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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斤論兩就不是愛情

文╱LAKIKI

「愛情」這兩個字拆開來看,都各自有個「心」的部份,既然是「心」組成的,就不該扯上任何的金錢論。所以對我來說「愛情」是無價的。如果要牽扯到金錢的話只有兩種原因,要不是「愛情」這檔事根本不存在,要不就是情感上不平衡才會要求金錢的補償。

常常聽到很多人分手時,會要求蝦米「分手費」;或者會在分手的時候,會要求對方把贈送的禮物償還,這對我來說都是很不可思議的事情。首先,當初心甘情願的送給對方的東西,就算分手的時候要回來,也挽回不了兩個人的感情啊,要回來也只是徒增感傷罷了,不如就留給對方當做紀念吧!

至於「分手費」這個東西,不管是男生給女生,還是女生給男生,這心態都非常的可議。因為交往的過程中,雙方如果真心誠意且彼此付出,壓根兒都不會扯上金錢,更不用說用金錢衡量愛情這種事情了。如果說要用金錢清算的話只有一種情況,那就是交往的過程中,兩個人有共同投資,或者共同擁有房子或者車子這種情況,通常就是大家各分一半,其他的就揮揮手不帶走一片雲彩了;就算彼此有虧欠,虧欠的也只是情感上的東西,到底跟金錢有什麼關係?

有時候是某方對另外一方虧欠,所以會主動提出給錢了事這種提議。我想過這個問題,如果是我的話,接受金錢也等於接受了他對我的虧欠,這對我的自尊來說是不容許的,所以我絕對不會接受對方給我的金錢提議。

當然囉,有人說不拿白不拿,反正對方都虧欠我們了,幹麻要拒絕?我認為未婚時代的交往,如果有任何金錢的涉入都會褻瀆愛情本身,動不動就扯上金錢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

最後我的結論就是,愛情就是單純的愛情,如果稱斤論兩斤斤計較的話,這就不是單純的愛情,而是買賣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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