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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你,是一場漫長的失戀

文/張皓宸   

 

 

 

Z,事到如今,你一定會感激,在這不長的生命中可以遇見一個閃閃發光的人,是多好的事吧。就算你們沒有在一起,也至少把他當成信仰一般遙遠地愛過,這青春就無悔了吧。

 

Z,你常說,自己沒有什麼拯救人類的本事,但可以給一個人幸福。

 

二○○九年,我們大二,你跟他在網上認識,他在上海同濟大學念書,喜歡玩網遊,做設計。那時候的你,特別傻,因為要跟得上他貧嘴的頻率,於是從書上、電視劇、BBS裡學了好多損人的話。你一邊抱怨遊戲裡那些難看的人設,一邊跟他玩得不亦樂乎。當你抱著筆記本沖到我寢室樓下,急匆匆地問我如何用PS把他的頭像放在綠巨人身上時,我就知道,你喜歡他的程度,應該接近沸點了。

 

但是你們並沒有在一起。原因可能是你這個另類的膽小白羊座,因為不確定對方的心意而不敢表白。當然我一直認為根源是他不愛你,所以才捨得曖昧。

 

因他跟你是老鄉的關係,於是在大二的暑假,你們第一次見面。頭一天晚上你給我打了很多次電話,說睡不著。我說你就想像他坐馬桶的樣子、睡覺打鼾的樣子……總之往不好的地方想,他外面那層發光的東西剝落了,你也少一點壓力。當然最後你還是直接睜眼到天亮,笨拙地用遮瑕膏蓋了蓋黑眼圈去赴約。你們見面後,如老朋友般有一句沒一句地拌嘴。你一路給我發訊息,他好帥, 好陽光,手臂線條很好看,你們去了哪裡玩,去了哪裡吃飯。

 

你最後一條訊息說,你們在吃披薩,你搶了單。

 

在這之後的三天,我都沒有收到你任何的訊息,電話打過去也是關機。我以為你們一見鍾情手拉手趕上了熱戀的列車,可是當你敲了我家的門,然後掛著一臉淚站在我面前時,我才意識到,天色將晚,他提前下了車。

 

原來那晚你們分別後,你鼓起勇氣給他發了訊息,在那句唯唯諾諾的「給你說個秘密,我好像喜歡上你了」發出去很久之後,他才回覆了很精練的一句話:「我一直都把你當妹妹的,我已經有女朋友了,我好像不能對不起她。」

 

我看著你靠著沙發哭得狼狽,很是心疼。我大概能體會到這種感覺,這種把他的頁面打開又關上,只為看他的日誌和相簿有沒有更新;這種隨時感覺手機在振動;這種一看見他就變成話匣子;這種失掉了所有的興趣,唯一的興趣就是想跟他在一起的感覺……是不是就是所謂的把「喜歡」慢慢疊加之後,價值提升的「愛」。

 

我問你,你怎麼回覆他的。

你瞥了我一眼,說,那是跟朋友在玩大冒險的懲罰。

書上說,你成為今天的你,定是因為一些事的發生,它們或大或小,但必定在你的記憶中留下了烙印。爾後所發生的許多事,或悲慟,或盛大,或悄然而至,都能在這些烙印裡找到最初的源頭。

你對他,開始了一場以十九歲為起點的漫長暗戀。

 

每個男生,包括我自己,很多時候難以區分曖昧的界限。他們對於身邊出現的女生,在找到真正喜歡的那個人之前,是不會把其他人統統歸進黑名單的。他們在被某種關懷圍繞、被別人需要的情感裡樂此不疲。正因為他們孤獨、自負,而又要養活那顆倔強的心臟。

 

而你,不過是他們成長的犧牲品。暗戀一個人,究其原因,不過是因為自己在喜歡的人面前太過卑微,而失掉兩人能走到一起的自信心。

 

當他不喜歡你,你故意漂亮地出現在他身邊是沒用的,你送他的糖是不甜的,你三不五時發的「你在幹什麼」「在哪裡呢」在他眼裡跟賣房簡訊的性質是一樣的,你跟他鬥嘴做相同的事他會覺得是他光芒萬丈而讓你自願靠近他的,你在狀態裡更新的小心思他是看不懂的,你哭得死去活來他也是不痛不癢的。他是你的生活背景,而你是他的甲乙丙丁。

 

Z,我體諒接下來的幾年、幾百天、幾千幾萬小時,你焦灼而又無可奈何的心情。後來,你們沒有再說過一句話,你也不願意常來找我了,你變得孤獨,渺小得像是宇宙中微弱的一顆星體。有一次,我在人工湖邊看到你,你蹲在地上盯著濕漉漉的土壤發呆,我那時第一次覺得你瘦了,愛情真的是最壞的發胖甜品和最好的減肥苦藥。你的室友說你常把飯菜打包帶回寢室,對著電腦螢幕一發呆就是一下午。網遊停在以前的舊版本不再更新,你也捨不得刪。你失去了原本對很多事情的期待,尤其在愛情這一塊。

 

後來我們畢業了,我去了北京,臨行前聽人說,他成了衛視節目的製片人。我感嘆,上天為什麼總是眷顧傷害別人的一方。我在北京工作得很順利,很快就融入了北方的生活。微博流行起來之後的某天,你關注了我,我第一時間發私信給你。

Z,你過得好嗎?

 

 

你說,你現在在一家日企上班,每天朝九晚五,沒有什麼新的朋友,唯一的愛好可能就是研究國外各種電影。你變成了我最常見到的那種女生,平淡、簡單、規律,好像能把你未來五年甚至十年的軌跡一眼看穿似的。你對我說了抱歉,因為那段暗戀的不成熟讓我們的友情也淡了。我當然沒有責怪你,只是看著你現在淡然的那抹笑,仍然在意,你是否還沉在過去那段感情裡。

 

你說,受過傷的地方,永遠留著一塊傷口,在你快忘記它的時候,就會突然疼一下。

 

以前那個拿著刀槍棍棒要勇闖別人世界的女孩,最後竟學會安穩地自己舔舐傷口。活得越久,越發現,嘲笑聲是自己發出的,耳光也是自己打的。擔驚受怕的任何事都是經歷,所有經歷,都是收穫,所有收穫也都將化作塵土。

 

沒有了當時那份濃烈的喜歡,是因為成熟了,丟棄了過去的自己。現在的你,偶爾還是會關注他的近況,看他有沒有傷心,又跟誰愛戀著。而你一直沒有戀愛的原因,可能是還需要更長的時間或等著更好的人,來撫平那個不可能的人住得太久而留下的凹痕。

 

喜歡一個不喜歡你的人,就意味著一場漫長的失戀,它不能靠轉移注意力或者看一些喜劇片冷笑話來排解心傷。這本是一道帶有不甘心的算術題,除了靠時間運算,在那堆加減乘除裡,根本找不到簡便演算法。

 

一輩子總會愛上不愛你的人,也總會被你不愛的人愛上,而這些所謂的事與願違,都是人生。你愛上的他,跟你最重要的夢長得很像,你的每一次注視、每一句問候,都想換來等價的「我喜歡你」。可是,對方的每一次冷淡回應都會把你打回現實。現實就是,即使他冷淡對你,你仍然鍾情於他,你能讓自己冷淡嗎?道理都懂,只是不死心罷了。所以,就好好享受喜歡一個人,再被那個人傷害,最後只剩自己的感覺吧。這是門叫「時間」的課,上過之後,或許你就成長了。

 

因為喜歡一個人,就包容了對方的不羈與忽視,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打擾。沒有人會永遠活在過去,懷念是因為尚且年輕。只有離開才能給彼此更廣袤的天地,跋涉途中終將失去曾經的自己,而變成更好的你。

 

Z,有一件事沒有告訴你,還記得你給我發的那條訊息嗎?你們吃的披薩,你搶了單。

 

那時你把寫著數量×2的發票夾在錢包裡,當作紀念。可是有一次我無聊翻看你錢包裡的拍立得時,那張發票掉了出來,再次攤開的時候,上面的鉛字褪了色,變成了一張白紙。

 

其實一切問題,時間已經給了答案。

 

本文出自《你是最好的自己》皇冠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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