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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越綏/媳婦一定要照顧妳的兒子嗎?

文/黃越綏 圖/Shutterstock

 

 

 

如何解釋婆媳關係?其實說穿了就是兩個互為天敵的女人,中間夾著一個男人,是難解的三角關係。如果這個男人不懂事,就會把三個人的關係搞得焦頭爛額。常有媳婦抱怨婆婆把老公當小孩,婆婆要求媳婦像她一樣「照顧兒子」,或是深怕兒子太累,吩咐媳婦:「男人在外面工作很辛苦,千萬不要叫他做家事。」

 

        每對男女結婚的時候在大庭廣眾見證下,其宣誓的內容就已經充分表示:婚後不論是在任何好與壞的情況下,彼此都會照顧對方,直到老去為止。

 

        幾乎沒有人結婚的目的只是單純為了要照顧另外一個人,而是希望藉由結婚的法律程序,來保障彼此照顧的權利與義務。

 

        婆婆期待媳婦要照顧自己的兒子,這種心理是可以體諒的,這跟為什麼說「女兒是父親的前世情人」的道理是有連貫性的,因為父親對待兒子是從男人的眼光來看男人,他會希望兒子的角色要像自己一般,踏實堅強和勇敢,遇到什麼事都可以自己扛起責任,甚至更具有保護家中老弱婦孺的能力,因此父親對兒子總是比較嚴厲。

 

至於對待女兒會比較溫和和疼惜的因素,除了是女性外,另有一種不捨的情感作祟。即使父女情深,但因為女兒結婚以後,不論是角色的轉換還是身分的改變,總是會和婆家的關係比較密切,若在婆家受了什麼委屈,除非有特別的嚴重性,否則娘家父兄採取的態度仍是勸和不勸離,所以父親在嫁女兒時的心情多半是無言的失落。

 

        母親對兒子的情感尤其複雜,除了兒子是傳承夫家的姓氏和延續家族煙火的承襲者,而且打從兒子一出生,負責哺乳其生命的照顧重責都落在母親的肩上。一般等到兒子要結婚的時候,年齡大約都在三十歲左右,光以這三十多年來日夜生活的相處,以及彼此互為依賴的情感,那是種外人無從體會的血濃於水的親情。 兒子結婚以後,雖然仍會繼續保留其原生家庭的親情,但很自然地,隨著愛情與性的需要,會漸漸把生活重心轉移到與其媳婦共建的新天地,並創造另屬於他們共組的家庭生活。

 

在有限度的界線下,關心兒媳

 

若認不清這個事實的婆婆仍堅持把成年又成家的兒子當成幼兒般,且固執地繼續照自己的方式來照顧他的話,恐怕只會顧此失彼,也許兒子早已習慣母親的行為舉止,不會有什麼特別的顧忌,但對媳婦而言,卻會質疑:「難道自己的丈夫原來是個媽寶嗎?」更由於婆婆的介入太多,導致媳婦覺得她在婆家的地位根本就是一個不重要的外人罷了。

 

婆婆如果不放手,兒子永遠長不大,而兒媳婦若不趕快接手,則丈夫就只好再

回去找媽

 

        一位因丈夫有外遇而遭到遺棄的女性朋友,她有感而發地說:「婆婆的存在雖然令人討厭,但她到底是丈夫的親人,而且一定會比我早死。可是丈夫的外遇卻像打不死的蟑螂般總是一個接一個。」

 

        媳婦是一定會照顧自己的丈夫,這一點做婆婆的不用太杞人憂天,至於媳婦照顧妳兒子的方式,只要兒子他本身可以接受,做母親的又何須太介意呢?就算兒子沒有娶媳婦,為母的妳終有一天還是會比兒子先走,到那個時候,他還不是得學會如何自己照顧自己?換個角度想,如果自己的兒子不但會照顧自己,而且還會照顧他的妻子和兒女,這才是為母者真正可以感到欣慰和驕傲的。

 

        不要剝奪媳婦為人妻的權益,婆婆對照顧兒子的心態要用跑馬拉松接力賽的精神,應該階段性地放手並親自傳遞給媳婦不妨用顧問的角色從旁客觀協助就好,如此一來,媳婦應該會用真正感動的心情,來負起傳承的責任。

 

 

本文出自《婆媳學問大》台灣商務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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