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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來的容易,卻也走的很快

文/ J. Lin, the Phoenix.

這並不是特殊的抓姦經驗,他一直是個非常不擅於說謊,也不常說謊的好對象。
但對我來說,它千真萬確的還在痛著。

請容許我把這段感情的始末也交代清楚,這可能會占據過多的字數,但是我會盡力的把我對他以及這段關係的付出與受到的傷害用最少的文字敘說。

在一起的第一年,他畫了再三年事業較穩定後就結婚的藍圖,一開始不是很認真的我,就這樣輕易的被感動了。然後我們同居,一起存錢,一起規劃每一次的旅行,一起渡過所有的苦與甜。
 
因為他屬於藝術工作者,自始至終,我的公務員父母都一直極力的反對;當時的我,拼了命的不在乎他們對我的過度關心,以及拼了命的想推翻他們對於他的種種不屑。也因此,我與愛我的父母,產生了許多次撕破臉的關係破裂。我說服了自己,他們越不看好,我越要堅持的維護這段感情。

今年二月,他參加了公司的員工旅遊,去了泰國五天;回來時,我開心的迎接他,他卻告訴我,他不想結婚了;對於我們的未來,他完完全全的動搖了;我掩飾住心底的不安,我相信他只是一時之間因為工作的不順而改變心意,我知道我可以慢慢的讓他再相信婚姻。我笑中帶淚的告訴他:那我們就不要結婚了吧!心裡面卻暗自擔心著,該怎麼改變他。

但也是在這次他的泰國員工旅遊後,開始了他一連串的夜歸,與同事下班後的聚會、郊遊,手機也常常找不到人。我有抱怨,但卻沒多想;雖然從前他是個一下班就會帶著晚餐回到家中與我一起用餐的體貼情人。我一直相信他,也相信他的同事們,都知道我的存在,我們的感情,並不會輕易的被同事之間正常的聚會而破壞。

過了一個月,我們期待了一年的峇里島旅行終於來臨,我刻意忽視了我們之間因為他的改變而產生的裂痕,只因為我以為這一趟的旅行,一定可以讓他重拾對這段感情的熱情。而我們的六天之行,也進行的非常的甜蜜,照了數千張的照片,在電腦裡,在我心裡,都是我難以刪除卻也不再勇於懷念的一段旅程。

回國後的第四天,他又一次的與同事聚會到半夜;這次我再也忍不住,其實我只是隨口問問,沒有想過會得到這樣的回答。我說:「你是不是有喜歡的同事?」他的回答非常的誠實、簡短卻刺痛了我,他說:「對。」

我揍他,瘋狂的搥著他的胸膛他的心臟,我狂奔到陽台,我並沒有任何衝動想做傻事,我只是想離開有他的地方,我需要呼吸,我需要冷靜。但他追了出來,怕我就這樣跳下去吧我想,他硬把我拉了進去。

不知道哪來的勇氣,我想多了解這個女生,他也把照片都翻了出來,並告訴我,她已經有了男朋友,不會給他機會;他抱著我要我原諒他,我相信是我當時的
歇斯底里讓他慌張,才會脫口而出的道歉。因為一直到分手的那天,他還告訴我,他從來不覺得他哪裡對不起我。

他只要求要搬回他原本的住處,一開始我不肯,因為我極度的害怕;當我們住在同個屋簷下,他就喜歡上了另一個女孩,分開住的生活,我無法想像。

我試著原諒不多想,每天他下班,我卻又無法忍住一整天的猜忌而與他起口角;最後終於把他也把自己逼到了牆角。我無法再與他同住,我知道必須讓他走,至少讓他搬走吧!我以為這是一個契機,讓他冷靜後重新愛上我的唯一機會。但是,一切都是我心裡的美好聲音作祟。他已經無法回頭。

他搬走了,不再打電話與我交談或分享,不再回覆我苦苦思念的訊息,不探望我,除了一起參與共通朋友的聚會,我似乎不再有他的消息,我的痛苦正式開始。

就這樣也過了一個月,我每天還是正常的上下班,但常常我會花大約五分鐘的時間,在上班的空檔,找一個安靜的地方,大哭。

終於我的自尊心再也無法忍受他的無情與冷淡,我深怕成為他與他朋友口中「死不分手」、「死纏爛打」的一位女友。同時,我的好友勸我,快把刀子拔出來,傷口才能止血;不放手,就永遠無法療傷。

於是我鼓起了勇氣,在最後一次朋友的聚會之後,提出了分手;我感覺到了他的鬆一口氣。面對我不停的逼問他為何變心,他淡淡的說:「人都是會改變的。」

離開時,我沒有讓他送我走,留下一張紙條:請你記住,這是你的選擇,我只是又成全了你一次。然後我轉身下樓。

我與現在正在讀這篇文章的你一樣,以為故事就此結束。分手後的那些日夜,我就無須再多著墨,背叛的痛,我想大多數認真愛過的人都會懂。我催眠自己,還好他是個誠實的人,否則我現在還被蒙在鼓裡吧!

我只想快點離開那個鬼地方,我無法與自己在那曾經一起住的屋子相處。像是鬼魂似的,過去每個美好回憶緊緊跟隨著我。我在短時間內決定買了房子,非常碰巧的是,新公寓裡的櫃檯接待,竟然是前男友的一位女性友人;其實剛與他在一起時,就曾經因為這位女性友人獨自找他出門而鬧過脾氣,一直以來,她在我心裡,非常不討喜。但我又想了之後住在新家可能需要許多她的幫忙,所以主動示好。在某一次的交談裡,她告訴我,前男友已與那位他喜歡的女同事發生了關係,當時的我聽了很難過,阻止她繼續說下去;其實我從來沒有向她打探過分手後他的消息,但她卻總是侃侃而談的告訴我他的近況。

當我忙著新家裝潢的那段時間,我還是住在原來與他一起生活的租屋處;某個晚上,與他的這位女性友人通電話聊了一些美妝話題,聊著聊著,沒來由的她脫口而出:我去過妳家,有一次在你們快分手前,那週末妳回父母家,他找我去那裡看DVD。天啊,看DVD?當我是傻子嗎?我連回想都沒回想,因為我清楚記得,有一次的星期天,我自己回到租屋處,發現床亂了,DVD機器的燈亮著;當時我知道是他回來過,我知道他不可能一個人看DVD,以為只是找了哥兒們到那裡一起喝啤酒看電影;不想過問太多,只因那時我們的關係已經到達冰點。

她又說道:「他告訴我他很討厭妳。」我曾經問過那位女性友人,為什麼要告訴我這些,她卻用她極為正常的口氣說道:「你們都分手了,我想說妳應該不會介意了。」是嗎?她是哪顆星球來的不正常人種。之後我完全不屑於這位女性友人的任何動態消息。MSN刪除,FB刪除,但她卻不死心的再加入我為好友。我真是不懂,但也不再理會。雖然我住在她工作的地方,但我總是避免從她面前走過。
我痛恨她,噁心的女人。

我並沒有再追問前男友這些事情的真相,因為我知道他一向誠實;我知道耳朵即將聽到多麼傷人的實話。如果可以重來一次,我會選擇把自己弄瞎弄得聽不見了。我都不想知道。

我下班後開始不敢回家,回了家不敢坐在那沙發上,不想躺在那床上;經過了搬家,距離這段感情,已經是七個月前的事情。我讓自己過得很充實,讓自己變美也變開心。雖然目前的我,無法再輕易相信於感情,學會了事間萬物都不是任何人能掌握的道理;也領悟了他最後留下的那句:人都是會改變的。

現在的我回頭看,我想不起來那段時間怎麼渡過,怎麼一度站在十七樓陽台上收回我差點跨出去的右腳。我唯一有印象的是,當時太陽好像沒有升起過。

雖然傷口還沒結痂,對於痊癒一事也毫無把握。但我會努力讓自己再相信愛情。
又或許,永遠做好準備再受傷,會是比較容易做到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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