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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十年

文/林夕 圖/Shutterstock

 

 

|作詞|林 夕    |作曲|陳小霞

 

|原唱|陳奕迅

 

 

 

如果那兩個字沒有顫抖

 

我不會發現 我難受

 

怎麼說出口 也不過是分手

 

 

如果對於明天沒有要求

 

牽牽手就像旅遊

 

成千上萬個門口

 

總有一個人要先走

 

 

懷抱既然不能逗留

 

何不在離開的時候

 

一邊享受 一邊淚流

 

 

十年之前 我不認識你

 

你不屬於我 我們還是一樣

 

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 走過漸漸熟悉的街頭

 

 

十年之後 我們是朋友

 

還可以問候 只是那種溫柔

 

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 情人最後難免淪為朋友

 

 

懷抱既然不能逗留

 

何不在離開的時候

 

一邊享受 一邊淚流

 

 

十年之前 我不認識你

 

你不屬於我 我們還是一樣

 

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 走過漸漸熟悉的街頭

 

 

十年之後 我們是朋友

 

還可以問候 只是那種溫柔

 

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 情人最後難免淪為朋友

 

 

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 才明白我的眼淚

 

不是為你而流 也為別人而流

 

 

 

 

親愛的,你怎麼比我還要表現得彆扭?

 

 

每次見面,講每句話都小心翼翼,惟恐踩到我心裡地雷似的,沒從前半點灑脫大方。早知你變成這樣,就好了,我會節省許多眼淚,詭異的是,我不流過這些淚,你也不會倒過來緊張我。若有不知情者在外窺見,一定以為是你很愛我,而我是毫無所謂那個。

 

 

只有愛一個人,心裡才會滿佈地雷,連皮膚都包裹了一層敏感的雷達網。只是,我早已發出過無數通告,戒嚴結束了,和平很久了,你怎麼就不相信呢?請問上次我臉上漲紅如皮膚過敏時,房價有沒有炒得那麼紅火?

 

 

我不想說:「我早就放下了,你怎麼還在揹著從前覺得很吃力的包袱呢?」我尊重你經常表達不想負重那種誠懇,為什麼你就不相信我的誠懇呢?

 

 

所有感傷遠看都帶有荒謬的喜感,真有道理。最初我扭扭捏捏的告白,你半信半疑,然後半推半就,就這樣開始了一場愛的角力戰。好不容易,戰敗的我,卸甲立地成了平和份子,好了傷疤沒忘了痛,但也不會感到痛。怎麼這幾年來,換上了坦蕩蕩赤裸裸的對你告白,我真的沒事,我們再見亦是朋友,竟然比表白很愛很愛你還要艱難,讓你更半信半疑?

 

 

我那時聽得多愛你一萬年,迷信什麼堅貞不變,你是不吃這一套的。怎麼當我終於被你影響,變成了你,你又懷疑真有人會愛你一萬年?

 

 

 

 

一萬年太短,十年太長,愛到起雞皮疙瘩的感覺,只爭朝夕。人生沒幾個十年、十年人事幾翻身,都是老生常談,說來輕快;三千六百五十幾日的現實生活,卻不是說說就過的。人來人往、事生事滅,希望失望,喜怒哀樂在心裡停留的時間越來越短。我對你的感覺淡薄不如初,也不是我所願意的啊,正如愛與不愛,也不是刻意就可以的。

 

有時我很不厚道的想,你不願意相信我變成一個熟悉的陌生人,在你面前回復初見時平起平坐的姿態,其實是不甘心,覺得十年就能歸零,原來你沒有我、以及你自己想像中吸引,因而傷害到你尊嚴。

 

有人寫過:「若無其事,原來是最狠的報復」,很多人視為準則,我不是,我沒有,我不會,若你真愛過我,至少會相信我心光明,唯一暗角只是因痴愛而生的眉眉角角。

 

有時我更不厚道的想,現在如此這般的我,說不定會輪到你不願放手,所以現在才會—不過,不會了,十年,我們分開比在一起的時間還長,不可能了。

 

所以,我最後一次真誠的對你表白,我真的把你當成比普通朋友特別一點的朋友,有些事特別不方便聊,其他可以分享如舊,問候就只是問候,沒別的意思。如果你想找個擁抱的理由,再等十年,老相識那種若無其事的溫柔,就更不會怕有後遺了。

 

關於後遺,我還想跟你講,十年來,我明白了一點,誰無眼淚,眼淚為你而流,總比為別人或別的煽情爛劇流淚值錢;你聽了也別驕傲,因為其實我淚點很低的,這個,我離開了你才知道。

 

以上,我說的每個字連標點符號都是真的,報告完畢。

 

本文出自《閉起雙眼你最掛念誰》春天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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