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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太多

文╱密絲飄

問:交往超過一年後,約會行程就會越來越家常、甚至在家裡看DVD取代去電影院人擠人,正不正常?
答:正常。

問:一對戀人中,如果有一方在外租屋、而另一方跟家人同住,最後總是去在外租屋那一方的家裡過夜比較多,正不正常?
答:正常。

問:遠距離的戀人要見面時,交通費應該是雙方共同負擔,正不正常?
答:正常。

不過戀愛就是有一種把正常的事搞到不正常、而不正常的事搞到更不正常的魔力,和男友交往一年半的A女因男友考上南部的研究所,而她卻還在北部念大學,非得分隔兩地不可,原本她和男友兩人都覺得這段感情十分穩當,更何況台北跟台中搭高鐵不過一個小時,以前她和男友一個住公館、一個住新莊,騎摩托車一趟還不是要一小時,有什麼差別呢?

呃,很快她就發現,有差別。

當她精心梳妝打扮、坐了很久的車到台中,男友騎摩托車來載她到租屋處,兩人做愛、看DVD、分頭看電視和玩電腦、到樓下吃一碗牛肉麵、男友載她到車站、並且拿出一千元給她——讓她買回程高鐵票——的時後,她開始覺得自己像廉價外送。

那,怎麼辦?

友人甲建議,她下去台中一次、男友上台北一次,因為「戀愛要公平,兩個人都要付出」。
A女照做,但很快發現不行,因為她與家人同住,不可能把男友帶回家過夜,於是男友北上除了車錢還得額外花飯店錢,花不必要的錢才能維持的公平根本不叫公平,叫發神經。

友人乙說,問題出在男方不肯好好構思約會行程,約會唯一不變的目的地就是床,才會讓女生覺得不被尊重。
A女照做,把「在家看DVD」改成「去電影院看電影」,把「在家裡樓下吃牛肉麵」改成「去市區逛夜市」,但她也沒有覺得比較快樂,因為她討厭的,不是窩在家裡的約會模式,以前兩個人都在台北時就是這樣約會的。

友人丙說,這種事情要男女雙方好好溝通、共思解決之道;友人丁說,男方應該偶爾陪A女搭車回台北;友人戊說,A女常常南下是對的,這樣才能避免男友見異思遷;友人己、友人庚、友人辛……都有話說,說到後來,男人終於對A女發飆,他說:「拜託妳可不可以不要想那麼多?」

她的確是想太多。
可是,「想太多」其實是個很無奈的罪名,女人討厭男人說自己想太多,但,又打從心裡希望,自己真的只是想太多。

有些戀愛模式,天生就很適合被借題發揮,像遠距離、像姐弟戀、像辦公室戀情。有時候,造成你不愉快的其實是環境、或它別人,你只是滿肚子氣無處發,只好回去找伴侶的碴「都小」。你討的是安慰,他聽到的卻是責備,你希望得到的是「寶貝辛苦了,我愛你」,他脫口而出的卻是「這又不是我的錯」。

的確不是他的錯,但也不是妳的錯,但在受苦受難的同時居然找不到個可以怪罪的對象,又比什麼都難過。
這時後就,只能搬出古聖先賢的話來做結論,所謂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哎呀,在遠距離戀愛中,也許,也是吃得了相思之苦的人,才能成為幸福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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