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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結婚,愛情還有其他的結局

圖/Shutterstock 文/李淑明 

 



世界上沒有永遠的孤單,也沒有永遠的幸福。

 

    二十八歲的時候,我和男朋友一分手,前輩就如此說:

 

    「聽說如果在二十八歲分手,就會單身到三十四歲。」

 

    雖然不曉得這有什麼科學根據,不過卻一語成讖了。回顧過去,當時的我在男人的眼中,也許是「處於無法只談戀愛的年紀,但要論及婚嫁,卻又是個無法百分百確定的人」吧。

 

    「妳很有魅力,不過如果和像妳一樣的女人交往,好像無法在兩年之內結婚。」

 

    我真的在三十歲左右時的相親場合上聽到這種話。那是在對方問我為什麼聽到他的話後沒有笑,並且挑釁我這樣要怎麼當記者,我回嗆他說:「我現在是來工作的嗎?還有,好笑才笑啊,明明就不好笑,要我怎麼笑?你,真的超級無趣。」他是在男多女少的公司工作,以遇見一位聽話順從的女性並在兩年內結婚為目標的上班族。

 

    過了沒有結婚念頭的年紀,從三十五歲開始我打定了主意—「婚也可以結,只是可以的話,不結婚會比較好」,結果反而有許多戀愛的機會。不再期待一段穩定的關係之後,於是可以不必互相猜測,而是去評估對方是否和我合得來、講話是否投機、和這人的未來會如何發展、身邊親友的評價如何、是否能一同度過人生危機等。既沒有必要花心思討好我,也沒有必要試探對方。接著,便或多或少陷入了愛情,感到幸福、互相傷害,曾哭泣過,也曾迎來分崩離析的結局。然後,正如大家所見,我至今沒和任何人結婚。有的男人是獨身主義者,有的男人當時面臨著比結婚更重要的人生關卡,有的男人就連對自己負責的能力也沒有即便如此,這些並不構成分手的原因。

 

  許多朋友聽我說彼此沒有結婚念頭,都認定是因為我和男朋友之間的愛不夠深,或者男人對我不誠實,所以經常勸我分手。他們主要都是比我年長的人,不過他們好像遺忘了,結婚不是愛情的問題,而是狀況的問題,尤其是談論他人的時候。

 

    但是他們的猜想錯了。一起去旅行、在春日的綠蔭大道與夏日的海邊漫步、一起做飯吃、聆聽音樂、每天通電話、挑剔著不會挑剔他人的事、一起對瑣碎小事哈哈大笑、談論著過去與未來、努力理解與互相安慰、撫觸彼此的身體、枕著對方的手臂入睡、生病時守護在身旁等,這一切並沒有因為我們的結論不是結婚就變得毫無意義。就算沒有承諾要結婚,我們仍能為戀人做那些事情;只要拋棄對於永恆愛情的執著,這樣的狀態也能令我們感到幸福。我認為,或許正因為沒有那份執著,所以才能遇見更多元的人,能夠更專注於當下,所以那些關係也才能維繫得更長一些。

 

    讓我擺脫孤單所帶來的不安,對於離別的恐懼,不再害怕成為淒涼獨居老人的,不是永遠的承諾,而是那些戀愛的經驗。就算往後再次變成隻身一人,我仍會踩踏在從那些經驗之中獲得的教訓之上,重新站起來。我深信,世界上沒有永遠的孤單,也沒有永遠的幸福,而你也不知道,緣分會在何時何地現身。

 

本文摘自一人份的幸福剛剛好》大田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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