快問我是做什麼工作的收入多少,然後打擊我。他恍然大悟,一副聽我一席話勝讀十年書的表情,頻頻點頭。

 

婚姻和這個百分之百純度的番茄什麼素,是一樣的。倘若你不是一個所有方面,都大大領先於其他人類的男人,你憑什麼幻想自己能找到一個所有方面,都大大領先於其他人類的女人,然後步入一段所有方面,都大大領先於其他人類的婚姻呢?

 

你身上這麼多臭毛病,真找到一個所有方面,都大大領先於其他人類的女人,你壓力不大嗎?那你的心還真是大。

 

還是湊合吃點番茄就好,省下來的錢,買點排骨熬湯。

 

22歲剛畢業時,我就開始思考一個問題:「我究竟需要怎樣的婚姻?」到現在,在社會浸淫了8年,答案已經比較清晰了──我這樣的出身、這樣的家庭教育、這樣的性格、這樣的努力程度、這樣的謹慎程度、這樣的賭性、這樣的三觀,基本上確定了,今後怎樣的生活是最適合我的、怎樣的節奏是我最喜歡的、怎樣的人生是我最享受的。

 

所以,我很明確的知道,自己要找一個符合,且僅需要符合哪幾點要求的伴侶,也很清楚的明白,我該在多少歲找這樣的人結婚,更明確的知道,和她在一起我會過得怎樣滋潤。

 

不是看誰好,就在心裡暗示自己去愛上誰,而是在符合自己要求,和願意嫁給我的女孩裡,找出那個我最愛的。

 

和未來的那個她組成家庭後,即使我遇到了一個三觀和我更貼近的、說話更讓我覺得開心的、在一起坐著什麼都不做也讓我覺得更自在的、笑起來更美的、待我更溫柔的、一起做事更有默契的,那又如何?

 

確實新人更好,但好得有限。為了這個某方面一點點的更好,或者所有方面都好那麼一點點,或者僅僅那麼一點新鮮感,就去換個老婆?太麻煩、太不值。

 

我的這個老婆,已經是我找到的相當適合我的女孩了,她已經是極好的了。

 

但是有些人是在「爛」和「好一點」之間做比較,還把「好一點」誤當成「最好」。他們當年匆匆結婚、一拍大腿就結婚、一摸大腿就結婚、為了不分手而結婚、為了好奇而結婚、為了滿足自己的性欲而結婚、為了不戴套爽那一下有了孩子而結婚、為了家長的催促而結婚、為了結婚而結婚,那你們活該婚姻品質低,活該和老婆完全溝通不了、過不下去、連家門都不想邁,活該隨便遇到一個女孩,就覺得比自己老婆好千百倍,因為她確實就是比你老婆更適合你千百倍,而且你老婆也被你多年來的折磨,得比原來的自己黃臉婆了千百倍。

 

所以,你需要的不是換老婆或換老公,而是先離婚,然後好好搖醒自己。

 

雖然我現在還沒結婚,但我近幾年經歷過的每一個女孩,包括以後的每一個,都是我結合自己的需求、按照自己的標準找出來的,她們都是我的今生摯愛,每一個人,我都會用百分之百的感情去對待。

 

本文出自《致現任》大是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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