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Close this search box.
Home » 淘兩性 » 婚姻的本質

婚姻的本質

文╱阿潼

補教名師高國華與美女教師陳子璇本月初被拍到「喇舌」戀情曝光,高國華的妻子蔡郁璇沉默十八天之後,終於露面並出示身分證,指稱自己還是高的合法妻子,揚言要告陳子璇妨害家庭。

男女不管是交往、同居或是一夜情,都可以有任意變心或劈腿的自由。變心的那方需要承擔的是如何處理對方的忿恨、責難、報復或難以接受,但嚴格說起來,對方如果不買單,也拿你沒輒。

但是婚後則失去這種自由。

目前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姦者亦同。」

原來通姦和與人通姦者,都可能因此去坐牢;更不要說,他們這就等於留給配偶(或是通姦者的配偶)「被敲竹槓」的把柄。

婚前協議或許是必要之惡

「婚姻」如果準確一點來說,它其實是法律行為,而不是兩性關係。

我跟人夫婚前沒有簽下任何協議,因為結婚當時我們唯一的資產就是共組家庭的熱情,沒什麼好分的。不過我們之間倒是有口頭協定:如果誰有外遇,就讓對方走,畢竟兩人是因為相愛而結合,不相愛就分開;我們能給對方最後的愛情,便是讓他能有選擇更好的自由。

但附帶條件是:外遇的那方無條件將兩人婚後累積的財產給被背叛的另一方。
畢竟婚姻與愛情不同,並不是只有情投意合就能成家。所謂家庭,還需要雙方像是擁有共同信仰般的攜手努力(各懷鬼胎的努力是不行的)才建立得起來。這樣的前提下,家裡的沙發很難說出誰是財產歸屬者,冰箱裡有家人各自愛吃的食物,陽台的晒衣竿上晾著的衣物也算是共同的財產。

婚後生活就像是一杯已經混在一起的調酒,夫妻雙方對家庭的貢獻早已融合。但即使結婚,即使我們的法律有「妨礙家庭」或是「通姦」罪責去懲罰背叛自己的配偶與其新歡,但我們仍舊無法用法律來保障自己,一定會持續地被對方深愛著。

「贍養費」充其量是便宜行事的贖罪券而已,卻也是婚姻這種法律關係中被賦予的特權--我與人夫不時以「外遇要賠錢」這個協議來提醒自己要正視婚姻和家庭背後所代表的重大責任。

有時我光是想像如果有一天真的鬧到離婚,這個完整的家到底該怎麼分就覺得頭痛。想到分財產這麼麻煩的事,就覺得用點心力好好經營婚姻說不定還比較簡單。

背靠背睡覺不叫夫妻?

高國華自爆夫妻倆已半年沒做愛,更說:「天天背靠背睡覺,這樣叫夫妻嗎?」

此話一出,已婚者紛紛莫不心驚,原來「天天背靠背睡覺不叫夫妻」。

問起男人對婚姻的期待,說不定還比女人高得多。他們總是幻想著只要自己「性致」一來,就能跟

當時還算
心愛的妻子在家裡的每個角落到處做愛,就像兩人還在交往時一樣。做妻子的義務和狗主人很像,他們必須付出他們的愛,適時地將馴養對象的精力消耗殆盡,如此便能得到惹人憐愛的搖尾巴與可貴的忠誠。

只是人妻平日要應付工作,還得打理日常或是養育孩子的瑣事,對於性事或是撫慰老公早已力有未逮。對男人而言,「性的不滿足」反映了婚姻生活中的愛情成份也隨之乾涸;但對女人而言,「為了性而性」也反映了婚姻生活中的愛情成份隨之乾涸。

於是男人的過剩精力就像是顆不定時炸彈,外遇對象只是點燃這顆炸彈的引信而已。遭到配偶背叛的妻子,卻往往把這個第三者當作是婚姻破裂的元兇,這是元配說服自己反擊報復對方的主要說帖,卻也是將婚姻問題簡單化的悲哀。

從高國華的喇舌照的激情程度看來,他迷戀沈浸在戀愛的氛圍裡恐怕更勝過生理需要。

高國華與結縭八年的妻子,為了贍養費談判不攏,就鬧到兩人在媒體上互揭瘡疤、互撂狠話看來,他們之間早已失去婚姻當中夫妻互相包容對方任性的厚道和彈性。陳子璇很倒楣,成了兩人婚姻不力的卸責藉口,甚至還得被要求用鉅額精神賠償金來贖罪,只能怪她識人不清,事先不問不察男方的婚姻狀態。

至於睡姿這個話題,我在婚姻生活中的實戰經驗是:與人同床共眠最舒服的姿勢就是各睡各的。最好是背對背、各自呼吸各自打呼,才是最自在的。但是這必須建立在婚姻生活中強大的安心感才行。

讓對方舒服與安心才是
婚姻的本質,而這些恰好都不是用法律提告約束可以換來的。
 

也許你會感興趣
FOLLOW US
本週精選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