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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縱人心的時尚頑童—Marc Jacobs

文/廢柴

喜歡包包的人絕對不會放過「Logo超明顯」、「Logo超好認」←(這才是最主要的理由)、「十分耐用、用好幾年都不會壞」←(這才是最冠冕堂皇的藉口)的Louis Vuitton(也就是無人不知的LV)。

Louis Vuitton本來是以耐用的皮箱起家的法國品牌,縱然這個品牌發展成服飾、鞋款、珠寶、皮飾、名酒等奢侈品都無所不賣的大品牌,「皮包」依然是他們最經典最暢銷的一款商品,人人都認得深咖啡色為底、淺咖啡色花紋的經典款LV包。

這個19世紀便創立的老品牌,靠著某個人不斷地推陳出新(最近惡搞成分居多),創造出一款款足以名留時尚史的新包包,使得LV在時尚界的龍頭地位穩固,一個幾乎與「LV」齊名的設計師,那個人就是Marc Jacobs!

Marc Jacobs

生日:1963年4月9日

國家:美國,紐約

經歷:現任LV (Louis Vuitton)藝術總監、後自創同名品牌「Marc Jacobs」和副牌「Marc by Marc Jacobs」。

Marc Jacobs畢業自Parson’s設計學院,年紀輕輕便展現過人設計長才的他,年僅23歲便奪下了「美國服裝設計師協會 (CFDA) 最佳設計新秀獎」,1997年他成為LV的藝術總監,自此將老牌子LV推上另一波時尚高峰。

被祖母一手帶大的Marc Jacobs是個害羞靦腆的宅男(是的㊣),剛成為LV藝術總監時的Marc Jacobs,身材微胖,打扮保守,一頭微捲雜亂的半長髮,一副厚厚的眼鏡,喜歡卡通人物的他,只差一個大背包他就可以漫步在秋葉原。

後來可能是失戀的刺激或者嗑藥的副作用,Marc Jacobs開始健身,瘦身後開始轉變打扮風格,變成一個開朗的陽光宅男啊!(廢柴頗愛他這時期的風格)

之後的他彷彿受到了甚麼雷擊或者被打開了某個重要的開關,整個大變身,換成俐落的短髮造型,脫掉厚重的眼鏡,打上耳洞,穿上緊身的衣褲,宛如電影般壁花變正妹,宅男變型男的Marc Jacobs正式宣告:「Yes!I’m Gay。」

被打開了某個重要開關的Marc Jacobs,自此之後不再拘束他奔放自由的性格,深諳時尚之道的他知道怎麼做才能吸引媒體的目光,他做盡一切驚人之舉。

Tom Ford善用他自身的性感大方與優雅氣質,拍出一幅幅驚人的品牌廣告,而Marc Jacobs則是善用了自己的同志身份,為自己與品牌打響名號。

他與兩隻愛犬

「Gay」一詞除了大家都熟知的意義之外,還有色彩鮮豔、衣著華麗、爽朗歡快、放蕩作樂等等意義,這些形容詞拿來形容Marc Jacobs真是再適合不過了啊! Marc Jacobs的精采生活實在是非常非常Gay啊!

他全裸登上知名同志雜誌《Out》——————–

Marc:「Yes!I’m Gay and so hot.」

他扮成Drag Queen,染成紅髮,臉塗白粉,身著女裝,足蹬三吋高跟鞋,再吸口菸(在此再次提醒大家不要吸菸毒害你身邊的人㊣)

Marc Queen:「What’ up?B***h!」

他扮成芭蕾伶娜與黑珍珠Naomi成為姐妹淘——————–

Marc:「妹妹妳看這雙超好看的啦!」

Naomi:「哇!真的耶!」

他號召各界名人脫得赤條條裸體做公益(然後他自己也脫得赤條條)

Marc:「(喜)」

*廢柴的廢言:國際知名的設計師Marc Jacobs親手設計的T恤,上頭有各式名人的裸體照,一件也不過20美金,同樣做公益,X人那件沒甚麼設計感的衣服竟然也是差不多的價錢啊………

因為遲了兩小時才開秀,惹得大師級的時尚評論家–Suzy Menkes十分不滿,掠下:「我要親手掐死他,有生之年我再也不想看他的秀。」的狠話。

Suzy Menkes

結果Marc Jacobs送了件上頭畫有Suzy Menkes狠掐自己的專屬T恤給她向她賠罪。

Marc:「我錯了,Suzy阿姨。嗚痾…(被勒中)」

Suzy:「災得賀!」

本著喜愛卡通人物的宅男心,所以全身刺滿卡通人物跟人頭像,目測應該有刺M&M巧克力兄弟、海綿寶寶、辛普森家族裡頭的他自己、兩隻愛犬在親親外加一堆彩色星星。

Marc:「人家身上可是熱鬧得不得了㊣」

*廢柴的廢言:如果廢柴是他男朋友,在床上看到他身上的海綿寶寶或M&M巧克力兄弟廢柴絕對會笑到做不下去。

為了他所熱愛的海綿寶寶,他甚至親自帶著他走Ending。

Marc、廢柴:「大家都愛海綿寶寶㊣」

都扮成濃妝Drag Queen了,穿裙子出去逛大街好像也不過爾爾。

裙裝連環圖

但廢柴認為最驚人的地方還是他跟Victoria Beckham是好朋友。

Marc:「Victoria,果然只有妳懂我。」

Victoria:「嗯哼。」

不脫不成活的Marc Jacobs為他人產品與自家產品脫得不遺餘力

Marc義氣相挺,跨刀拍攝NARS指甲油,廢柴再次深深體會到大紅色的指甲油果然還是女人或Drag Queen用的玩意兒㊣

塗鴉包,塗鴉包這種多彩鮮豔又螢光的玩意兒本來就不是常人可以消化的東西,但是卻有許多人搶著要去擁有它,最後卻造成無法駕馭它的窘境。

Agyness Deyn卻同化的很完美啊!

男用香水「Bang」,如同這個狀聲詞一般,瓶子也是「Bang!」一聲被打扁的模樣,基本上我認為這只是一個以「奇特造型」之名行「節省香水容量」之實的好方法。

除了善於利用自身製造話題之外,Marc Jacobs也懂得與影星們合作,製造出最大利益。

之前與Uma Thurman合作的廣告系列廢柴相當喜歡,整體風格冷酷明艷,人美包也漂亮,完全大愛㊣


與Scarlett Johansson合作,風格甜美沉靜。


花大錢請來金剛芭比Madonna,只拍了幾張意義不明卻嚇到眾人的奇怪照片。


與好友Victoria Beckham,嗯……我真不想在購物袋裡發現她啊啊啊~~~~~

前面也說過LV最有看頭的商品是包包,Marc Jacobs為此下了不少心思,他與村上隆合作的櫻花包、櫻桃包、白彩包、迷彩包轟動一時,賣到手軟。


櫻花包、櫻桃包


白彩包、迷彩包


為Stammy所設計的Stam包


塗鴉包(依然赤條條)


刺青包(刺龍又刺虎)


漸層包,雖然包包上寫的都是一些不堪入目的笑話,但還是美呆了(外加護士,不美怎麼行)。

除了這些成功的包包之外,其實還有很多讓人想吐槽的怪包,這些還請大家移駕至「個人意見」,已經有了他的精闢見解,廢柴也不用再贅述啦!(好啦!其實是懶的寫這部分)

衣服方面,基本上Marc Jacobs的黃金時代廢柴沒跟上,只看到之前他被罵到臭頭的那幾個系列(還好有包包在撐著啊!),廢柴甚至還強烈懷疑他在測試要如何玩殘LV居然還有人 要買的底線,所以對於他的作品廢柴的負面評價居多,但之前的那個系列還不錯,有回歸正常的趨勢。

僅以這張做代表,過時又墊肩的過大駝色外套,配上一件過短的銀色裙子(還是褲子,不,洋裝還是…..不管是甚麼都被外套遮住了啊!),粗重的金項鍊外 加粉紅兔耳,完全沒有一絲「時尚」的地方,即使廢柴最愛的Sasha穿著它,廢柴也無法昧著良心說「這件衣服好漂亮啊!」

Marc Jacobs前幾年都耽溺在毒海與小男友分分合合之中,直到07年戒毒成功,瘦身、甩掉小男友之後,他才真正振作了起來。


不僅外貌大大加分,變成了型男


事業一帆風順,與Anna Wintour、Kate Moss、Justin Timberlake一同出席Costume Institute Gala (有夠驚人的組合!)


還求得了好姻緣啊! Marc Jacobs與他的巴西帥男友Lorenzo Martone(God!Lorenzo Martone真是帥慘了)


一系列閃光圖,請大家自備可魯


Marc Jacobs無庸置疑是個時尚頑童,即使他年歲再大,依然保有他的童心,時時刻刻要顛覆大家的想法,不管評價是褒是貶,他依然會繼續瘋狂下去,他就是Marc Jacobs。


繼續瘋吧~~~~~

本文出自:廢柴三少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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