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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戀的痛苦很靠近死亡?五個遭遇失戀的階段

文/ 諸富祥彥  圖/Shutterstock

 

 

 

普通的「失戀」,是很嚴重的「喪失」經驗。

尤其是認為「我一定會和他廝守一輩子」、「我永遠不可能失去他的愛」,體會了「戀愛的顛峰體驗(peak experience)」的人,據說他們大腦的狀態和攝取某種藥物時的狀態相同,完全印證了「戀愛是毒藥!」這句話。因此,失戀時,就像是吸毒成癮的人戒毒時一樣,將承受巨大的痛苦。

 

不妨回想一下,伊莉莎白‧庫伯勒‧羅斯提出的「死亡五個階段論」。

羅斯曾經說,除了死亡以外,大部分重大的喪失都會經歷這五個階段,所以,失戀的痛苦當然也會經歷這樣的過程。

 

第一階段  「否認」

顧名思議,在這個階段,就是無法承認,也不願承認自己被拋棄,不願承認原本以為會相愛到永遠的「那個人」,再也不會回到自己身邊這個事實。

雖然「知道」自己已經被拋棄,那個人也不會再回到自己身邊,但是,要在現實生活中正視這件事,並沒有那麼容易。

 

第二階段  「憤怒」

原本以為永遠不會分離的「那個人」,再也不會回到自己身邊。如果可以不承認,這是一輩子也不想承認的事實,但到了不得不承認時,內心就會產生「無處宣洩的憤怒」。

 

一輩子也不想承認這個事實,為什麼會失去他?根本無法想像「沒有那個人的人生」要怎麼活下去……越想越憤怒,越焦慮,越不安。

 

 

第三階段  「掙扎」

羅斯在死亡過程中所說的「討價還價」階段,相當於失戀時,「掙扎」這個階段。

 

為了讓「那個人」重新回到自己身邊,不惜一次又一次聯絡,做最後的「掙扎」。因為無論如何都不願意放手,無法讓內心的糾結只留在「內心」而已,而是付諸行動時,稱為「行動化」,但內心脆弱,以自我為中心的人,就會做出跟蹤狂的行為,或是向對方報仇,想要做出各種騷擾對方的行為。

 

有時候為了向前女友(前男友)表示「我也談了新的戀愛」,故意和根本不喜歡的人交往,或是割腕、自殺未遂,讓對方知道「你拋棄了我,所以讓我這麼痛苦」。

 

第四階段  「沮喪」

對接受失戀做出各種抵抗後,就會感到絕望。

失戀會導致人生發生巨大的改變,尤其是失去原本以為「我們將永遠相愛」的對象,等於失去了以往的人生。因為「失去」了太多東西,所以痛苦得想要滿地打滾。

 

當不得不承認「那個人再也不會回到我身邊」這個事實後,整個心好像被掏空的「失落感」會讓人產生憂鬱。

 

事實上,很多人因為失戀、取消婚約或是離婚導致憂鬱症,不得不向公司請長假或是辭職。

 

第五階段  「接受」

到了這個階段,人終於不再抗拒「從今以後,生活中不再有那個人」的命運。終於決定接受痛苦的命運,踏上沒有「那個人」的人生旅途。

 

有的人只需要三天就可以走到這個階段,有的人需要花十年。比起年輕人的失戀,成年人失戀往往需要更長時間才能走到這個階段。

 

高齡者會因為漸漸失去各種能力而感受到失落感和憂鬱狀態,被認為是為了迎接即將到來的「死亡」而發生的「準備性憂鬱」。失戀的情況也很類似,當雙方的關係進入倦怠期,每次預感到可能會分手時,雙方或是某一方就會陷入憂鬱狀態。這也是為了迎接即將到來的「失戀」這種「失去」而陷入的「準備性憂鬱」。

 

 

本文出自《人生七成的事,放棄也無所謂》平安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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