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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蝟女孩/男朋友

圖/Shutterstock 文/ 張閔筑

 

 

當初我到底是怎麼認識那個人的呢?

 

為了提前應對畢業即失業的危機,我決定多認識一些朋友以建立人脈,把Facebook當Linkedin使用,只要有共同好友的、未來有機會合作的,全加進臉書好友名單。

 

什麼網路安全、什麼注重隱私,當時才沒有設想那麼多。馬斯洛說,生理需求先得到滿足,才有餘力顧及安全需求。若我找不到工作就沒飯吃了,安全什麼的,才沒多餘的力氣煩憂。

 

曾經,我以為朋友是多多益善,但漸漸發現,就像母親說的,孽緣也可能因

此變多。

 

那個人就是這樣進入我的朋友圈。

 

我也弄不清楚,他為什麼會出現在我的臉書好友名單裡。可能是之前參加過同一個活動吧?總之,那陣子我剛被一個暗戀的男生拒絕,又正值容易使人憂鬱、寂寞的寒冬,試圖尋找能建立新關係的對象。我指的親密關係是「intimate relationships」,是心靈能夠緊密相依的伴侶關係,不僅僅是肉體上緊貼的那種。

 

然後我看到他的發文,寫了長篇學生自治組織檢討心得,臉書首頁也掛滿落落長的活動幹部資歷。應該是個肚裡有墨水的人吧?

 

我總是特別容易被有書卷味及領導特質的男生吸引—我想起了高一崧。於是,便隨意找個話題跟他聊起來了。他大概是個社交能手,總能不間斷地把話接續下去,並逗得我呵呵大笑。

 

「下周學生會辦了聖誕晚會派對,妳要不要來參加?有很多好吃好玩的喔。」他說。

 

「喔……我不太喜歡人多的場合。」

 

「但是,這場活動是我策畫的,來看看嘛!還有調酒!」他繼續說服我。

 

「還是算了,祝你們活動順利。」

 

「不然這樣,妳來參加,我去把裡面的蛋糕、飲料拿出來,我們到學生活動中心前的廣場吃點心聊天,如何?就不用怕人太多了。」

 

活動結束後一周,他用那天在派對上拍我的照片製作成電子賀年卡送給我。

 

這是禮物?

那他喜歡我嗎?

他想當我的男朋友嗎?

雖然我們認識不久,但我想他是個好人,以在學校社團的工作表現來說,應該是個不錯的對象吧。媽媽常說,日久見人心,感情的事情急不得。但現在的人,不都是參加了活動、企業實習,短時間認識個人就交往了嗎?認識的長短應該不是那麼重要,合不合拍才是重點?

 

我想要一個男朋友。

我想要被愛。

我想要擺脫寂寞。

他應該是喜歡我的吧?

那就夠了。

 

隔周周末,晚餐後,他提到想帶我去學校附近的巷弄散步。

我以為,像任何一對大學情侶一樣,手牽著手,談天說地,一起建構對居住社區的認知地圖,這樣就是男女朋友了。

我化了淡妝,穿上牛仔褲、雪紡襯衫和軍綠色風衣外套,配上一只菱格紋側肩包。

我不太敢看他,總覺得害臊。視線盯著腳尖,踢踢踏踏路上小砂石,專心聆聽他分享最近的專案進度,耐心等到一個段落再用力點點頭,給他正向回饋。

我無法確定正常的情侶都怎麼約會?畢竟我沒有經歷過太多,無法得知,一次真正快樂、幸福的約會,是長什麼樣子。

我們走路的時候,靠得很近,隨著步姿的左右晃動,不時肩頭磕碰在一塊。

 

我想起關於人際距離學(Proxemics)—唯有極親密的對象,例如母子、夫妻、情侶……才會「侵入」對方約四十五公分以內的「私密領域」。在如此近距離的情況下,能清楚感受到對方的體溫、呼吸與氣味,若非關係十分親近,兩人是不會靠得這麼近。似乎也有些市售的兩性書籍教導讀者,刻意親觸對方的肩膀或大腿,看對方有沒有躲開,以此判斷是否對自己有好感。

 

所以,他喜歡我嗎?

 

「嗨,你怎麼在這裡?」突然有個男同學迎面而來,向他打招呼。

「嘿,就剛好要買東西路過啦!你吃晚餐了沒?」

他瞬間往左邊閃過一步,將我們之間的距離拉開至一公尺左右,彷彿他不認識我。

「吃過了,正要回家。下次約吃飯啦!」

「好喔!下次約,掰掰。」

「有點冷,我們進屋內好嗎?」男同學離開之後,他又靠近我。

 

我愣了半晌,雖然微風習習,但我們都有穿外套,並不至於冷吧?況且才剛出來走不久。

「要去哪呢?」我說。

「去妳家,可以嗎?」

我想,沒差。去大廳吧,那有沙發跟電視,我們能坐著聊天。

但大廳客滿了。外籍生們買了披薩和汽水在聚會,歡鬧不已。

「去妳房間好嗎?」

我遲疑了一下,想要拒絕,畢竟我們真的認識不久。但……對他有好感,想和他再多聊幾句、多相處一會。而且,之前其他男同學上去我房間借課本,也沒發生什麼事。

我便領他進門,我們一起在單人床上坐下,目光都停滯在白色的牆面,沒有看彼此。

我等著他開口說話,和我聊天。

在網路上,他是如此能言善道,怎麼今日卻省起話來呢?

 

「妳去關燈。」

我拒絕了他,於是他起身把開關按熄,接著用力把我推倒在床上,扯掉我的牛仔褲,掰開我的雙腿,用全身重量貼伏到我身上。我努力扭動,但他的力氣實

在太大了,我無法動彈,最後只好放棄掙扎,任他擺布。

—這是我希望自己記得的事件版本。

 

但事實並非如此。我想不起來確切的細節了。太痛。記憶是破碎的。只能拼拼湊湊出這個故事版本。

 

我自己起身走到了門邊把燈關掉,再走回床沿坐下。

我坐得直挺挺的,像是站崗中的憲兵,脊椎骨拉得筆直。

我猜想,接下來他會溫柔地親吻我的額頭,像浪漫的韓國偶像劇一般吧?

迅雷不及掩耳,思緒還沒反應過來,他的雙唇在黑暗中便精準的貼上我的嘴,一手撐著床墊,一手握緊我的右乳房,不停的揉捏、按壓,像是要捏破中學畢業典禮朝教師砸去的水球。痛,我好痛,不知道怎麼辦。他用氣音繼續說著:「我真的很愛妳,很喜歡妳。妳是很棒的女孩。可以認識妳是件美好的事情……」他氣喘吁吁。

我不確定他接下來想做什麼,腦袋被各種混亂的思緒攪動成一團泥漿,難以流動。一絲恐懼的念頭閃過,就像流星,眨個眼就消失了,來不及捕捉。

一切和我預期的劇本並不相符。

我該推開他,然後尖叫,再奪門而出嗎?

那太蠢了。被宿舍管理員知道我沒有經過登記就帶外人回房,會被記違規的。而且,那樣的話,鄰近房客可能都會探出頭來看我,這樣實在太丟臉了。這些房客幾乎都是我們學校的學生,萬一上了新聞怎麼辦?

 

還有,他剛剛說他愛我了。

他又親我了。

他脫去我的衣服了。

我們現在是什麼關係?

所以,我們是男女朋友了嗎?

我喜歡他,所以我願意讓他摸我。

我喜歡他,所以我願意讓他親我。

我喜歡他,所以我願意跟他性交。

因為,他剛剛說他愛我了。

 

他把皮帶解下,褪去褲子。

他伸出平常握筆的手指,參選學生會長登記的手指,在欲望的凹槽不斷來回戳刺。

「妳想不想要?想不想要啊?說妳想……」河馬一樣哈氣。

我遲疑了一會,然後極度緩慢地點頭。不發一語。

 

「那妳握著它,幫我放進去。」

那是難以形容的神奇觸感,表皮滑滑軟軟的,但裡頭又硬得很。

 

我握著他的欲望,親自放進我的懦弱。

 

我用力的夾住他,感受擁有他、包圍住他的感覺。

這是愛嗎?

他愛我嗎?

這是我的義務嗎?

我困惑了。

 

「我們換姿勢好不好?」他說。

他指示我趴到書桌上,雙手按在我的髖骨,從後面用力往前撞,他一使力,指痕就深深陷入我的肌膚。他持續前後搖晃,搖晃著他的權力,他的欲望,他的大好前程。他的掌聲扎實地落在我無法防禦的背後。

清晨,肉販的屠刀拍打豬肉的聲音,亦是這般爽脆。

我看不見他的臉。我把頭埋進雙臂裡,任由思緒飄忽到遙遠以前的記憶深處,曾經看過一部電影,講私娼寮的故事,某個蠻橫的黑道大哥想要硬上一個年輕的妓女,但妓女早有心儀的對象,正等著對方籌錢把自己贖走,而不願意接客。在年輕妓女被嫖客一巴掌打到摔倒在地時,年長的妓女出來解圍了。

 

「妹妹她最近月事來,身體不適,不能接客。經血沾了您的身子也晦氣,不

如讓我來服務您吧!」

「這還差不多。就看妳面子,這次放她一馬。妳得好好補償我啊!」

嫖客便把年長妓女壓在古樸的梳妝台上,將旗袍掀起,從後面插入。

影片裡嫖客的臉面始終沒有入鏡,畫面最後停留在資深妓女面無表情盯著銅鏡裡的自己,身軀不斷前後晃蕩,偶爾因被過猛力道拍打而疼痛的哀號聲。

我自己的容貌,疊合到那個妓女的臉上了。我為什麼無法掌控自己的命運呢?

 

難道,我只是他洩欲的工具?

 

現實生活中,愛情的劇本是怎麼寫的呢?以前跟某個國中同學聊天,問他和

女友怎麼在一起的?是誰告白的呢?當時說什麼?

親手做的卡片?

一首詩?

親友團獻舞?

擺成愛心陣的紅蠟燭?

他說:「哪有什麼告白,就某一次出去玩,在路上散步,我把她手牽起來,她沒有甩掉,就算開始交往啦!到現在也兩年多了,也沒有特別確認關係啦!說出來好尷尬,反正她知道我知道就好啦!」

 

還有另一位男同事,店裡周年慶那時,忙得不可開交,下班後店長請我們一起去吃熱炒,大家灌他啤酒,要他說和女友怎麼在一起的。

他一張大手把通紅的臉頰擋了起來。在大家不停鼓譟之下,才鬆口說出:「她就是朋友的朋友,有一次一群人一起去海邊玩認識的。後來第二次又約了去夜遊台東,跟第一次一樣,女生就一個一個分配下去給男生載。然後騎到一半,她突然從後面抱上來。我也有點喜歡她,便讓她抱著了。後來又私下約了幾次出去玩,就當作是交往了,也沒真的說開啦!」

 

本文出自《刺蝟少女》三采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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