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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一天,愛爾蘭承認同性民事伴侶關系的法律生效

文/愛白網

從2011年1月1日起,承認同性民事伴侶關系(Civil Partnership)登記和權利的新法律在愛爾蘭生效,新法律給予同性戀伴侶與異性婚姻配偶相似的諸多權利。

有關法案于2010年7月由愛爾蘭議會通過並由總統簽署。基于新法律,合法登記的同性戀伴侶將可在配偶財產繼承、配偶社會福利、配偶養老金、配偶納稅以及配偶相互經濟支持等方面享有與異性婚姻配偶同樣的權利和義務,但同性伴侶無權共同領養孩子。此外,新法律還承認在國外登記的同性伴侶關系或同等的民事結合關系。

按照新法律,伴侶在登記後還需等待三個月才可拿到證書,因此愛爾蘭的同性戀情侶可能最早要等到今年四月才能享受到新法律的權利,除非申請人能提交法庭開出的緊急情況證明,例如證明伴侶一方患病等某些特殊情況。

新法律還規定,申請登記的同性戀伴侶雙方的年齡必須滿18歲,並且雙方不存在其它的婚姻或伴侶關系。此外,在伴侶雙方最近三年裡分居時間超過兩年等情況下,還可依法解除關系。同性戀伴侶可在政府相關機構申請登記,拒絕為符合要求的同性伴侶辦理登記手續的工作人員將受到法律追究。

盡管承認同性民事伴侶關系的法律被認為是愛爾蘭在同性戀者平等權利方面的進步,但該國也有一些團體批評新法律未能承認同性婚姻,認為同性伴侶在另外一套法律下被當作是“二等公民”,在法律地位和權利上仍不能得到與異性婚姻配偶完全平等的承認。另一方面,愛爾蘭的天主教會則對承認同性伴侶的法律表示譴責。

(文稿版權所有,轉載請注明出處愛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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