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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能停留在天空多久?

文/031h

我們都希望天空中那道彩虹,能停留的久一點,至少,能被那些我們想跟他/她分享的人,看到。

雖然我自己心中也認為:異性戀和同性戀,沒什麼差別。但是,常常審視自己的時候,又發現無形中一直給女性友人感覺到我們這個圈子,是多麼的,不羈。以前我總相信真愛,會有生命中的”the one”,後來啊,噢,什麼是真愛?真的有”the one”?

我想,GAY在一起很久的故事也不少,但這是最近,我親自拜訪的一對:

那天,和男孩R見面了,其實在網路上認識他一陣子了,知道他有個英國籍再一起七年的男友—男人W。所以從見到面,在往淡水的捷運上,我就一直為了心中那個「為什麼他們可以在一起七年?」的疑問,在我們的對話中鋪路:他們七年前是在教會的活動相遇的,後來也因為成為戀人,教會不是很樂見,所以不再去教會了,然後,男人W因為身體的關係,沒辦法有一份固定的工作,當時才20歲的男孩R星期一到星期日都找家教,兩個人還過著一個禮拜只有$350元預算,跟獨居老婆婆搶吐司邊,擠在一張單人床上的日子。

聽到這裡,我只是疑問更大了吧…是的,我承認,那種再苦都要相依為命的電影情節很令我嚮往,但對方也要是電影男主角那才行得通啊!只是男孩R也說,比男人W帥的人多的是,他也心癢癢過,他也曾經想要放棄過,他們還互毆過,他們也是常常吵架。但是從下公車見到男人W的第一印象,嗯,是他在雨中準備的兩把雨傘,一把給我,一把給R,還有一路上跟男孩R分享他今天在家的生活。就在走進R&W的家的時候,噢,我懂了:家中的一切,都是男人W親手打造的。如果R晚上工作很累回家,看到了多一盞W費盡巧思為他們的家做的燈,或是一張重新調整、油漆過的桌子椅子,重新上漆過的窗框,應該都會認為今天,昨天,甚至明天,應該說這段日子的辛苦,是值得的。心,不癢了,不想放棄了,瘀青消失了,溝通妥協原諒對方了,繼續在一起第七年了…

一段從教會開始七年的愛情,屋裡的一切說明了為什麼,套住心的不是他們無名指上承諾的戒指,是那些吃吐司邊卻還守著對方的日子,是這些明明每天都一樣的生活,卻還是會想要和對方分享的感覺。

以前,我會希望找到一個很帥的人,帥到我可以’再苦都會相依為命的人’,之後我希望可以找到一個夠帥的人(外貿協會),然後可以分享生活,一起為生活努力,可以在一起很久的人。希望我的天空中那道彩虹,能停留的久一點。

什麼是愛?再無聊都想要分享是愛,對方不是彭于晏,張孝全但再苦都能相依為命,是愛。

我只是一個誠實的男孩,記錄著彩虹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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