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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 Buddy

文/貝莉

如果說我沒有辦法跟不能給我性高潮的男人談戀愛,會很奇怪嗎?

當妳談過在他家幫著「未來婆婆」拖地掃地洗碗,對方卻跟別人跑的戀愛。
或者是做愛時只想看窗外月亮裝高潮,最後落得自己拼命偷吃的空虛之後,能留下什麼?
 
那天,我躺在病床上的爺爺問我說,我何時會結婚?
我只想跟他說:「我也很想嫁,但那人在哪裡?」
我知道我過分悲觀,但結婚這件事,不是妳哭泣一百次,上帝就會可憐妳,尤其是我這種,其實挑剔的女人。
 

 
星期天凌晨五點,我不敢相信我還醒著,一整天頭也沒洗、牙也沒刷,穿著國中時媽媽送我的雨傘牌鬆緊帶長褲搭上圓領長T恤,肩膀上貼著周五推拿師幫我貼著狗皮藥膏,看著HBO,玩著公司總機小姐拿來打發時間用的「ZUMA埃及球」電腦遊戲,桌上放著外送比薩,我懶到家了,而且覺得這樣很好。
 
我隨著電影裡男女主角的愛情感動、尖叫,抱著貓跳來跳去。可是我的電腦把我拉回現實,Mr. Buddy又準時在凌晨出現了。
 
「還沒睡啊?」Mr. Buddy語氣和善,完全忘記我前兩週才笑著告訴他,很抱歉我無法在他的Buddy Call隨Call即上的口袋名單裡。
「對啊,剛剛在打電動。」不知道為什麼,我明明有男朋友,卻不願意告訴他事實的真相,不是說他有多優秀,只是,要坦率地告訴別人說自己有男友,不知從何時開始變得很困難,好像說單身比較容易,大概是因為太容易分手了,不如就安靜些,讓這些分分合合隨風而去,免於淪為八卦。
 
Mr. Buddy是我在工作場合上認識的。
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品質和工作成就感,我離開了雜誌社,到那位因為永遠長不大的彼得潘先生所開的廣告公司上班,結果我發現,這根本是人生最大的諷刺,諷刺的理由如下:
 
1. 為了證明自己是個成熟理智、公私分明的女性,我去了曾經約會過、喜歡過還鬧得不可開交的男生經營的公司上班,但是我覺得丟臉沒膽跟我的朋友講。

 
2.     當初去是因為彼得潘說,他不喜歡工作忙碌,在幾年的辛勞下,他發現工作品質很重要,所以給我們彈性的時間,但後來我發現彈性的只有他自己。

 
3.     我當初去這份工作,就是因為雜誌社太忙沒有時間陪男友,但去了之後我卻只有一個感想,我徹徹底底的發現,原來我並不想跟彼得潘有這麼長的相處時間,我應該在我愛他的時候來上班的,而因為我把我的時間給了我不愛的人,現在我愛的人卻考慮要離開我。
 
我發現我扯遠了,總之,我會邋邋遢遢地待在家裡看電視,除了這是難得的休假外,另外就是我親愛的男朋友小南因為我太忙都沒時間陪他,所以決定丟下我自己跟幾個兄弟跑去巴里島。本來我想發脾氣大聲說:「我們分手吧!」但我發現這劇情有點太眼熟,如果把時間翻到二十五歲日記的第一頁,我想可以發現上面記載著:
聖誕節那天,好不容易解除了一整天的工作,想要跟他一起過節,阿寶卻要跟大毛他們出去。我真的受夠了,我要離開。
 
然後二十六歲的日記寫著:
孫佑對我說,他要的是一個女朋友,不是要一個工作狂。
我只想對他大吼,我又不是假日可以衝浪的早餐店小開!
 
二十七歲那年寫得是:
難道工作狂不可以戀愛嗎? 
我要男人!!!
 
我真的、真的不想再被人用同樣理由分手,也不想再在日記裡寫出那種噬男魔才會講出的飢渴話語。所以小南想去散心我就讓他去散心,反正工作是自己選的,但我一點都不希望因為工作就失去戀愛,而且,我真的不想一個人。可是我心裡,也不見得認定小南會是我的終生伴侶,更不確定這份愛可以多久。
 
這就是為什麼我現在可以忍受Mr. Buddy。
Mr. Buddy是廣告導演,某日為了趕案子,我跟同事Stella去剪接室盯片,因為當天大家還算輕鬆,一起喝喝小酒,聊天,同時間我不知道為何腦殘一直開黃腔,盯著電視上的「鋼鐵人」小勞勃道尼一直說他超帥、屁股最翹。當時Mr. Buddy狐疑地看著我,問我是不是缺男人很久了?我尷尬地回了句:「還好。」沒想到
隔天那傢伙就開始三不五十地在MSN上對我噓寒問暖,從不找我約會,卻老是找我去他家。如果要歸類,他當然不會變成我男友,說上床,也不是什麼好對象。
 
「我今天買了一瓶很棒的白酒,還煮了義大利麵,可是一個人吃不完,妳想過來嗎?」Mr. Buddy照慣例開始講一些很親民的小事,而且投其所好地在酒、DVD、美食打轉,本來Stella跟我都以為這傢伙是要追我,畢竟他總是很溫和,並且有求必應,因此礙於工作方便,我也不介意跟他搞點小曖昧,但某天他突然開誠布公的說他只想找我去他家,如果有空睡一下,但沒有想追我之後,反而讓我放心許多。
「下大雨,而且我穿著國中時的睡衣。」我摸著身旁的小貓,美食跟白酒很誘人,可是他卻引不起我的欲望。
「哇,我睡覺時都不穿衣服耶!」
 
又來了。
我其實常常搞不懂,是我的問題,還是現在這世界變態特別多?為什麼兩三句又繼續開始過夜邀約,我長得很好騙上床嗎?我承認我曾經有過「上床的朋友」但這種邀約方法也太老土直接,一點創意都沒有。
 
「謝謝你的邀請,可是我要去睡覺了,很晚了,再見。」我真的睏了,下雨天不適合從事乏味的調情,更何況他不具備讓我劈腿的危險性。
 
我關上電腦,嫌他煩,心裡卻又隱約希望他下次再出現。
其實,比起他的詭異,我更不懂我為什麼不明說。
或許自己已經開始變成曾經討厭的那種女人,明明沒有意思,卻還留在手上。
可是我卻漸漸能對「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心情感同身受。
一直、一直沒有人關心自己,只有工作的感受。眼睜睜看著那些曾經把你放在手心裡很重要的人,去愛上別人,把妳當作再也不想看到的歷史課本。
 
我不想變成一個人,就算來擁抱我的只是軀體。雖然我笑著說,不想結婚,老了要去住養老院,但我還是渴望有人愛我。不希望在寂寞的夜晚翻開電話簿沒人可以找,不喜歡覺得自己是沒人愛的怪胎。
 
Mr. Buddy讓我感覺到,我還是一個女性,雖然他對待我方法很貶低,但卻粗魯又實在。這真的很奇怪,以前,總希望不是被人當作嬌嬌女、無腦人,小學時有男生示愛我還火大踹爛他的書櫃,二十五歲若是被人這樣邀約,我可是給他一頓排頭吃。可是現在我卻發現,被人騷擾居然成為生活的小小泉源。當我們要強悍地面對許多考驗:客戶擺臉、當廠商擺爛,當同事耍婊,更別說那些小模特兒耍大牌時,這種物化的玩笑,卻讓自己感到自在。
 
我去跳舞再也不是最受矚目的女孩,我的腰圍也不像二十五歲以前那樣伸縮自如,我對我的工作有自信,可是我對逝去的,也開始恐慌懷疑。我無法克制去想念我二十二歲時的男朋友,他家教良好、家底豐富,對我千依百順,雖然人生有點「小小瑕疵」(不過就是做愛讓妳只想時看月亮嘛!),可是至少今天我不用風雨漂泊。
 
可是,那是愛嗎?
當我看見朋友們一一結婚後,男男女女各自來個婚後大偷吃,並對我告解後,我也開始迷惘了。我突然覺得,這世界上最誠實的,或許是性交了。
 
性交很簡單,有舞廳裡的One Night Stand;初相愛,如拆禮物般的期待性愛;乏味交差的夫妻交歡,雖然在那幾十分鐘裡,女性會努力地假扮高潮,但妳自己會最明白是真是假。
 
那比起戀愛,真實許多。或許,Mr. Buddy會讓我想聯絡的地方,就是他的誠實,他今天就是想跟妳性交,雖然想拙劣地假扮浪子,但他也清楚地告訴妳是精子作祟,相較我,卻懦弱許多,我沒有勇氣告訴小南,我明明知道我很多地方跟他不適合,可是我熱愛跟他做愛時的感覺,那時我感覺被愛,而我也不敢承認他說的沒錯,其實我愛工作勝過他,只有休息時,我才會想到他的擁抱、他的身體、他給我的安全。
 
說穿了,人不過就是害怕孤獨終老,我貪圖的,只是一個自私的擁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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