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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戀者物語

圖/Shutterstock  文/ 鄭執 




「她該把錢還給我的。」

「一共多少錢?」

「三萬。」

「那不少。」

「雖然我沒主動要,但是她不能連還的意思都沒有,對嗎?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不是嗎?」

「當然。畢竟你們已經分手了。」

「我這麼說確實太小氣了,不說錢的問題,我是愛她的。」

「愛過。」

「你比我還較真兒。」

「有一次我在別人面前說起前女友,別人是這麼糾正我的。」

「你們什麼時候分的手?」

「三個月前。你以為我為什麼從東京回來了?」

「這麼近的事兒?我都沒聽你說。等一下我再問你,先說回我跟她,我覺得,我到現在還是愛她的。」

「為什麼?」

「不然我怎麼不好意思叫她還錢呢?」

「換作是借給朋友錢,也不好意思要。」

「但我現在手頭緊,不然我也不會著急要這三萬塊錢,更何況是借給她的。」

 

「當初她為什麼跟你借錢?」

「裝修房子差錢。」

「誰的房子?」

「她媽媽買給她的房子。」

「那你應該要,沒什麼不好意思的。」

「但是後來裝修完了,她說等結婚以後,咱倆也可以去那個房子裡住,當是咱倆的房子。」

「房子上寫你名了嗎?」

「沒有,但是她說是咱倆的。」

「那完了。」

「什麼完了?」

「這錢要不回來了。要是她的房子,那就是她跟你借的錢,但人家後來說那是你倆的房子,你這錢就不是借給她了,是對兩個人的感情投資,就好像,你倆一起去吃頓大餐,你請的客,回頭分手了,你會讓她退給你一半餐費嗎?不會。一個道理。這錢,你要不回來了。要我說,乾脆就別要了。」

「可我都已經開口要了。」

「她怎麼答覆的?」

「沒答覆。」

「別想了。」

 

「其實吧,我以前最討厭分手後還計較錢的人,搞了半天,我現在也成這種人了。」

「畢竟三萬塊錢不是小數。」

「我其實是有點兒傷心。」

「我明白。不管怎麼著,她起碼該給你個答覆。」

「我是怕她以為,我是那種分了手還計較錢的人。」

「你為她付出過那麼多,她卻覺得是理所當然。我懂,因為我也有過類似經歷。」

「愛情不就應該是這樣嗎?彼此付出,不計回報。」

「說是這麼說。」

「確實是我小氣了。」

「換作是我,也會要。」

「你女朋友向你借過錢嗎?」

「前女友。」

「嗯,前女友。」

「沒有。」

「那你還是不明白這種感覺。」

「但是我為她借過錢。」

「什麼意思?」

「我去東京留學的錢,都是跟親戚借的,三年多才還完,連本帶利。」

「那怎麼能叫為了她借錢?」

「我去日本是為了找她啊。」

「不是去留學的嗎?」

「去學做壽司。」

「啊?」


「一開始是以留學身分去的,待了半年發現學費跟生活費都承擔不起了,開始打工,在一家壽司店打雜,後來認了個師傅,開始學做壽司。那日本師傅說我做壽司挺有天賦的。第一要素,你知道是什麼嗎?手涼。人的手溫是不一樣的,手熱會破壞食材的口感,手涼的人更適合做壽司,還適合做巧克力。我學得有模有樣,按理說,我一個中國人,日語還沒說明白呢,不容易被接受,想不到那日本師傅還挺器重我的,勸我說乾脆跟他當學徒得了。反正我也不是為留學去的,乾脆就不怎麼上那破大學了,基本在店裡混。後來我才聽說,一個正經的壽司師傅,從當學徒到出師最起碼也得八到九年,嚇我一跳,我本來想著學兩年就回國開家小店呢,正好那時候女朋友也該畢業了,一起回國,開店,結婚,這計畫不挺好的嘛,哪知道才學三年不到,我終於會做厚蛋燒了,她卻跟我分手了。」

 

「為什麼分手?」

「她跟一個學長好了,跟那男生在一起的時候,還沒跟我分手呢,她懷孕了,研究生都不念了,先我一步回國生孩子去了。」

「你這夠慘的,我跟女朋友起碼是和平分手。」

「前女友。」

「反正就是兩個人走不下去了。」

「說心裡話,你覺得真有走不下去這一回事嗎?我覺得都是藉口,想走下去,總有路走,沒有大路走小路,沒有小路,跑路也是路,反正要是鐵了心在一起,沒有走不下去一說,不對嗎?」

「你多大了?」

「三十啊。」

「那怎麼說話像十六歲小孩呢?」

「怎麼了?」

「成年人應該明白『無奈』兩個字什麼意思啊!你是成年人了,怎麼會不明白呢?」

「那你說,女朋友跟人跑了,算無奈還是算無路可走了?」

「你那又是另一種情況,我說的是成年人的戀愛,像我們這個年紀的,大多數情況就是無奈,兩個人都沒有錯,但就是走不下去了。」

 

「走不下去這種話,我還是不認同。跟你說,三年前,要不是我追著她去日本,那肯定就分手了。我去日本,那就是我的付出,總得有一個人抓住不放手不是嗎?在徘徊不定的時候。我付出了,我不後悔,但最後還是沒結果,這才叫無奈。你說的那種,不算,那就是兩個人都不想付出了,都累了,就分了,怎麼還賴給路了呢?」

「你這是抬槓。」

「我的意思是,你只有全心全意付出過,不計回報,最後還是沒結果,才能叫無路可走。否則只是累了想分手了,就說一句走不下去了,這不是對我們這種竭盡全力過的人的一種侮辱嗎?」

「說得倒是。」

「你說走不下去了,具體是因為什麼?」

「其實跟你差不多,就是工作在不同的城市,她要留校當老師,不然白念那麼多年書,我好不容易在上海找到一份工資待遇好一些的工作,不去也是浪費機會。人生就是這樣啊,戀愛在上學那幾年可能是你生活的全部,等你進入社會工作了,太多事要煩心,太多事要權衡,你不能說為了愛情走天涯就走天涯,走一圈兒下來最後還得養家。像你這樣的還是少見,這個確實得說。後來就是買房子啊,父母原因啊,總之,老是見不著,慢慢就淡了,就那樣了。」

「分手。」

「也不好再這麼拖下去了,彼此耽誤。人家都說,戀愛三到五年的,再往下就兩種結局,不是結婚就是分手,錯不了。」

「人家──是誰?」

「又抬槓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大多數人,大多數情況。」

「起碼你女朋友沒跟人跑,好聚好散,比我強多了。」

「你不應該放棄的,其實。」

「都懷上別人的孩子了,我怎麼不放棄?給孩子當二爹?」

「我說的是做壽司,你應該學下去。」

「沒那份心了,沒了動力,什麼事都可以半途而廢。何況我真要出師,還得三、五年,三、五年一個人在那邊,想家。這不就回家來了。」

「可惜了。」

「你說女朋友還是壽司?」

「前女友。」

「可惜也沒用。」

「不不,我說可惜的是壽司,前女友是糾正你的說法,已經分手了,前。」

「對,前。」

 

「自己一個人的時候,也會感慨,世界這麼大,人生這麼短,兩個人遇見已經是莫大的緣分,攜手走這麼久更是不易,可到了某一個時刻,說分就分了。有時候甚至覺得,不是兩個人走著走著撞到了那個時刻,而是那個時刻,像個影子一樣,一路從開始就尾隨著兩個人,走走停停,停停走走,直到停在某處不動了,再也往前不了了,那個時刻就突然從身後蹦出來說:就是現在了。」

 

「怎麼說呢,你太感性了。我那日本師傅說,感性的人,手溫都偏暖,難做最好的壽司。」

「我覺得我剛才那個比喻,差不多說明了我剛才說的那個感覺。」

「走不下去那個?」

「嗯。」

「還是不接受。」

「你女朋友,不是,前女友,就不能換個學校當老師,去上海找你不行嗎?再說了,留在老家那樣的小城市,又不是什麼好學校,有什麼意思?」

「那你以為隨便就能來上海當老師?沒根沒梢的,誰要你?她媽媽就是本校的老師,她才能留校的,現在社會上這麼辛苦,你知道多少人願意當老師?五險一金有保障,假期還多,將來結婚帶孩子也有優勢,找老婆都願意找當老師的。再說她從小父母離異,跟媽媽長大,母女倆特別互相依賴,誰也離不開誰,她媽媽在哪兒,她就在哪兒。」

 

「你還記得老夏嗎?」

「你那個大學同學?」

「他老婆就是個大學老師。」

「想起來了,他年初結的婚,在上海,當時我出差沒去,其實我跟他就見過兩面,又不算熟,收到他婚禮請帖時還挺意外的,而且不是微信電子請帖,是手寫的,還挺老派。我通過微信給轉了兩百塊錢紅包。你去了嗎?」

 

「沒有啊,我當時在東京。我就想說,這哥們兒挺厲害的,他上大學時候的事我給你講過嗎?」

「講過,你說老夏剛上大一那會兒就傍上了你們寢室的富二代,天天跟在屁股後頭混。」

 

「人家確實混出名堂來了。老夏家是農村的,重讀了三年,進校就比我們大三歲。他在我們班成績一直名列前茅,但他天天幫富二代寫作業,甚至替考,自己的成績甚至都不要了。後來富二代在校外跟人打架,也是老夏主動頂的包,為此差點被開除。當時全班同學都笑話他,不知道他這麼做圖啥,富二代又不幫他繳學費,頂多就是有好吃好喝的帶著他,就覺得這個人輕賤自己,瞧不起。」

「我想起來了,你講過。」

 

「後來,大學畢業那陣兒,我們才知道富二代家是做什麼的,他爸的企業跟我們專業是對口的,而且是業內頂尖的企業,我們班上一半同學都去他爸的公司面試過,連全班第一都沒要,就要了老夏一個。就因為富二代一句話:『這個人靠得住,將來我需要他。』我們這才明白,我們還是太嫩了啊,壓根兒沒看透老夏。老夏進公司沒兩年,房子也靠單位福利買了,家裡把上三代親戚的錢都借遍了交的首付,那他父母也甘心,憑兒子的工資水準,不出三年全能還上。老夏現在連上海戶口都辦下來了,婚也結了,富二代給介紹的,大學老師,上海本地人。老夏有個親弟弟,被老夏接到上海來上大學,現在都快畢業了,聽說等把買房的債還清後,打算把父母也接過來。」

「確實,有點兒厲害。」

「但這些都不是我想說的。我想說的是,老夏還有個原配,在山東老家呢。」

「老夏結過婚?」

「是他的初戀,在一起八年,我們戲稱原配。原配一直在老家等老夏,後來老夏去了上海,就把原配甩了,聽說原配家裡還鬧了好久,但原配本人很淡定,可能早想到有這一天了。」

 

「愛情太脆弱了,跟時間長短無關。我剛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我說還是人的問題。原配等老夏八年,算付出吧?得到什麼回報了?變心就說變心,始亂終棄就承認,為什麼總是找一些冠冕堂皇的藉口呢?根本就沒有走不下去這回事兒,不是你丟下我,就是我丟下你。」

「你就是對分手這件事耿耿於懷,我聽明白了。」

 

「不是,我看不順眼的,是為分手找藉口這件事,心裡早就有了盤算,嘴上還說無能為力,開始的時候挺真誠,結束的時候何必這麼虛偽呢?」

「你跟你前女友分手──」

「不對,照我自己的說法,不能叫分手了,應該是她丟下我。」

「好吧,她丟下你。我就想知道,你為她又背債又打工的,最後落個一場空,你後悔嗎?」

「不後悔。」

「為什麼?」

「我剛開始就說了啊,付出是甘願,不為想著回報,雖然最後還是很洩氣,但這就是一場賭博,我願賭服輸。」

「那你不還是替老夏的原配憤憤不平嗎?」

「我只是替她心酸,我對自己反而沒有。」

「還真是個癡心漢子。」

「你不也一樣?」

「我想通了。」

「想通什麼?」

「錢我不要了。」

「感情是感情,錢是錢,這倒不一定非得摻和到一起。」

「我不要了。」

「真漢子。」

「別諷刺我了。」

「真的。」

「要是真漢子,壓根兒一開始就不會想要這錢。」

「誰都不是聖人。」

「突然有種感覺。」

「什麼感覺?」

「用三萬塊錢,買了一份聖潔。」

「啊?」

「心裡放下那三萬塊錢後,突然覺得那段感情又聖潔回來了。」

「你現在說話像個十六歲小孩了。」

 

「畢竟相愛過。我說這話的前提是,像你我這樣的,從一開始認真對待,認真付出的感情,一開始就沒走心的不能算。真心愛過,那就應該是不圖回報的,假如,對方對待你也是一樣,那這兩個人就都太幸運了。生活中無處不需要計較,難道愛情也要淪陷嗎?不行,絕對不行,那樣活著就太沒勁了。確實,我們誰都不是聖人,但是我們可以在愛情裡朝聖人的方向邁進一步,越近越好,這樣到了最後,不管你是修成正果還是孤身一人,回頭看看,你都會覺得,你的人生昇華了,你不再是一個俗人了,起碼在愛情裡,不是了。」

 

「說得挺好,雖然有些我還是不太同意。」

「可最後還是有點兒空落落的。」

「心裡?」

「對。你懂吧?」

「太懂了。」

「怎麼就扯到這麼遠了?」

「太久沒這麼聊過了吧。」

「咱倆有多久沒見了?有三年嗎?」

「五年。」

「記這麼清楚?」

「五年前,大學畢業,咱倆都在家,當時我那女朋友,現在的前女友,正要去日本呢,我心裡煩,想找人聊天,想著叫你出來喝一杯,你說你第二天一早有事,沒出來。」

「再一年多你就去日本了。」

「對,前兩年連過年都沒回來,過年時候店裡最忙。」

「那絕對怪我。就今晚吧,咱倆找個地兒,好好喝一杯,我請客。」

「算了,我請吧。」

「那不行,我賠罪。」

「行唄,太久沒回來了,不如你熟,你說去哪兒?」

「我知道一個日式清吧,酒不錯,環境也不錯,以前我跟前女友常去,最後一次說分手,也是在那兒,開了一整瓶威士卡,以為都能喝了呢,哪知道她說完話就先走了,撂我一個人在那兒,最後酒存在酒吧了,咱倆去把它喝完怎麼樣?」

「啥酒?」

「『響』,十七年的。」

「那是好酒啊!我原來在壽司店的時候最喜歡喝的就是這個!」

「妥了,走吧。」

「那酒在國內賣更貴吧?」

「十七年的,那家店賣三千九百九。」

「這麼貴!」

「對啊,那張小票到現在還夾在我錢包裡呢。」

「三千九百九,你女朋友,不,前女友,就那麼走了?」

「她不喝酒,她又不懂。」

「可惜了。」

「想想是真的,可惜了。」

 

 

本文出自《我在時間盡頭等你》皇冠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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