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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歡同居

文╱史丹利

我不喜歡同居,因為我覺得同居只會消磨兩個人的感情而已。如果真的一定要同居的話,那我可能會選擇有樓上樓下的,或是兩間房的,這樣至少吵架還有地方躲啊!

但如果是以結婚為前提而同居的話,那就真的有那個必要了。

就像你要買一雙鞋一樣,一般我們都會試穿,你可能只會知道他大小剛不剛好合不合腳,但你卻沒發現他會磨腳,沒發現他走路走久了會腳臭,沒發現他走路走久了會讓你的腳不舒服之類的,因為你只有當場試穿,但你並沒有穿著他走好長的一段路。

婚姻也是一樣的道理,一開始可能只是因為喜歡在一起久了就要結婚,但事實上你們並沒有真正的相處過,你無法想像跟另一個人生活一輩子是怎樣的狀況;這就像你只知道鞋子只合你的腳一樣,你卻不知道他後續還有多少的問題,所以才需要試婚,讓你知道另一半會不會磨腳會不會讓你發臭。

這真的很重要,因為就算你們在一起後對方會有很多缺點你不喜歡,但你有先試過婚,至少就會有一些心理準備,甚至可以在還沒結婚前就先溝通之類的,這些都絕對會對你們的婚姻生活有幫助的。

在非誠勿擾2中有一段我覺得還挺有趣的,就是男女主角在試婚的時候,男主角去訂了一個輪椅來,告訴女主角說以後結婚可能會有一個先攤掉,所以要在這個時候先試試看照顧一個癱瘓人士的生活。

接著男主角就坐在輪椅上作威作福使喚了女主角好幾天…。

這當然是有點為了戲劇效果的誇張,但事實上想想還真的有道理;因為如果你的另一半跟你在一起的時候真的發生甚麼事,我相信你當然會照顧他一輩子,但是,這樣的心情的調適或許是最困難的。畢竟你要跟一個人在一起一輩子,不管他生老病死你都會陪在他的身邊,這不僅僅是結婚的誓言而已,這才是真的愛一個人的表現。

電影裡也有一句台詞,「婚姻本身是一種錯誤,長久的婚姻就是一種將錯就錯」,當然這種說法是見仁見智,但我覺得,就算我們知道婚姻是種錯誤,我們還是會不顧一切的栽進去,因為我們愛著對方,所以才會寧願知道是種錯誤還是要堅持下去。所以或許試婚真的是必要的,至少可以把錯誤的部分降到最低也不一定吧…

最後,我想說一下,我好想要《非誠勿擾2》裡的舒淇那樣的女朋友喔!並不是指他的外表,而是他的個性,「懂事的時候比誰都懂事,任性的時候比誰都任性」,兼具了理性與感性,兼具了朋友與情人,這對我來說應該就是最完美的女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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