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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人生

一位M先生曾說:「Gay的精華時期就在16~25歲,一旦過了這個年紀,就會不自覺地慢慢變成老屁股!」
當時還在精華時期的我馬上回說:「我不信!」

M先生說:「我們等著看…」

所謂「等著看」真的是太殘酷了!

上個星期六跟著M先生一同相約去台北目前知名的一間GAY BAR喝個兩杯,臨時起意沒訂位的我們想說並不是第一次去那間喝酒,到時候一定會遇到熟人,再跟他們擠擠位子就好。

第一件可怕的人生轉捩點發生了…

正當我穿上自己最滿意的趴服走向夜店時,我這才發現我的時尚敏銳度怎麼會落後別人一季,現在才三月初,各式挖背背心、小短褲、板褲出現在我眼前,我還自以為地覺得緊身雪花褲還在夯,當下真想把我那條緊到不行的破褲給扔了。

我.好.過.氣~

身為GAY~我感到這是一種原罪!Oh my lord! 我有罪Guilty! Guilty! Guilty!!!

緊接著第二件可怕的人生轉捩點發生了…

原以為可以找人併桌喝兩杯的我們,居然在整間夜店裡找不到一個叫得出名字來的朋友,我們是GAY! Shame on us! 我們已經被排擠到圈外了嗎?怎麼會這樣?那些同志電影裡演得怎麼跟我的人生際遇都不一樣?
我不是該拿著酒杯到處與人問好外加寒暄一番嗎?
我不是該假笑到死與各式不同英文名字從Kevin、Ivan到Zac的同志們相互留電話嗎?
我不是該跟別人眉來眼去去享受著夜店裡不明朗的燈光所散發的曖昧關係嗎?

Shame on me!

這些我都沒有,我跟M先生站了一晚,像是發傳單的工讀生沒人理會。
人生太殘酷了!

最後殺得我片甲不留的是那舞動青春的肉體。

Gay Bar裡充斥著愛跳舞的Gay這件事應該不用多說,但會跳什麼舞、會跟著唱什麼歌、聽到什麼音樂會興奮,這件事讓我不得不暗自沮喪的舉起白旗。一連串的國語流行舞曲我還能handle的了,但是什麼時候開始流行韓式電子舞曲我怎麼都沒Follow到!幾個站在台上的Young Boy們整齊劃一的舞蹈動作嚇得我目瞪口呆,會跳張惠妹、蔡依林已經不夠看,Sorry Sorry、Nobody也只能算是基礎的舞蹈底子,現在要跟得上少女時代才算數!真的不誇張,我內心想著他們是不是有DJ手上那片光碟,怎麼連換歌的and拍都可以跳那麼整齊,是不是排舞又流行回來了?是不是這首歌是唱片公司新主打的歌曲?是不是他們真的只是愛跳舞?

不不不…這是真的!今晚所有的事情都是真的!

我只是過了M先生說的同志精華期理論。
我的人生對這些事物變得陌生,沒別的,我只是多了幾歲,開始過著不一樣的夜店人生!
原來我的人生是這樣在成長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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