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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戀愛

文╱密絲飄

年紀小的時候,總是比較任性。

我是說我自己,也當過那種盧佩佩的女朋友。吵著要對方接送、吵著要對方陪伴、吵著要過情人節。其實自己對如何過節根本沒有想法,卻去逼對方「如果你愛我你就會想出節目來」,然後當他想的節目不中我意,又怪他「你一定不夠愛我才會想出這種爛節目」……總之,又歡又盧。

可是,我唯二記得的節日慶祝活動,
第一是某年情人節去看某部我想看很久的電影,結果排隊人潮繞國賓三圈,輪到我們時只剩前三排位置、要不就是要等下一場,兩個人都很煩躁,最後就吵架;

第二是某回我生日,和當時的男友兩人都翹課,跑到網咖去打了一天電動。當然我會怪他「生日居然帶我來打電動」,可是,他會放下滿螢幕的妖怪不殺去幫我買飲料、他會假裝斷線丟下組隊的隊員死活不管去幫我買便當,我們在網咖待了一天,吃了三餐加一次零食,都是他離開座位去買,一直抱怨生日打電動很無聊的是我,可是屁股一直黏在椅子上不起來的也是我。

說到底就是不甘心。
不甘心別人的戀愛轟轟烈烈,我的卻平平凡凡,
不甘心別人就能收到大把鮮花,我什麼都沒有,
不甘心別人手上帶著對戒,我的手上空空如也……
於是吵於是鬧,於是男友即便不甘願也還是買了我想要的東西送我,但我還是不開心,自己吵鬧半天後即使得到也沒有滋味了,最好是他主動買給我,我還惺惺作態的說不要不要,最後勉為其難的收下來,徹底當個公主。

忘記是哪個作家說過的了,他說:「只有幸福到愚蠢的人,才會嫌日子過得不夠轟烈」。我覺得當時我就是那個愚蠢的幸福人吧,日子過得太平安順遂還嫌無聊。

可是,不平凡其實是相對詞而非絕對詞,如果沒有平凡的普通日子,又怎麼會有不平凡的節日。

現在我只想過很簡單的日子了。
早上兩個人可以頂著亂髮坐在美而美,一份報紙兩人看,他拿走體育版、我拿走娛樂版;
晚上兩個人可以穿著拖鞋去夜市,他點蝦仁蛋炒飯、我點茄汁蛋炒飯,還可以交換著吃;
節日就兩個人窩在家裡看電視好了,還有送禮真的不必為難對方玩猜心遊戲,如果夠熟、夠穩定,乾脆直接互相開List給對方,還能得到有用而且想要的東西。

也許戀人之間真正的了解,不是做對方肚子裡的蛔蟲。
以前喜歡花大把時間暢談愛情觀、婚姻觀、人生觀……好像這樣就可以了解對方在想什麼、知道彼此適不適合,可是,原來那些都是紙上談兵。就像買了樂透以後拼命計畫中頭獎錢要怎麼運用一樣,在你沒真正中獎之前,那些計畫都只是廢話。
與其去追逐這些不切實際的了解,不如他記住我喝奶茶要去冰、我記得吃陽春麵不要豆芽菜。

如果愛情不能脫離實際生活而獨立存在,
那麼或許我們要追求的,不是偶像劇般轟轟烈烈的戀愛場景,而是可以一起生活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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