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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他對我很好」成為唯一不分手的理由

圖/Shutterstock

 

 

遇過很多人,常常霹哩啪啦抱怨一串伴侶的缺點,彷彿自己遇到千年難得一見的渣。然而,當你問他,既然這樣,為什麼不分手?

 

往往在一陣支支吾吾後,他們會吐出一個答案:「其實他對我很好啦。」

 

對我很好。曾經我也覺得這是最重要的一件事,畢竟人嘛,總有缺點總有不足,一個人再完美,對妳不好也沒用。

 

但是,「好」究竟是什麼樣的好法?把人寵成公主或王子?願意為妳付出所有?不辭辛勞每天接送?

 

我後來覺得,老是因為「他對我很好」而遲遲不分手的人,實際上連自己想要的是哪種好都搞不清楚。

 

 

「對我很好」是再基本不過的條件,難道這世界有八百個人對妳好,妳都可以跟他們交往嗎?

 

當然不是。妳願意跟一個人交往,發自內心想跟他繼續下去,一定是因為他有某些除了「對妳好」之外的優點,例如負責,例如果決,例如勇敢。

 

找對象跟買衣服有點像。衣服的最基本要求是避免全裸,穿起來舒服、美觀、顯瘦、剪裁、風格等等,才是更高一階的需求。

 

當妳今天很喜歡一件衣服,原因通常是很好看、很舒服、很能凸顯妳的優點,妳應該不會單純因為這件衣服可以穿就很喜歡它;相對的,如果妳老是嫌自己的衣服顯胖、布料粗糙,當別人問你何不乾脆丟了,妳的理由可能會是「當初買也不便宜」或者「將就著穿」。

 

也就是說,當妳跟另一半真心相愛,他一定有很多妳欣賞的地方,就像一件很棒的衣服,妳不需要用「他對我很好」這種再基本不過的理由,來解釋為什麼妳要跟他在一起。

 

相對的,一個其實妳並不確定是否還愛著的人,在妳眼中可能根本不具備那些妳肯定的價值,僅僅像一件將就著穿的衣服,妳不喜歡,卻也狠不下心丟掉。

 

兩個人在一起,倘若對彼此不好,又何苦在一起?「對彼此好」應該是兩人感情的基礎,而不是捨不得分手的唯一理由。

 

我不否認,一個人對妳好,多數是源自於愛,程度不同罷了。所以很多人緊抱著這點,即使過得不快樂,即使對方其實根本不適合自己,也不敢放手。因為他覺得彼此間還有愛,只要有愛就能克服一切。

 

 

其實,愛雖然能讓一些問題變得沒那麼嚴重,但愛從來無法克服一切。相對的,當一切一切都難以克服時,愛變會迅速被耗盡。

 

就像妳以為,只要他對妳好,即使他長期失業也懶得找工作、沈迷網路遊戲也沒關係,因為他對妳有愛,妳可以等到他願意改變的那一天。

 

然而實情是,當妳疲憊的下班回家,看到他窩在電腦前,身旁地板堆了沒吃完的便當盒跟手搖杯,你們共同帳戶的存款正在急劇減少。日復一日,妳對他的愛正在迅速後退,妳不知道為什麼還要在一起,唯一的理由竟然只是因為,他還是對妳很溫柔、很體貼。

 

當不分手的理由,只剩下「他對我很好」,其實是一種警訊。很可能這個人再也沒有任何吸引妳的地方,而妳也漸漸忘記,深愛一個人是什麼感覺。

 

陳默安粉絲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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