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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是先下手為強、愛人比被愛更幸福。

文/0號室 

 

 

    在推特上,我想像著戀愛時的各種相貌,有時候充滿男人味,有時候又是少女情懷,發表對於戀愛的種種想法。其實我有所自覺,所以可以大方地說,我是很容易墜入愛河的人,而且女子力挺高的……希望大家不要覺得倒胃口,繼續看下去。

 

    首先,我很容易喜歡上一個人。現在的我已經結婚,心裡只有我妻子,但在結婚之前,我很容易喜歡上別人,全心投入。一碰到喜歡的類型就會覺得:「這是命中注定!」因此墜入愛河,彷彿這是一場奉獻自我、燃燒殆盡的戀愛,就這樣一再地重蹈覆轍。

 

    我常聽朋友說,很難遇見喜歡的人,不擅長談戀愛的男性好像很多,多到甚至出現「草食系」這種流行語的程度,我的戀愛觀可能跟這個時代的趨勢完全相反也說不定。我雖然不覺得自己是「肉食系」,但並不抗拒自己喜歡上別人這種事。或許應該說說一見鍾情對我而言,就像是呼吸一樣自然。

 

    除了婚外情,我覺得喜歡上一個人並沒有什麼限制,能喜歡就盡量喜歡。沒必要從一開始就百分之百的喜歡對方,因為人的情感是會變化的,這是很自然的,我想應該沒有一開始就萬分確定自己感情的人吧,只要將「我可能喜歡這個人」的心情,慢慢醞釀加溫就好了。

 

    我喜歡上一個人時不會多想,而是直接採取行動。要是有在意的人,就想跟她說話、想了解她,不只是讓對方知道自己的心意,同時也是再次確認自己的感情,是件很重要的事。

 

    順利和對方成為戀人後,我就會變成「共存」體質。「依存」是單方面的,如果對方也跟你一樣的話,那就是理想的「共存」了。常聽到交往中的女性會依附著男性,但是也有像我一樣,想跟交往對象一直在一起的男性。

 

    我想跟喜歡的人一直在一起,完全不需要自己的時間,除了必須工作的時間之外,只想近距離就能碰觸到所愛的人,坦白說我就是怕寂寞。不能見面的時候,當然可以打電話或傳簡訊,但對我來說這樣完全不夠。

 

相處的時間增加,自然就會越來越瞭解你喜歡的對象是怎樣的人,吃的東西、喜愛的音樂和電視節目;對方到底喜歡什麼,做什麼事的時候會覺得幸福等等。我認為共有彼此的喜歡和討厭,能讓你更投入這段感情。

 

    常常聽人家說,分手的原因是「價值觀不同」,或是「不知道對方在想什麼」。每個人的狀況不同,沒辦法簡單地說什麼是對、什麼是錯,但要是能增加相處的時間,是不是可以避免各種危機呢?努力瞭解彼此不僅非常有趣,在試著瞭解對方的同時,同時也能再度審視自己。

 

    「有時候也想要屬於自己的時間」、「興趣不同也沒關係」,這種情況可能是從戀愛到結婚,結婚之後家人增加而自然發生。但在結婚之前的戀愛期,我想盡可能地享受兩人時光。

 

    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後,我的「共存」體質好像沒有改變過,放假的日子也都跟妻子膩在一起,她假日要工作的時候,我一個人反而不知道假日要怎麼過了。大多數的男性朋友好像與其跟戀人在一起,都會優先選擇朋友,而我剛好相反。朋友們也都理解我這種個性,所以要是沒跟他們聯絡,他們就知道「啊,他在談戀愛了。」我真的非常感謝他們。

 

    百分之百沉浸在戀愛中的我,當然也有單身的時候。沒有對象時,則是讓身心沉靜,準備下一次的戀愛。要是在下次戀愛前,我不是全新的我,對對方來說太失禮了。對我來說,這可能算是某種儀式也說不定。

 

    在開始下一段戀情前,可能需要三天、一個月、一年、甚至十年的時間,因人而異。有人只要三天就能振作,開始新的戀情,也有人要花上十年的時間。這種事不是越快越好,就算需要很長的時間也不用責備自己。時間不重要,喜歡上某個人,從和對方相處的經驗中知道自己適合怎樣的人、怎樣的愛情才會幸福,才是最重要的。所以,我覺得要多談戀愛才好,多多學習,最後才能真正地談好戀愛。

 

    因此,我認為戀愛的關鍵是:「戀愛就是學習。」不要被過去的戀情束縛,既然是曾經深愛過的人,分手之後就算仍有留戀、無法忘懷也是很正常的。但是與其一直放不下已經結束的過往,不如重整心情,面對新的戀情比較好。更重要的是,絕對不可以跟新對象說:「以前那個人怎樣怎樣。」絕對不能跟過去的戀情做比較。

 

    戀愛,對任何人來說都是轉捩點。

    戀愛,是日常,也是人生。

 

本文出自《今天,因染上妳的顏色而幸福著》三采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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